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1/2)
苍狐问得突兀,得到的回答却也干脆。
“没兴趣。”
“我只听过名头而已。”
不同的语气,但是答案却是近似的。
想想也是,刘渊桦原本生活在唐末年间,那时还没兴起赶尸人这一职业,而苍炎又是个在异界昆仑长大的,怎么可能了解这些呢?
回头看一眼还没有动静的大门口,想来左右无事,苍狐干脆就弯起眼睛,如同讲故事一样跟他们讲了起来。
他们所在的这个地方名为沅陵,乃是湖南的一个县。
沅陵县历史悠久,设立之时可追溯到汉高祖时期,山区众多,气候温和,过去尤为盛产“辰州砂”,乃是朱砂当中的最上品,而朱砂又一直都是古时炼丹必不可少的重要原料,因此沅陵县自古以来就经常会与道术扯上关系。
但与朱砂同样有关的却并不只有道术而已,尤其是在沅陵县,则还有另一种异术——“赶尸术”。
“赶尸术”属于巫蛊之术之中的“尸术”,细究起来其实跟北方巫术原是同属一脉,然而与北方巫术日渐衰落后继无人的严峻情况相比,早已自成一体的赶尸术反倒没有受到太大的威胁,反而系统的传了下来。只可惜由于很多原因,这一脉历来只着眼于“尸术”,其余的巫术却已渐渐遗忘,是以算不得真正的巫术一派,而习得尸术的人对外也只以“赶尸人”自居,不承巫师之名。
这些赶尸人大多来自民间,以师徒的方式传承技艺,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数个家族,他们不仅尸术最为完善精湛,从事赶尸的时间也是最长的,几乎几百年前开始就能看见他们与尸体为伴的身影了。就像民间故事流传的那样,“赶尸人”通常都是以操控僵尸的方式帮助客死异乡难以归家的穷苦人士运尸回乡,做的是毫无疑问的好事,可收获的却永远是畏惧大于敬重。
毕竟自古以来人类便视尸体为不详,常年与尸体打交道的赶尸人在普通人心中自然也就连带着变得不详起来了,就算知道他们做的不是恶事,可人们还是免不了心里发憷,不仅仅是晚上,就连白天见到了赶尸人也都是走,甚至就连从他们门前经过也不愿意,以至于赶尸人家族偌大的宅子竟是门可罗雀。
赶尸人家族自然也知晓这当中的各种缘由,他们也不想跟普通人计较许多,因此几番辗转之后,如今赶尸人家族的宅子基本都建在了荒无人烟的偏僻之处,既避开了对他们敬畏有加的普通人,也为他们自身提供了不少方便。
——并不是普通人必须要考虑的“出行”之类的方便,而是他们“工作”上的方便。
若要赶尸,首先就得以尸术“养尸”,待尸体成为了僵尸方可赶尸上路,这一步骤直到今天也没有任何改变。为了能尽快制成僵尸以送尸体归乡,除了各种法器帮助以外,通常还需要寻一处“养尸地”来加速尸体的变化,如此频繁出入之下,赶尸人身上自然而然就淤积了不少阴气。
阴气对于活人来说绝不是什么有利的东西,赶尸人有尸术的特殊方法护体倒还好说,可对于普通人来说却几乎无异于致命毒药,因此为免伤及无辜,无论工作时还是平日里,赶尸人都会主动避开活人——就跟普通人会主动绕开他们一样,这么一来,其实居住在偏僻的地方,倒是对双方都轻松了。
“——所以说,如果不住在这种杳无人烟的地方,他们反倒就不是真正的赶尸人了。”
听见苍狐最后一句总结说出之后,苍炎立即认真点头受教,完全没有耐心去听却还是迫不得已听她唠叨了半天的刘渊桦却是忍不住有些嘴角抽搐。
就为了告诉苍炎他那个判断方法是靠不住的,所以就说了这么一大篇莫名其妙的家族历史?她脑子有坑吗?
丝毫没有察觉到刘渊桦那宛如看智障一样的目光,苍狐只是抬头看着这栋历经风霜的宅院,一脸感慨。
“行的是为天下苍生之事,却是隐于世间不求名利,这样的人,才能真正的称之为‘高人’啊……”
闻言刘渊桦眼角一抽,终于再也忍耐不住,嘲讽出声:“刚才是谁说的他们住这儿是方便自己行事来着?什么‘不求名利’,只不过是图自己方便而已吧。”
苍狐却是微微一笑:“那只是顺势而为吧。古人云‘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这也很正常不是吗?”
看她那坚定的模样就感觉不快,刘渊桦冷笑一声,就要开口反驳,却听见大门内传来了些许动静,便暂时止住声音与和苍狐一道看了过去,只见那年过半百的老管家匆匆走到门口,一看见苍狐便远远的先行了一礼,走出门来道:“二位,我家老太爷有请。”
老太爷?不是老爷?
暗暗一挑眉,苍狐却没有多问,点了点头便与刘渊桦先后迈进了大门。
宅院是极为传统的四合院结构,眼中所见的一切装潢布局算不得富贵显赫,却无不古老而传统,在静谧而严肃的空气中彰显着一种源自于岁月的恢弘,恍惚间竟让人有了一种穿梭时空的错觉,
这时,却有一个傲气十足的声音忽然打破了这份静谧。
“陈叔,又有人来搞什么‘赶尸探秘’了吗?”
一抬眼就看见一个穿着时髦头发染成亚麻色的瘦弱青年站在廊下,手里拿着个游戏机按个不停,一边嚼着泡泡糖一边挑着眼睛看向这边,怎么看都与周围古老的气息格格不入,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老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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