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 嚣张霸道!(1/2)
踏入正园门,省亲别墅的第一景象是一座假山,树木林立,遮天蔽日的挡住了远方的景象。这种布局能增加空间层次感,大观园里的山石除了正园门一块,东、北一块还有大主山,柳五儿曾经在那里眺望,她说什么也看不到。刘心武曾经写了一篇文章感慨柳五儿这种类型的“攀高”心理,并一直叙述到后世今人远渡重洋攫取财富的悲惨经历,这里不论,且说贾元春带一行人共行,与贾宝玉并肩,问道:“宝玉,你看这里提个什么才好?”
“曲径通幽处吧。”贾宝玉远眺整个别墅的布局,山石草木,殿宇楼阁,或者雕龙画凤,或者水墨清雅,浩瀚庞大,怕是可以比拟皇家园林了。而这不过是为了迎接贾元春,它的作用仅仅只是为了让贾元春停留一下,但造价估计不下于一百万两银子!甚至犹有过之!贾宝玉道:“造孽啊!真是造孽啊!”
“确实是太奢侈了!以后切记不可这般破费了。”贾元春同样不满,回身吩咐了贾政,贾政等敷衍塞责,为贵妃考虑云云,贾元春再命记下此地要书写“曲径通幽处”,再书“翠嶂”二字,贾政一一听从。
从翠障下面的宽敞大路沿东、北、西三个方向转弯,便到了沁芳亭,沁芳亭乃贾元春命名,它是一座桥亭,所谓桥亭,即桥上有亭,建筑技术、艺术不可谓不高超,众人稍稍在此停留了一下。贾宝玉目光一直注视着贾迎春和司棋,司棋回归之后与贾迎春相谈甚欢,主仆俩还是有感情的,贾宝玉不想贾迎春再一次被卖了,不禁道:“大老爷,我听说二姐姐是你用来还债的?呵呵!有趣!那是不是有一天贾府败家败光了,你也要把自己给卖了?”
“侯爷多虑了,迎春乃是庶出,再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贾赦出列道。
“好!好!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狗屁!那你就看她生不如死视而不见?大太太你怎么做的母亲?这就是你们所谓的贾府宽宏大量?牺牲了大姐姐?再牺牲了二姐姐?以后是不是三妹妹也要卖掉?虎毒不食子,你们一个个比猛虎还要可怕!”贾宝玉冷笑道:“我会从律法入手,日后我天朝将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说法!下不为例!不然……不要逼我大义灭亲!”
众人除了贾元春知道贾宝玉收服了皇帝,其余的虽然不得而知,但是都明白贾宝玉能量非常之大,如今白手起家当上了侯爷!冠军侯!霍去病封这个爵位的时候已经十九岁了!但是贾宝玉才十七岁,前途是非常可怕的。贾赦想了想,凛然道:“侯爷说的是,便是我朝律法,也没有虐待子女一说,的确是我做父亲的疏忽了。以后迎春之事我绝不干涉。这样,听说侯爷新得府邸,又缺少下人服侍,大伯有丫头名为秋桐者,送给侄儿如何?”
秋桐?贾宝玉看着贾赦推出来的一个颇有些姿色的丫鬟,心里大喜,不是好色,而是秋桐正是《金陵十二钗副册》的一位啊!真是他娘的……瞌睡有人送枕头,贾宝玉脸色好看了一点,点头道:“如此……嗯,秋桐,以后你就服侍凤姐姐吧!咳咳!”
他本来想说“如此甚好”的,可是迎上了王熙凤凤眉含煞的目光,语气便弱了下来,众夫人暗自偷笑,于是王熙凤笑着谢过领了秋桐过去。贾赦大大松了一口气,秋桐和他死去的儿子贾琏有一腿,二来贾宝玉双双娶了尤氏、王熙凤,听说还有一个秦可卿,贾赦自然而然也认为贾宝玉有曹孟德“好人妇”的特点,这下子自觉是赌对了。
邢夫人见贾赦低声下气,更是唯唯诺诺地,贾迎春听了自是欢喜不禁,连众姐妹也大大解气。一路往西过桥,西半区南边的房子处于一片翠竹并梨树、芭蕉之间,环境清幽,色调为绿、白冷色调,林黛玉见了非常高兴,特别喜爱那几棵竹子。贾元春任凭贾宝玉处理家事,自己在此题了“潇湘馆”。
潇湘馆东边的亭子题为翠滴亭,北边题为缀锦楼、紫菱洲,潇湘馆两侧都有活水流过,汇合东边的沁芳亭溪流,贾元春一一命名了各处地方,再往北边走的是蜂腰桥,几人在秋爽斋旁边的翠晓堂稍作歇息。
原来的红楼剧情是因为贾元春很喜爱弟弟贾宝玉,贾政为了迎合贾元春特地令贾宝玉题了一大堆字,可是如今多有偏颇,情景大变,变成了某些人迎合贾宝玉了。贾政几次三番欲言又止,这几年除了京官他也做过外任,当然结果是“朽木不可雕也”,赔了夫人又折兵,根本办不成事情,贾宝玉见他模样,道:“老爷可知我朝对父母虐杀子女,律法是如何处置的?”
“我朝律法,父母杀子同凡论。”贾政愣了一下,便答出来了,父母杀子同凡论,意思就是说父母杀子等同于一般的杀人案来论罪。这条律法并不是空穴来风,《白虎通义》有一模一样的原话,另外,《晋律》也有此条,后世隋唐宋元明的律法都是在《晋律》基础上增减修改,所以到了天穹帝国依然延续了。
那些认为古代人可以随意虐杀子女的看法,是比较肤浅的,当然如果子女罪行十恶不赦,父母处死他们则另当别论。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贾迎春遭受虐待、海瑞虐待儿女并且都不受律法处置的情况,则要撇开法律来说了。因为中国古代儒家治天下,先秦原始儒学少有严重得过分的,但是到了宋明理学之后,政治制度化的儒学变成了“不成文的规矩”,没有法律述说,依然可以用礼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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