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祭祖(十三)(1/2)
昨天写到二千六百字时,被叫去喝酒,晚上回来急急写,结果在名字上有错,抱歉。
给母亲磕了头,又找到父亲的坟,再找到爷爷的坟。王振华大部分亲人都永远安息在青山绿水的柳河镇。几十年重回故乡,他的内心激荡,很难用语言描述。
王桥到广南王家时,除了对从小就听熟了名字的王振华堂伯公有亲情之感,对王国栋、王小冉其实并没有太多亲情,更多是从理智上认定是一家人,在情感上还隔得远。如今一起站在祖坟前,往上细数其实很快就有了共同祖宗。在香和烛燃烧起来的特有香味中,血脉亲情一下被点燃了。
在场所有王家的人都流着相同的血脉,都有着共同的祖先,距离一下就拉近了许多。此时他再看王国栋和王小冉,还真有了血脉相通之感。
一起祭祖,亲戚真正成为了亲戚。
这一次祭祖,王晓、王桥兄妹准备很充足,带了满满一袋子的香烛,以及两大包钱纸,香烛和钱纸都是最高档的。
王振华亲自为逝去所有亲族都点上香烛。对年轻人来说,这是一个简单的活,对于王振华来说却是一个重体力活。当所有的坟前全部点上香烛以后,他的额头就出了汗水。
王小冉从考斯特车上提了一个轻便椅子,让爷爷坐一会。王振华用手推开椅子,直接坐在了一块石头上,喘息一会,安排道:“找个地方烧钱纸。”
当小辈们将钱纸从袋子里取出来,准备拆散时,王振华道:“慢着,钱纸上写名字没有?”王国栋道:“爸,还要写名字吗?”王振华道:“不写名字,烧这么多钱,那边的人怎么收得到。”
王国栋回头对王桥道:“有笔吗?”
王桥在事前做了充分准备,百密一疏。确实没有想到要在钱纸上写名字,道:“这里没笔,家里有,我马上去取。”
王振华强调道:“要毛笔。这里面老祖宗都是用毛笔的。”
王国栋从来没有见到过父亲如此迷信。有点惊讶。孝顺是由两个字构成,一个是孝,另一个是顺,在这种情况下,他是绝对顺从父亲。问王桥道:“家里有毛笔吗?没有,就到镇上去买。”
王桥道:“家里有毛笔,我、我姐和我爸都能用毛笔。”
从墓地到二道拐小学,平常走路要半个小时,王桥一阵小跑,十来分钟就回到了二道拐。在院外青石梯子上,支书段三背着手往院里走,见到王桥,道:“今天你们家来了这么多人,是谁啊?”
王桥想起王振华多次提起是段家帮着安葬了家族遇害亲人。便没有隐瞒,道:“我堂伯公回来了?”
段三惊讶地道:“王振华?”
王桥点了点头。
段三道:“老爷子年龄不小了啊,身体怎么样?”他原本想说“我还以为死了”,话到嘴巴又改了过来。
王桥道:“前几天病过一次,现在还可以。”
段三道:“老爷子有几个娃儿,来没有?”
王桥道:“老爷子有一儿一女,都来了,后辈是孙女王小冉来了。”
段三脑子转得很快,道:“等会晚上到我家来吃饭,我去捉两只鸡。杀两只鸭,再去弄几条鱼,要不要得?”
王桥笑道:“这个我还做不了主,今天到的全部是长辈。我只有打杂的份,做不了主。”
段三道:“那我就跟着你去,见一见老爷子。”
王桥拿着三枝毛笔和一大瓶墨水回到坟地。段三跟在王桥身后,走得汗水直流,喘起粗气。王永德看见了段三,就朝他招手。让他来到坐在石头上的王振华面前。王永德介绍道:“大伯,这是我们家的邻居,段家屋里的,是我们村的支部书记。”
段三看着眼前满脸老年斑的老者,完全无法将其与变成传说中的解放军团长王振华联系在一起,他还是恭敬地道:“大伯,我是段三,我伯是段至理。”
王振华打量着段三,道:“你是段至理的侄儿?”
段三道:“就是,以前听我伯常常讲你,说你是周边十里最聪明的,读书最好。你们还去掏鸟蛋,结果摸到一条蛇。”
王振华回忆在乡间的快乐事,频频点头,道:“你伯是实诚人,没有他领头,没有人敢给我们家做坟,要谢谢段至理。”
聊了几句,段三道:“晚上到我家吃饭,农村人家,味道不好,卫生我会搞好,菜品肯定是绿色环保的。”
在计划中,祭祖以后,为了让王振华休息好,就不在柳河吃饭。现在段三贸然提出这个要求,所有人都将眼光聚在王振华身上。
王振华回乡,除了祭祖外,能顺便看一看乡邻也好,痛快地道:“王家和段家是多年乡邻,今天就到你家去吃饭,我们人多,院子坐得下吗?”
段三见王振华同意了,高兴地道:“院子坐十桌都没有问题,那我就去准备,争取早一点吃饭。”他又问:“大伯,你离开家乡这么久,在饮食上有什么忌讳没有?”
王振华道:“没有忌讳,回家乡就吃家乡菜,你不要搞乱七八糟的味道。”
段三高高兴兴走了。
王桥将三枝毛笔用清水化开,把墨水倒到一个盒子里,准备写名字。王振华看着王桥,道:“你的毛笔字怎么样?我们祖上有前朝进士,我以前见过留下的墨迹,那一笔毛笔字漂亮得很。字写得差,烧过去,要丢脸的。”
书法恰是王桥的强项。他也不解释,提笔在拿来的白纸上写了贺知章的《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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