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4-218 奸商(2/4)
以明白了吧,殿下你如今已经是相当不错啦。”雅莱重拾信心,立刻向着媳妇挑衅看过去:“听到没有,本人已经相当不错了。”
美莎扁扁嘴立刻问:“那我呢?”
大管家似乎被难住了,摸着下巴品评:“这可不好说了,该算是当年的大长公+西堤王后再加先王的大合体吗?所以当姐姐的不过才让陛下脑袋大一圈,轮到女儿却要足足大三圈。对内是河东狮,对外是笑面虎,要论心黑手狠奸猾坏,如果说陛下是极品,那公主殿下,你这个……估计应该只能算孤品了吧?因为实在找不到可参照的对象呀。”
坏丫头心满意足,笑嘻嘻点头:“好吧好吧,孤品是绝器,世间再无第二份,我勉强接受这份赞美。”
于是,有孤品坐镇,哈尔帕就算热热闹闹拉开了敛财序幕。为建神庙争抢地皮,滑头公主游走其中,自然少不了是要为出价走高继续推波助澜,激得人人拍胸脯发毒誓,谁说我是空口喊价?我们部族所有信众共同捐资,哪怕就是卖房子卖地,能喊得出来就一定是能真金白银一个子不少的呈上来!
的确,多少人就是带着整箱整箱的争地金一块到来,不仅慷慨出价,更要各处走动,游说各家掌权高官能为其争取说话。为此奉送的酬劳也当真不是一笔小数目,百分百是花足了血本。
如此竞争激烈,僧多粥少,猛然间,一群高官重臣都因此收获了巨大的权力和实惠,尤其是当领主+公主双双给足了暗示:这份酬劳并非不可拿,只是拿谁家的,不能拿谁家的,只要够聪明都按照领主的意思去领会,把事情办得漂亮,各地各城中的神庙分布,最终都能做到合适合理,那就完全可以放心的去享用你们该得的辛苦费,不用担心被问罪成贪污。
——凡是精明的上位者,都很清楚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因此从来不奢望要把手下人都整成一片净土,彻底干净了,也就等于没了可拿捏的把柄不是?那才是真的不划算呀。
于是,领会了这个原则,以梅托斯为首的一票子重臣,还有哪个能不积极?本就都是精明干练之辈,又如何还用担心不会办事呢?就譬如说,在一座城市里,若是以a族人最多,b族人比较少,那么好地段、包括神庙可以建造的规模等级,就必然都是要以a族人的信仰为重,b族人则只能退居其次;再譬如这里聚居的几大种族abcd,规模基本相当,那就必然是按片划区,几大种族的神庙各占一方,区域不相上下、规模不相上下,今后以神庙为聚集核心,都能使各族人众清晰的分居开来,彼此各占一片,即能便于管控,又能各自相安共处。
再譬如,为了防止出现不正当竞争,掌管司法的官员也都忙碌起来,以法典坐镇,从昭告全地的文书就已经讲得明白:只允许合法竞争,任何人不得越界,若因此出现械斗仇杀闹出刑案,或是谣言诽谤诋毁他族他神,无端制造仇恨冲突,则不仅要按律法严肃惩戒,更要被即时取消造庙资格!
为此,动起来的不仅是文臣,更有武将,蓝伯斯执掌的巡防驻留军就是第一主力,各地严查治安,不允许出现任何理由的滋衅闹事,一有发现,则你们这一族的人就休想再有资格去争地……
而在此过程中,对于已经闹出来的案件,经上报领主后,便由美莎亲自择选,就从中选出几件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譬如各说各有理、争议很大是非难断的;再或者是具有典型性、普遍性意义的,就像各族宗教信仰中与法典规章存在冲突的地方。举个例子:法典规定不可奸/淫/幼童,而在有些民族的信仰中却特别崇尚以幼童尤其是女童去侍奉神庙,称为圣女,而实则根本都是被祭司以敬神名义/亵/玩/糟蹋的对象。再譬如,法典规定的继承法则中,长子最尊最大,理应是顶门立户继承一切;而在有些民族中,就像迦南人,却有着千百年来以长子献祭的传统。正因头生的孩子最尊贵洁净,所以必须献给神,说穿了就是会把头生的小婴儿活活烧死。如此种种,由种族信仰、观念差异引发冲突,就有人因此指责他们这一族根本无权在哈尔帕兴建神庙,因为他们的信仰本身就是犯罪,不容推崇。而这样的指责,又到底该算是诋毁攻击呢,还是纯粹的实话实说?
诸如此类的典型案例,美莎择类拣选,专门拿出来写成公开传向各地的文告,由全民都参与进来公开讨论,就看看最终会是怎样的舆论风向。一时间,哈尔帕遍地热闹开锅,这不仅是给平民百姓提供了大把饭后谈资,更是在洞察人心好恶所向,同时更断绝了强权强势者以势压人、扰乱司法公正而故意制造冤案的空间,如此等到综合舆论、最终判案结果出来,也就不至于再闹出违逆人心的恶判,而再等发生类似案件时,也算是有了可以拿来参照的最有权威性的经典样本。
就这样,由领主夫妻一手把握红线大原则,随便争抢再激烈,都是保证有序而不乱。一流大奸商的敛财由此正式启动收割模式,民间财富以极快的速度汇集流入领地银库,其暴利程度堪称发指,却非但不会招骂,反倒是人们千方百计主动积极的塞给你,想不收都不行!梅托斯领着一群最熟谙算账的官员,每天点钱点到手软,算账都快算不过来,而原本的库房都真心快要装不下了。最终粗粗统计,仅争抢好地段一项收益,几乎就是在眨眼间抹平了开战动耗,别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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