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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宋朝还有女权!(1/2)

中国古代的女子,有这么自由吗?还主动离婚、还分男人的家产?洪涛知道宋朝的女人地位并不不算想像中的那么低,但也没想到她们的社会地位如此之高。原本以为允许女孩子读书、做生意、科考、抛头露面当促销员就已经很不错了,没承想自己还是预估错了,宋朝的女子地位之高,很多地方甚至比后世还过。尤其是在商业发达的江浙地区,很多人家更愿意要女孩子不愿意要男孩子,因为男孩子赔钱!

“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鱼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此近古之制,以绳天下,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者也。所以人尚谱牒之学,家藏谱系之书。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事,婚姻不问阀阅。”这是来自郑樵《通志》里的一段话。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宋朝之前,社会结构是界限分明的,士族就是士族,庶民就是庶民,不光当官要从士人里选,连结婚也得门当户对,不能乱娶乱嫁。但是过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这五个朝代,到了宋朝,士人和庶民之间的严格界限已经被打破了,庶民可以通过科举晋身为官员,士庶不通婚的原则也废了。

是什么原因让原本维持了上千年的阶级固化松动了呢?答案就是商业!因为宋代商业发达,从而改变了宋人对阶级的漠视。宋朝人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个现象的根源,蔡襄在《端明集》里就曾经说过:观今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其财,随其贫富。

据这些南宋商人说,不光是民间这样,首先这样做的是上流社会。正式因为有了榜样,所以民间才有样学样。而且他们还举出了实例,言词凿凿的说在北宋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两位当朝宰相,向敏忠和张齐贤,就为了了争娶一位姓柴的寡妇而互相敌视,最终闹上了公堂打官司。

这位姓柴的寡妇是长得美如天仙吗?不是;是家世显赫吗?也不是!程颐说了一句话。道出了柴寡妇的优点,他在《二程外书》中记录了这件事,是这么评价的:为其有十万囊槖故也!

看到了吧,这个柴寡妇有钱!两位当朝宰相为了娶个富婆打起来了,这种事儿会发生在其它朝代吗?国家总理娶寡妇就已经很惊人了,还是因为求财而娶。按照古话说很不成体统啊。这就说明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宋人不以求财为耻,反以为荣,是个非常非常纯粹的商业社会,从上到下,每个人都非常纯粹!

要问这位柴寡妇最终嫁给谁了?谁也没嫁!这两位宰相闹得太出格,让皇帝很没面子。于是就把他们俩降了职,一个去户部当郎中,一个当了太常卿。

还有一件事是宋朝特有的,可能有的书也写过。但它只存在于宋代,如果别的朝代有了,就是误传。什么事儿呢?就是“榜下捉婿”的风气。北宋朱彧(yu)在《萍州可谈》里写过:近岁富商庸俗与厚藏者嫁女,亦于榜下捉婿,厚捉钱以饵诱士,使之俯就,一婿至千余缗(min)。

每到科考放榜之日。大宋的土豪们就去放榜的地方抢学生,用啥办法抢呢?用钱砸呗。抓到一个大学生就掏出一千贯钱来,求着大学生娶自己家的闺女。洪涛很羡慕。后世里想娶媳妇,光大学生这个身份管吊用!你就算是博士生。没车没房没存款,照样完蛋艹!只听说过土豪开着车有土豪去学校门口找女婿的。

这种情况也只能出现在一个纯粹的商业社会里,如果到了明朝,老朱家纷纷钟灭了你,清朝更别提了,敢这样干,你家这个女儿一辈子嫁不出去,女戒都没学好,在家学成老姑娘吧。同时这也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在宋朝,士庶之间的隔膜已经不存在了,有学问也可以娶个商人家的女子,有钱了也能抓个穷大学生回来当女婿。

除了士庶阶级隔膜被打破之外,宋代女人的地位也非常高,这个高还不是民间的风气,而是法律规定。《名公书判清明集》里就有记载:在法,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意思就不多解释了,一句话,女儿有法定继承权,继承份额是儿子的一半儿。

可能有较真儿的人会问,这个法律有,但宋朝执行了吗?来看看刘清之在《戒子通录》中的记载:chù_nǚ亦蒙首执牒,自讦于府庭,与齐兄以争嫁资。这里记载了一位还未出嫁的女子跑到官府去告状了,告谁呢?告她哥哥!告啥呢?告她哥哥不给她嫁妆钱。

由女儿继承的这部分财产通常叫做奁(lian)产,如果父母活着,女儿出嫁,这部分财产会跟着女儿一起走,当做嫁妆。当女子结亲的时候,会给男方送一个叫做“定帖”的文牒,里面除了要详细说明女方的身份、生辰八字之外,还要写明陪嫁的首饰、金银、物品以及随嫁的田产、房屋,这就是奁产。按照海商的说法,广州、泉州附近普通家庭给女儿的奁产一般价值十亩田普通水田,临安那边还要高,内地穷一些的地方可能会低点。

按照大宋律,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就是说妻子带过来的奁产,男方家里分家的时候不能分,要归女方自己掌管。假如夫妻离婚或者妻子改嫁,这部分财产还是要由女方带走的。当然了,她也可以选择不带走,但是支配权在女方。而具体带走多少,两个人结婚之前下的那份“定帖”里都注明了,合算这份“定帖”就是宋朝的婚前财产公证书,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

那这位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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