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诱之以利(2/2)
展大大不如。若非被李芷儿一巴掌打回原形,只怕膨胀的还要厉害。
“只怕山高路远,大部分人不愿意冒险。”
远海航行,如果经验不够丰富,死亡率高得惊人。早先探索期,往往十个探险队的船,失踪的就有九个,最后一个能回来的,都是运气好到惊人。
即便是度过了探索期,累积了丰富的经验之后,也要看运气。天气、海流、风向、疾病……每一个变量突然剧烈变化,可能就是全军覆没。
东南沿海的豪门,正因为清楚这些,所以远比内陆豪强更加谨慎。
无知者无畏,这才是常态。
懂得越多,越是敬畏。
“同样诱之以利。”
张德对李奉诫道,“给钱,给人,给船,给土地,给农具,给天竺女子……只要肯去,什么都可以谈。”
除了这些,还有一样是张德无法亲自下场的,这需要用到李奉诫。
那就是“国族”这个概念,李奉诫说大唐的青少年们为了大唐帝国的千秋万载咱们下海,远比张德来说要有用。
老张高喊“为了帝国”,那是中二病发作需要电疗。
李奉诫喊“皇唐兴废,在我在君”,那就是正义的吼声,忠诚的呐喊……
总之,区别就是有这么大。
在扬子江下游和南运河两岸,李奉诫就是“国族主义”的伟大导师,江湖地位非常的超然。
李狂人绝非只会披头散发耍帅,他手底下还有一票悍不畏死的“战斗编辑”和“战斗记者”。
“便是如此,怕也是难,此事,还需要跟进奏院的人议论。兄长还需约谈东南世族,不让点好处出来,他们是不肯出力的。”
讲白了,在贞观朝通过新方法重新振作起来的东南世族,想要让他们切割一部分家族子弟或者家生子出去,没有足够的利益,顶天就是效仿吴县陆氏,搞个分家即可。
可要是张德给足了好处,那么大宗干掉小支,根本毫无压力。
“分家”就应该为了“宗家”去死,这是理所当然的道理。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分家”或许也会为了搏一个出路,彻底跟“宗家”分道扬镳。
但不管是何种选择,都必须要有足够的利益。
通常让一个大姓豪门的分支,愿意“家于”某地,那必须是在某地有足够的社会资源供应他们开枝散叶。
历朝历代以来,最少也是个xx太守。
也就是说,普通的百里侯,是不能够满足豪门胃口的。
“我有一个想法。”
兄弟三人在讨论的时候,程处弼往往都是听,不过这一回,他突然想起了张大素,看了看张德,又看了看李奉诫,“不若将波斯湾大‘塔巴’一事,于彼处宣扬一番?”
“嗯?”
李奉诫一愣,本想说这是无稽之谈,但是转念一想,出神道,“处弼此言不是没有道理,此举……有类‘分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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