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严苛的处罚、污言秽语(1/2)
推荐阅读:?“是、是……”二人点头。这现场一眼便能看出,是一中校长驾车闯入人群的,事实清楚、明了,的确是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二巡警一人取出相机,将现场进行拍照,留底,另一人取出一个特制的,写着“罚”字的小本,在上面写下处罚。然后,便让那位脸被任红梅抽成猪头的校长,在纸上签字。
一中校长哆嗦的,在上面签字……遂,那巡警就大声宣读一遍:“姓名:王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之学生安全相关条例第一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照条例之规定,判处拘役15日,又根据教育相关从业者道德规范之规定,凡所犯之过,倍处之,并开除有关教育之行业,并永不录用。故,罚拘役30日;免除其一切教育相关职务,进行治安管理条例学习一周……”
这巡警念的很大声,要这里的人都听见。
宣读完判罚结果。
这巡警又念了“执行人”——这也是规定。按照规定,巡警对辖区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人,需当场进行现场执法,并留下现场证据,宣读所犯之条例,以警示他人。并且在执行人一栏,需要签署自己的名字,并且当众宣读……这,是一套标准流程——条例和《刑律》《民规》不同,是现场判的。
巡警拥有这样的执法、宣判权。
宣读完毕。
那王选就被戴上手铐,由而巡警押着走了……30天的拘役,一个星期的学习,是跑不了了。更是断送了他的职业、前途。从这一刻起,他便不再是校长,以后也不能再从事和教育相关的、任何的相关业务,留下了一辈子的污点。
这一结果……几乎以为让人听错了。一群家长、学生也都是窃窃私语,小声的谈论这件事。暖暖也惊的瞪大眼,看着远处的警车开走,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是将车开进了人群,这样一件似乎不大的小事,竟然就断送了一个人——那个王选在教育事业上的前途,本来15日的拘役,也变成了30日!
她心中,都忍不住为这位一中的校长可怜,简直太残酷、太不近人情了……
任红梅问:“怎么了?”
暖暖问:“这是不是罚的太重了?竟然连校长的职位都没了,而且以后都不能够从事教育工作……”这一种“严”有些不可理喻。
任红梅抿唇,幽幽的说道:“严吧?可是,暖暖啊……他们从事的职业是教育,是教书育人,培养下一代的!我们为什么对他们,要加倍的惩罚?我们为什么,不能原谅他们违法、犯错?”
任红梅说:“因为——他们是老师啊!所以,我们才会这样的严格的要求他们。因为他们影响的会是我们的下一代。虽然苛求,可他们必须是完人,是不能够犯错的人,他们的道德上必须无可挑剔,没有瑕疵。”
就因为,他们是老师!
就因为,他们从事的,是教育行业!
就因为,他们代表了崇高的道德!
就因为,他们肩负着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所以,怎么能不苛刻?
所以,犯了错,就不可能被这一个行业原谅,要永远的离开这一个行业。暖暖想着,却不禁去看一中门内那些人——此刻,他们都是一脸的不可置信的。刚才,他们打开门,就是要迎接校长进去,可现在,校长却被人抓走、拘役了……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滑稽的结果。而看到了这些人,暖暖也肯定了任红梅的话——是啊,怎么能不严苛呢?可纵然如此严苛,他们这样的人,却还是混进了学校里……
若不严苛——那会是一种怎样的结果呢?想想都是不寒而栗!想想,就会想到“他”上辈子所经历的那些个学校,那些个奇葩的学校……她无法用言语描述那一种心情。只能是叹一口气了……
这位王校长看样子,就是作威作福惯了的。
一个校长,能够“作威作福”的对象,自然便是学生了,其平日的表现,由此而知。
定是他在主席台上乘凉,学生在台下晒油。
学生站着,他坐着,甚至还要人把扇。
车开出去要人开道,如古时候的县太爷。
车开进来,要清道,谁挡了路,谁倒霉。
……
她想着、想着,就想到了小时候,读到的一手诗:
甘作薪火
燃烧自己
播撒光明
这一首诗的名字是《薪火》,它的作者,是一位女诗人,名字叫做邓丽红,也是一位教师。她读这首诗,还是在小学堂的课本上,可现在却依然记得——这一刻,她才感受到这首诗中那一种博大、伟岸的力量。虽然不激昂,却如一根火柴,燃烧自己,将火传递下去,播撒下一片光明。
教师就是一个传递“薪火”的职业:他们燃烧自己,将火种传递给下一代、一代又一代,所以他们才受人尊敬,为人敬仰。
他们不是老爷,也不能是老爷。可总有人在这一的尊敬、敬仰中,以为自己是老爷,可以随意的对人颐气指使,将学生当做牛马、木偶,任其摆布。他们的话,也可以如同圣旨一般,无论说的多么荒诞,也都能够执行下去——比封建时候的帝王,还要权威、权力,还要肆意妄为!
这是不对的。
而这样的人又如何可以从事教育?
下一代会被他们教成什么?
可怕……
另一边,学校的校门又关闭了。
里面人的“不平”声清晰可闻:“那两个小警察搞什么?想抓人就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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