第606章 冒泡(中)(3/4)
,如宋朝百姓经营航海,船太贵了,于是许多百姓合伙造船,或者合伙租船,市舶司主动将他们登记在册,一是防止他们为利在海外相互残杀,二是规避经济纠纷。其实归根到底,看重的就是这个钱。但对海外有什么,大家却是很不关心的。
然而王巨到了泉州后,却将这个航海迅速推向了巅峰。
市舶司的账面上收入不停地翻番,仅是去年一年,就达到了九十多万贯。这是账面,至于内库因为香料珠玉玳瑁珊瑚所获得的盈利,更是无法想像。不仅是泉州,在他的带动下,包括杭州与广州的关税同时也在激增。特别是杭州,同样翻了一倍多,谁让章楶是王巨的好朋友呢。
不但市舶司的抽解激增,这是买回来的,还有卖出去的,这些进出港口前后,还要陆续地征税,由是带动着商税收益也在迅速增长。
但中间也出现了新的纠纷,那便是百姓的迁徙。
在王巨推动下,航海的人多了,规模大了,得有海外基地,因此王巨鼓励百姓迁徙到海外。这些海商出的条件也不错,当然,搭船需要船费的,以户计算,一户人家一百贯钱,十年偿还,但到了海外如果做工,保障每年有一百贯以上的收入,若是种地,则给一顷耕地,十年内免征任何税赋,若是放牧,同样会拨出大量牧场,并且还会贷款贷粮贷牲畜给百姓,利息是年息一分。
可最最让百姓动心的是,除了这些免十年赋税的地与牧场,或者是高薪收入,以及风险赔偿金外,同时还有一个承诺,如果去了当地后,一年内不满意者,可以让百姓回来,并且不收任何船费与吃喝费用。若出意外,照样赔偿。
但定居三年后,想回来探亲,一来一回则必须交一百贯钱,毕竟这时候海船成本高,路上还要付其吃喝。上了船,又在大海上,什么都贵。
而且这些条件在登船前,可以先去官府双方写下契约。
也就是对岸确实条件很好,否则不会有这样的条件。
这个便让朝中诸大佬好奇了,赵顼写诏书询问,王巨答复是海外有许多无主之地,面积之广,难以想像。之所以海商这么做,是一旦百姓迁徙多了,朝廷要不要派人管理,海商们不敢预料,真派人管理,那只能交给朝廷。所以只承诺免掉十年赋税。
管理到海外?
大家一起冒冷汗了,就算朝廷有这个心,那个官员愿意去啊?那还不如去岭南做官呢。
于是赵顼又回了一封诏令,若此,请吩咐那些商贾善待百姓。而且海上风险,不可不防。
王巨也回了一奏,说请放心,虽然海上有风险,不过海商皆在摸索各条航线,尽量地避开飓风时季,同时也在改进海船技术,实际出事率未必比长江之船高。
而且在王巨戒劝下,海商也与迁徙百姓签订了协议,若是出了事故,每户人家可向留守在内地的亲人亲戚赔偿一百贯。又规订到了当地安定下来,立即让他们写信,再由海船带回国。而且王巨又戒告百姓,各自在迁徙前与亲属暗中说好了,在信上做一个记号,以防海商出事后派人假冒亲人写信回来。
还有另一个灵活的规订,海商带回来的香料珠玉,若是走私那没有办法,如果不走私进入港口,则必由内库榷买过去。
内库不是支付铜币的,而是多以丝绸瓷器茶叶等物资,或金银与海商兑换。
因此百姓如果在海外有所收获,则在内库支付香料的丝绸金银时,海商从中抽出一部分发放给其家属亲人。
为何海商以户计算,只要是一户人家,无论是一人还是十人,都是支付一百贯船票费。
这是有意鼓励全家迁徙。
但终是海外,除了那些真正活下不去的百姓,余下百姓那个愿意一家老小全部去海外?
因此多数人有家人与家属呆在内地。
然后到了第二年,真的有许多百姓写信回来了,并且有的人开始有大量收获,海商们也没有侵吞其所得,一一用内库支付的丝帛与金银,派人送到其家属手中。
不过也侥幸实施了邮驿改革,使得普通百姓得以通信,而且一开始实施主要是为了木棉司的,福建路实施的情况最好,否则各户百姓也很难以联系。
王巨在奏折后面还附带了递上一些从民间搜集回来的家书,用它们来做证明,百姓虽去了海外,但确实过得不错,甚至比木棉司徙民的待遇还好上数倍。
不过这时争议开始。
这样一推动,无疑很多贫困的百姓,纷纷逃向海外。
一是影响了木棉司的迁民,二是影响了当地的寺院与豪强租佃,有些人上书弹劾王巨。
王巨又回了一封奏章。
他先说了人口密度,象环庆二州包括蕃人在内,不会超过六万户,然而仅是建州、福州与泉州户数就达到了六十多万户,其密度几乎相当于环庆二州的七到八倍!
不仅这三州,包括整个福建路、两浙路与江南西路,人口太过稠密,因此百姓无法养活更多的子女,导致许多父母将自己的亲生子女活活溺死,也包括章惇差一点就被他父母溺死了,章家在当地还算是条件比较好的人家。但这一条王巨就没有说了,毕竟得给章惇一点面子。并且现在这种情况蔓延到了黄州、鄂州。
大地有限,百姓繁衍无限,难道陛下你愿意这种惨忍的情况继续发生并扩大吗?
其实就是迁徙一些百姓离开福建路,福建路人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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