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七章 独有标记(1/1)
人算是无碍了。
韩氏道:“你们别以为解了毒这件事便算了。”
姜廷微道:“雨娘,你说四郎是用了这间店的香料,那证物呢?”
“证物就在此。”
韩氏从黑瘦的家奴手中拿过东西,呈给姜廷微。
青花瓷盒中放着四五个锥形的塔香,盒子内部并非寻常那般空旷简单,而是放着一些光滑的香台凹槽,将塔香固定在其中。
姜廷微伸手想要取出一枚,但塔香深陷其中无法取出。
!”
“嗯!”
凤举将青花瓷盒接过,按下盒中的一个凸.起处,其中一枚塔香立刻弹出。
“好精巧的心思。”姜廷微赞叹着,随即脸色肃然,话锋一转:“看你对此物如此熟悉,这东西果然是从你这里买去的?”
“这盒子确实是本店所出,但韩四郎用的是盒中之香,而非这盒子,正如窃贼窃取小民的衣物穿在他自己身上,然后再去杀人越货,难道就能断定杀人越货之人是小民吗?”
“你这是诡辩!难道四郎还能自己害自己不成?”韩氏叫嚣着。
凤举突然很客气地赞同她:“夫人所言极是。”
随即,她对姜廷微说道:“大人,小民这云香榭开了多处,售卖出去的货品也是无数,但此种事情还是头回发生,莫说是在别处,就是泰州这一间,这段时日上门的客人也有许多,但至今从未有人出事,小民自己也有些困惑。这东西能否交由小民看一看?”
姜廷微略一思考,点头,将东西给他。
一名衙差警惕地盯着凤举,生怕她损毁罪证似的。
凤举将其中一枚塔香弹出,仔细看了看,说道:“大人,这款灵台香应该不是我们云香榭的东西。”
“诡辩完了又想推卸!”
这一回,韩氏一开口,姜廷微便下令:“来人,送雨娘回去!”
“我不!夫主,此事关系到四郎,我不能……”
然而,韩氏的话还未说完,两名衙差已经到了她身边,在姜廷微的威慑下强行将韩氏带离。
姜廷微看着凤举:“你如何能断定这并非你们店中之物?”
“常心,去柜台上取一盒同样的七品灵台香来。”
凤举先后将两盒灵台香指给姜廷微:“大人请看,韩四郎用剩下的这一盒灵台香上光滑无物,但我方才从蔽店的柜台上取来的这一盒,每一枚塔香上都有一个极其细微的标记。”
“嗯,确实……”姜廷微点头。
旁边衙差质疑:“那也许是你们制香时忘记了呢,一个标记而已,尚不能说明一切。”
胡管事凑过来,疑惑地小声道:“公子,当日韩四郎的确是从我们这里买的香啊!”
虽然小声,但周围人也不是聋子,近处的几人都听见了。
那衙差道:“你看,连你自己店中的人都承认了。”
凤举浅笑:“标记可以作假,但货真价实的东西却是绝对假不了的。常欢,去后院取我的琴来。”
姜廷微蹙眉,不解地问:“取琴?”...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