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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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使我们成为懦夫,
而顾虑能使我们本来辉煌的心志变得黯然无光,像个奄奄一息的病夫。喜欢就上
再之,这些更能坏大事,乱大谋,使人们失去魄力,
然后我们回头看――
生存或是毁灭,这个是必答的问题,
是应该默默的忍受坎坷命运给予的无情打击,
还是应该与深如大海般的苦难奋然为敌。
……
车子开开停停,陆续有不少“人”登上了车。这些人全都如跟随云孟侨他们上车的那个老者一样,身披一件黑色的大衣,将自己从头到脚包的严严实实。但当他们在车子内站定之后,那件黑色的大衣顿时消失在黑暗之中,知道此事,车子里唯二的两个活人才发现――这些人竟是不约而同的,从四面八方将脸调转过来,在阴暗的灯光下,直勾勾地盯着他们看。
直到此时,云孟侨才算彻底看清楚那些黑色大衣所遮盖住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光景。面容浮肿无法形容的淹死鬼的扭曲,瘦骨嶙峋难以道出饿死鬼的狰狞,不过那些车祸死、跳楼死、凶杀死的人倒是比较好形容,不忍直视惨绝人寰形容他们的模样。
不过这些亡灵的模样并没有给二人造成什么影响,刘雪凤在战场上杀过的人能装下三辆这样的车,而云孟侨则是完全无所谓,从他那张懒脸上,别人很难看出他在想些什么。
事实上,他确实根本就没在意那些亡灵们对他的“强势围观”。
“说起来,我第一次接触灵异事件的时候,也是在一辆公交车上,”云孟侨透过震动的玻璃,望着窗外朦胧的夜景:“现在想想,如果没有叶晚萧,我大概会迷失在梦魇鬼城里,或者逃出来之后继续在深层意识里沉睡,反正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坐在另外一辆不知道会通往什么鬼地方的鬼车上。”
从某种角度而言,叶晚萧是他的救命恩人,而且救过他不止一回,如果按照“被救一次就以身相许一次”来算的话,云孟侨可能被【哔】到怀孕都不止两三次了……不过没心没肺向来是小云子的基本行事准则,很难想象他会追在一个人的屁股后面喊“恩人”的样子,但这并不代表他没什么想法。
他的想法向来很多。
“云孟侨,我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车,也不清楚组长为什么要你找到这辆车。但我想说的是――这是一辆真正的亡灵车,是专门接待那些迷茫的灵魂的。”刘雪凤少有的严肃道:“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能够坐上车的鬼魂其实已经有了自主意识,不再是那种毫无威胁的小鬼了。当然,在亡灵车这种属于阴界的地方,他们是看不见活人的,但着并不妨碍它们感知到生者的存在。所以我的建议是最好不要开口说话,仔细留意外面的世界,一旦车子离开阳界,我们再想回来就难了。”
似乎是在应证他的话是否正确,原本分散在云孟侨身上的几道视线迅速转移到了他的身上。当然,这点目光魔法攻击,对于这个肉盾型的异能者根本不算什么,刘雪凤表示他最不怕的就是被人看,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他很乐意向这群支离破碎的鬼魂们展示一下自己这具充满了阳刚魅力的肉♂体。
云孟侨很听话的没有说话,但事实上他很想提醒刘雪凤一声――从他们上车的那一刻起,公车上的时钟表就没跳过数字。为此,他还特意去侧头看了一眼刘雪凤手上的那个流氓兔手表,果然,那块手表也停止了旋转,无声无息地罢了工。
王诩的性格很糟糕,品味也很迷人,可他做的东西从未出过岔子,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他破天荒的撞上了个巧合,那么只有一个答案能够解释手表为何不转的原因:
时间停止了。
在发现这一点的短短几秒钟之内,云孟侨就做了上百种推测,脑内活动完全可以写出一本三部曲的科幻小说,但无论是空间跨越说还是时间跨越说,对这辆车起不了多大的用处。可这却让云孟侨隐隐约约产生出了一种危机感。
他总有一种感觉,似乎下一秒亡灵车便会停下,然后走上来一个模样俊逸的青年,像是拎小鸡崽那样把他给提溜下去。
他并没有多虑,叶晚萧的确在千方百计的寻找着这辆亡灵车。
虽然绝大多数时候,圣爹君都崇尚一力降十会的道理,但这并不代表叶晚萧不会动脑子,尤其是在云孟侨的时候――毕竟这家伙有段时间总想着尝尝他的肉是什么味的,当然现在某渣也没放弃过这个念头――事实上,从一开始叶晚萧的预感就是正确的,小云子的确是从迷宫出来就已经准备离开了,他甚至让六娃帮他弄了一堆合法的身份证件,方便他随时变换身份跑路。
单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小疯子显然是借助任务逃离他的视线的,一旦自己再也无法获知他的消息,那么云孟侨绝对可以很轻松地甩开所有人的视线,从此消失于茫茫人海之中。但叶晚萧在意的,从来都不是云孟侨究竟是怎么的离开的,而是他为什么要离开。
他太了解云孟侨的,对于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小云子而言,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生命”对他来说更加重要,如果这就是他离开的原因的话,那么叶晚萧有理由相信,自己身边一定有什么东西,让云孟侨确信自己不再安全。
最先浮上来的,就是王诩那张堆满了坏笑的脸。
脑子里猛然闪过了一些东西,叶晚萧几乎是瞬间就抓住那一丝线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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