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有备而来,所谓吉兆(1/6)
苏红杏所梳的是妇人的发髻,云夕看到她头发,才突然想起,她在一个月前便已经被抬入了二皇子府中。
苏红杏原本只是苏婉身边的一个丫鬟,在苏婉的光环下,大家哪里看得见她的存在,或者说,除了和苏婉交好的朋友,谁也不会记住一个丫鬟长什么样子,除非她能够美得让人过目不忘。
所以她乍一出现,还真没有什么人认出她来。大家不由窃窃私语的。
“这是哪家的?怎么这般没有礼数!”
“看着也面生。”
苏红杏有些怨恨地看了一眼杜云夕——她好好地干嘛要闪开来,让她出了这样的丑。
有些人自己做了恶事,吃了苦头,不但不会反省自己,反而转而怪罪别人不中招,连累了自己。苏红杏毫无疑问便是这样的人,不然也不会下手狠狠陷害先前将自己当做好姐妹的嫡姐。
另一边,二皇子楚钰看着倒在地上的苏红杏,眼中闪过一丝的不快与鄙夷:果真是伺候人出身的,这点小事都做不好,反倒要连累她面上无关。
云夕慢慢道;“这位是被苏家收为义女,后来嫁入二皇子府里的苏红杏。”
她一提起这些,大家顿时恍然大悟了,原来如此。就是那个和二皇子在宫里被抓到,从而飞上枝头做凤凰的丫鬟苏红杏啊。
丫鬟就是丫鬟,就算变了身份,也一样小家子气的。
正常姑娘就算遇到这事,也落落大方站起来,解释一下,自己今日新鞋鞋底太滑。她倒好,一直以那狼狈的姿势倒在地上。
同时大家心中也不由纳闷:这苏红杏从相貌来看,虽然也是小家碧玉,可是却比不过二皇子妃的端庄大气。也不明白,这二皇子不带自己的正妻,反而将这新纳的小妾一起带来做什么。他的后院也不是没有国色天香的美人,怎么就宠爱起了这样的货色呢?
说起来,三个皇子中,大皇子将正妻和怀孕的侧室一起带来,二皇子带了苏红杏,至于三皇子,只带了正妻杨氏。杨氏看上去就是典型的正妻典范,雍容华贵,一举一动都是皇子妃该有的气度。
至于苏婉,她还要等过段时日才会进三皇子府中。
二皇子淡淡开口:“抱歉,红杏她礼数不周,让大家看了笑话了。”
云夕只觉得可笑,什么礼数不周,这人分明是故意撞她的。若不是她闪得快,出丑的便是她了。只是苏红杏的动作颇为隐秘,当时只怕只有她发现,就算现在说出来,也不一定有人相信。
苏红杏听了二皇子的话,像是回过神一样,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只是神情有些委屈。
这个小插曲过后,公主府的丫鬟继续念诗。
在念到纪为止的时候,大家不由笑了,笑的人中,以姑娘们居多。
云夕也忍不住脸上的笑意,这诗,分明是云瑶当时写白发魔女传时所用上的,写的也正好是荷花。云瑶那时候苦恼诗词,便向云夕求助。
云夕将前世听过的这首诗写了下来,不过她也直言,这并非她的作品。
“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恰好京城也有一个西湖,倒也算贴切。
“哎哟,纪为止,你这样拿别人的诗可不行。”
纪为止不在意说道:“我只是觉得霓裳先生写的实在是好,才华横溢,胜过不知道多少人,我自叹不如,这才拿了出来。”简单来说,他根本没有想过要进入下一轮,也对尚郡主什么的,没兴趣。纯粹就是帮他宠爱的那位小说家扬名声。他分外向往她笔下的江湖,那些快意恩仇、刀光剑影,让他沉醉不已。
他又补充了一句,“只可惜霓裳先生太过神秘,未曾能够见她一面。”
见他话里吹捧那位练霓裳,自然有人不太乐意了。练霓裳,这个笔名一听就是女流之辈,一个女的,写的还是被大家认为难等大雅之堂的小说,这些心高气傲的人,哪里认为自己会被她比下去。
身着宝蓝色衣衫的少年哼了哼,“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那练霓裳或许会说点故事,可是才华,那就未必了。纪少爷平日还是多读一些圣贤之书,别总是看这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纪为止向来极爱练霓裳,看到有人诋毁自己的偶像,顿时不满了,“你倒是厉害,有本事一首比这更好的诗词啊。”
蓝衣少年自己的诗还真比不过那首。好歹杨万里在云夕的记忆中,也是著名诗人。再说了,能够流传千古的诗词,那质量可是经得起考验的,哪里是区区一个贵族子弟能够比得上的。
少年气急败坏道:“她也不过是侥幸写了一首好诗罢了。看看她写的那些故事,女主伤风败俗,抛头露面的,可见那练霓裳本身也不是什么守妇道的人物。”
她这话一出,在场女眷都用厌恶的眼神看着她。不少姑娘都是看过练霓裳的作品的,粉丝数量还不少,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一个侠女梦。
这人却将练霓裳说的一无是处,还直接人身攻击了起来,由不得人不生气。
陆翊染作为头号粉丝,眼睛都在喷火了,没等她挽起袖子,亲自下场。
云夕不紧不慢说道:“说起来,我同这霓裳先生也是见过面的,甚至手头还有她的一些作品,其中有几篇同样是写荷花的,不如我写一篇出来,让大家品读一番,看她到底是真有才还是只是侥幸。”
然后她轻蔑地看向这人,“通过贬低别人来抬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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