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七重梦境之第二重(1/2)
小薇来自行月省投架甲市百里乡王家庄光明屯子村口老槐树往左走第五家,小薇是家里第二个女孩儿,家里一共有三个女孩,下面有一个弟弟。
虽然现在重男轻女的现象少了,但在有些地方还是生不出儿子绝不罢休,儿子是继承香火,没儿子是绝户,没儿子就是让人瞧不起,抬不起头来。
其实细想起来,他们观念固然哪里不太对,但也没什么人神共愤的地方,观念中地位和责任是对等的,女儿不受重视是因为在他们那儿女儿确实是别人家的。
他们的观念中,等儿女长大了,赡养父母的义务全由儿子承担,他们的女儿长大了就嫁人,嫁了谁就是谁家的人了,跟娘家关系几乎割断,娘家盖房不要女儿出钱,父母生病也不要女儿出钱出力,全都是儿子和儿媳妇的事。
女儿,就是别人家的儿媳妇,伺候好公婆就可以了,婆家是她要负责的家。
小薇便是奉行这样风俗的家庭中出生长大的,她小时候有点苦,现在条件好了,也没受什么大苦,吃得饱穿得暖。
家里供到初中,她自己成绩一般般,虽然很想体验高中和大学生活,但家里觉得一个女孩子初中学历已经够高了,其实小学三年级都够了,要不是家里条件好了,加上想给她嫁好一点,高中都不会让她念的。
不能继续读书她也没多大怨念,她其实也不太爱读书,枯燥、辛苦,课堂上一坐四十五分钟,一天十个四十五分钟,加上晚自习十几个四十五分钟。
坐着不动,夏天热,冬天里脚特别的冷,凉意从脚底一路侵蚀往上,沿着小腿,连膝盖都捂不热。
那些个v、的物理公式她也一点都不觉得神奇,1845年发生了啥她也不关心,跟大多十五岁懵懵懂懂的小女孩一样,她想上大学是因为别人有的她也想要,另外就是能多玩几年。
家里大姐为这个家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以前日子不好过,父母收了隔壁村一四十岁鳏夫的钱,两岁就把她许给他家五岁的傻儿子当儿媳妇了,有点童养媳的意思,不过还是在自己家里养着,夫家出钱。
大姐长到十三岁的时候夫家就硬把人要过去了,没扯证,没到年纪扯证不合法,先办了酒水,把生米做成了熟饭,主要还是鳏夫家怕小薇家反悔,怕日子好点了,怕说“我还你钱,女儿不能给你”。
后来第三年大姐就生了一个大胖小子,给鳏夫一家乐坏了,小薇家也乐。
鳏夫还是很疼小薇的大姐的,虐待是绝对没有的,但一个鳏夫一个傻儿子,家境能好到哪儿去?鳏夫拿命打工赚的那点钱都付了聘礼了,小薇大姐嫁过去,面对的就是一个表面崭新的新房、里面空空如也的家。下顿都不知道在哪里都是小事,为结婚、盖房,外面还偷偷借了二十万外债,都不知道穷尽这一辈子能不能还得清。
年迈的公公和傻丈夫,都没有劳动能力,这些债都落在仅仅十三四岁的女孩身上,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而且还不知道会不会遗传精神问题,会不会也是个傻子。
小薇的姐姐吧,你说多虐心多受罪吧,好像也没有。像戏剧里那种傻丈夫打她、公公不是个东西也对她不轨、绑她、拿鞭子抽她、生病还叫她下地干活……这种情节都没有,但一个女孩,出生就拿来换钱换吃的,十四岁就“出货”了,十五岁自己还是个孩子就生孩子了,糊里糊涂就背上生活压得传不过来气的重担,不可悲么?
悲剧的还不是这样的生活本生,而是这样的生活她一点点都反抗不了,即使有反抗,最后还是不得不接受。
温水煮青蛙,她就是那只青蛙。
小薇父母也心疼女儿,毕竟是嫁个傻子,谁愿意啊?但拿了人家那么多钱,以前一个月只能赚几十的时候,那钱可值钱,鳏夫背井离乡进城打工赚钱,每个月给他们家三十,对四个孩子的小薇家来说,没这笔钱就活不下去,真活不下去,这几乎就是救命钱,鳏夫是救命恩人,等日子好过了就反悔,撕掉契约,这种事残忍又朴实的人做不出来,他们还要脸,还要在村里生活下去,就只能对自己大女儿残忍了。
小薇父母对大女儿是愧疚的,开始的时候逢年过年都想着,添衣服是添了大女儿的裙子,再添宝贝儿子的裤衩;给爷爷过生日炖了老母鸡都想着法子留个鸡腿给大女儿,虽然现在鸡腿已经不那么稀罕了;经常叫回娘家看看,虽然在当地,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应该经常回娘家。
但过了两年就不喜欢大女儿上门了,因为大女儿来娘家就是借钱,父母心里小九九一算,虽然当时收的聘礼很多,但这没过两年快全给借回去一半儿了,这怎么行呢?
鳏夫把儿媳妇娶到家一下子身体就垮了,生病起不来床,需要长期修养,他们家一个能赚钱的都没有,上上下下、老的老残的残小的小,这是要我们家养他们家养一辈子啊!
小薇父母忽然明白了鳏夫的“险恶用心”,也想找个辙把大女儿弄回来,但碍于面子没招,女儿嫁出去就是人家的人了,现在儿子都生了,再弄回来会被村里戳脊梁骨骂。
父母觉得没办法,只能对大女儿使招,大女儿一来,母亲就默默扫地,父亲就背着手低着头出门,再没好脸色,心里愧疚是难免的,母亲每天都对父亲絮絮叨叨:都是你的错啊,把女儿推进火坑里了……你怎么这么狠心啊……
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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