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大秦法院(2/2)
新乐器描述。他感觉到非常的吃惊,没想到陛下有这么多创意。
秦歌直接对苏轼说:“我就先给你五十个精绝匠人、五十个墨家匠人,至于需要其他人才可以随时申请或寻找,经费问题,不用担心……你要做的将这些乐器给尽早发明出来。”
现在或许有人不理解,可是用不多久,他们就会明白,秦歌做这一切背后的意义!
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投入,所能产生的轰动与回馈,最终会远远出人意料的,它能做到很多以武力手段都无法做到的事情,当然本身也蕴含巨大的利益在里面。
苏轼非常感兴趣,立刻摩拳擦掌,决定好好研究!
秦歌来到咖啡厅,一边喝着灵茶,一边悠闲看报。
这时吴起前来求见,从怀里拿出几支卷轴,递到秦二世的眼前。
这些卷轴都使用大秦工坊发明的灵纸,说起这灵纸是上官婉儿推动的一个重点项目,其实早在邽县的时候就在研发,主要是基于造纸术的基础发明的新纸。
灵纸与普通白纸相比能作为阵法、符箓、功法承载媒介,可以说是修士的专用纸。目前已经量产,未来有广阔使用空间,也会有很高的市场价值。
吴起说道:“臣研究出数种适合民用的低级法契。”
秦歌明白吴起来这的目的了。
吴起居然已经成功开发出法家契约。
这些低级法家契约,低级法家修士都能用,所以具备在民间推广的条件,吴起求见秦歌主要是想向陛下请求,招募法家修士组成部门,共同制作和推广法家契约。
就是为这件事情而来?
秦歌点了点头:“法家契约将来发挥作用至关重要,无论是多国家还是对百姓乃至民族风气都是有利的,既然推广法家契约的时机已经成熟,我又怎么会倒施逆行拒绝潮流?你就放心吧!”
法家契约是法家一种超前运用!
吴起相信随着契约流行,法家会重回历史舞台。
法家地位甚至会超过历史任何时期,成为诸子百家数一数二的。
秦歌简单思考几秒说:“我准备在大秦设立一个全新机构——法院!”
吴起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法院既然带着一个法字,肯定是与法家有关啊!
秦歌继续说:“法院将是一个主管司法判决与国民纠纷与矛盾的地方,就由你暂时兼任大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并且全权负责大秦司法系统的建设。最高法院可以设置郡县级的下属法院、其中入驻法家人士为检察官与法官。”
秦汉设置一个御史大夫的职位,其职责是监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御史大夫与丞相、太尉合称三公。
御史大夫像中央的纪委,主要是负责检查百官的。
秦汉并没有真正完善的司法机构,使县令在地方完全能干预司法。
秦歌设立法院,让法家人做法家士,非但将司法权单独分立出来,更针对性民事诉求以及维护正义,无论是县令县丞县尉都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无权干预法院的运作与审判结果,这次调整可以说是一次巨大的社会制度进步。
这个世界的法院,非但具有独立司法权。
它更是一个民间建立法家契约、以及公证签订契约的地方。
吴起得知法院超然而独立的地位,立刻露出大喜之色,有这法院问世,未来法家人士,何愁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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