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滨海隐士与毗舍阇(1/2)
或许在汉人与鲜卑人眼里,高句丽人并不出名,当初的玄菟郡就是为了来管辖他们的。
中原历朝历代的王朝,总喜欢把自己的摆在高高在上的位置,譬如后来中国的最后一个皇朝满清,就是在明朝在东北的朵颜三卫内发展壮大起来的。
事实上,在白山黑水之间,卧牛山是一座不起眼的大山,和其他的那些大山看起来没有多大区别,可在高句丽人中间名声不小。
鲜卑人当初是因为在鲜卑山起家,后来的乌桓人与他们同族同宗,只因立足于乌桓山而命名自己的种族。
高句丽人在这些方面,和其他胡人没有任何两样,都以自己的集聚地作为部族的名字。
卧牛山,或者可以称作卧牛山脉,位于后世的松辽平原中部。
随着高句丽的势力往南延升,他们接触到中原璀璨的农耕文化,部族也从刀耕火种的原始部族向半奴隶半封建的制度转化。
今天的卧牛山,分外热闹,他们的二王子朴峰刚刚打败了四个汉人村落,取得了又一次胜利。
终于能名正言顺地自己当家作主,二王子志得意满。
和鲜卑人的管理方式不一样,在高句丽,每一个部族的王子,只要有能力,你打下哪里,哪里就是你的地盘。
听着耳朵里不断有人前来道贺,朴峰大口喝着酒,嘴角挂着矜持。时不时冲那些人点点头,间或说上一两句。
“二王子殿下。何不来点乐趣?”席间,一个贵族或许是喝醉了,大声嚷嚷。
“此言有理,”没等朴峰接话,另一人呵呵笑道:“二王子的大日子,要是没有一些乐子。今后别人会说我们卧牛山不行啊。”
这些人你一言我一语。最后商定,都拿出自己手上的汉人奴隶,谁要是取得胜利,就能从别人手上赢得一百汉人奴隶。
赌注在如今的卧牛山,还是相当大的,能够拿得出一百奴隶的,都是实力相当大的贵族。
第一对出场的,是一个半大少年和一个壮年汉人。他们是这次战斗的战利品,分属两个不同的贵族。
他们身上没有穿衣服。就腰间一点遮羞布。屋里虽然生着火,还是很冷,壮年人身上不由自主颤抖着。
“虎子叔!”少年人一见面,喜不自胜叫了起来。
哦。他们还是旧识?旁边观看的高句丽贵族脸上露出会心的笑容,只有这些熟人之间的争斗才更有趣,两人只能有一个人活着。
“你!”虎子叔的脸上扭曲起来。
他原本是大辽河边的一个普通庄户,天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夏天的时候,就拼命耕作,冬天来了,就开始猫冬。以待来年春暖花开。
前年,村子里的蚱蜢老汉也不知道从哪儿找到一个少年人回来,他身强力壮,看上去比一般的汉人少年都要壮实不少。
不过,这孩子生得确实太难看了,额头上生了一个大肉瘤,嘴唇厚厚的,看上去面目可憎,一带回来就有人劝蚱蜢老汉把孩子丢了。
那老汉一辈子都没有讨过老婆,平日里靠上山采药换一些钱粮度日。
在他心里,这孩子虽丑,却是自己唯一的孩子。
天天都有人前去劝说,认为这孩子不详,会给村子里带来灾难。
憋急眼了,蚱蜢老汉丢了一句话:“老子好不容易在虎口里抢了这么一个儿子回来,谁要再给老子提,红刀子进白刀子出。”
从此,这爷俩好像过上与世隔绝的生活,没有人再和他们说上一句话。
尤为恐怖的时,被蚱蜢老汉叫做丑娃的孩子,额头上的肉瘤时不时流一些黄色的水出来,有时还是脓血,隔老远就能闻到臭味。
不出村民所料,丑娃真是一个灾星,他给村子里果然带来了灾难。
首当其冲的,就是蚱蜢老汉,上山采药再也没有回来。
不知过了多久,有采药的山民说,在山上看到了他的一截胳膊,要不是有衣料相认,谁都不晓得原来是老汉的胳膊。
可那是怎样一只胳膊啊,肉早就烂光了,只有白不刺啦的骨头。
丑娃在蚱蜢老汉的教导下,学会了说话,他把那一截骨头埋在了地里,权当是老汉的墓,还在那天天叩头。
这孩子也不傻,他脑子里有记忆,好像是三岁还是两岁的时候,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觉醒来,人就在老虎窝里。
那老虎对他非常好,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
有一天,蚱蜢老汉在鬼使神差之下,到了老虎窝,恰好其出去觅食,就把孩子给拐跑。
当然,他也受到了老虎的报复,毫无疑问,就是被老虎给吃掉的。
一边是把自己抚养大的老虎,另一边是把自己带回人类社会的蚱蜢老汉。
丑娃不知道怎么办,偶尔那老虎畏畏缩缩跑到他跟前,也不理不睬,原来动物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对还是错。
可人死不能复生,丑娃经常在老爹的墓前,一坐就是一天。
没有人想到,一个半大小子的力气竟然大到这种地步,蚱蜢老汉把他收留回来,教会他如何种地。
庄户人家,本身就会种地,他采药只不过是因为年老体衰,干不动了。
老爹去后,丑娃把自己当牛,犁田打耙,根本就不需要用牛。
不管别人理不理他,每天丑娃看到所有的乡亲,脸上都露出甜甜的笑,尽管那笑容看上去有些恐怖。
谁家里的地还没有整好,他总是不声不响天没亮就去。
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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