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七夜(2/2)
趁着妈妈睡午觉的时候,总会朝镇上的古玩街去,以期望能碰到什么让镯子再变化的宝贝。苏筠想如果红色的血点把镯子填满,她会死掉,那是不是,越多的金色的点代表对她越有利?
镇上的花鸟市场里,摆算命摊,花鸟鱼虫,分类杂乱,更多的是游客在这里乱逛。
苏筠一个多星期逛下来,什么都没收获到。
想到这里,她决定要联系下狗王,哦,苟大克。
说不定他知道什么门道。
苟大克做学徒的地方是叫做文宝斋的铺子,据他自己说这里有真玩意儿。
因为这家铺子是他们在千塘镇销赃的一个铺点。
当时苟大克进门说要做学徒,还被这里的学徒狠狠的嘲笑过一番。
不过苟大克虽然没有受过正规系统的考古鉴赏类的学习,可架不住人家是经常亲临第一现场啊,就是熏也熏出了眼光。
那天巧了,一个新鲜刚出土的玩意儿意外到了文宝斋,店里的师傅打了眼,认为是做旧的,就要撵人走。
苟大克于是露了脸,狠狠的震了一下店里的人。
现在店里的伙计都喊他一声“苟哥”。
苏筠进店的时候,就听到有人喊:“苟哥,来给掌掌眼”。
苏筠忍不住笑了起来,从狗王沦为狗哥了。
这苟大克真是姓了个好姓。
贱姓活的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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