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王国(1/1)
不丹王国(kingdoan)简称不丹,是位于中国和印度之间喜马拉雅山脉东段南坡的内陆国,该国的国名当地语言叫“竺域”(或作“朱玉”drukyul,藏文:vbrug-yul),意为雷、龙之地。水力发电是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约72水力所产电力售予印度。旅游业是不丹的另外一个重要经济支柱,于1974年开放外国人入境。牦牛、骡、马为重要运输工具。不丹的主要外贸对象和国防援助国是印度。不丹也是世界上最后一个开放电视与网络的国家。虽然不丹经济相当落后,但于06年发布的“全球快乐国度排行榜”中,不丹却名列第8位,位列亚洲第一位。
不丹自8世纪即为吐蕃一个部落,元朝统一西藏后,受宣政院管辖,直到清朝时才独立出去,深受藏族文化的影响。清代汉文史籍中称布鲁克巴。
1322年,帕木竹巴家族的绛曲坚赞担任乌斯藏地方13万户中的帕竹万户长,1353年打败萨迦地方政权(1265-1353年)并受元朝册封为大司徒,正式建立起了帕木竹巴政权(简称帕竹,1353-1618年)。1372年,帕竹政权二世第悉(王)释迦坚赞受明朝册封灌顶国师并次年遣使入朝内附。1406年,明朝册封五世第悉札巴坚赞为阐化王,自此成为定制。“竺巴”是竹巴音译,“竺”这个音在藏语里是龙的意思。1491年起,帕竹政权先后落入家臣仁蚌巴、辛厦巴家族掌控,另一方面获得蒙古贵族支持的格鲁派(黄教)兴起,帕竹(竺巴)派(噶举派的一支)招两面夹击。当时的帕竹(竺巴)派领袖是阿旺·纳姆伽尔,他在危机时刻审时度势,毅然带领帕竹(竺巴)派信徒远走不丹。由于阿旺·纳姆伽尔修得一身好佛,又有神符四脚神龙做护驾,因而所到不丹之处,无不归顺于其旗下。1616年,阿旺·纳姆伽尔在征服了今不丹后建立了政权。由于不丹的雷电多,四脚神龙又被看做雷神。阿旺·纳姆伽尔奠定了现代不丹的领土、民族和宗教的基础。
1669年,不丹与当时西藏地方的甘丹颇章政权(格鲁派)爆发了长达62年战争。
1651年不丹政教领袖夏仲·阿旺南杰(1594~1651年)圆寂后,不丹内部陷入混乱,僧侣集团和世俗集团矛盾尖锐。1729年不丹发生内乱,1730-1731年清政府派西藏地方官员颇罗鼐调停不丹内乱,1736年不丹第十任第巴(国王)米旁旺布接受清朝册封“额尔德尼第巴”名号。
1772年,不丹遭英国入侵。1865年强迫不丹签订《辛楚拉条约》,不丹被迫割让2000平方千米不丹旧都-普那卡宗
土地。
1907年,乌颜·旺楚克(1907---1926)废除德布王,自任国王,建立不丹王国,集政教大权于一身,并规定国王世袭。
1910年1月英国同不丹签订《普那卡条约》。规定不丹对外关系受英国“指导”。1926---1952吉格梅·旺楚克在位。
印度独立后于1949年8月同不丹签订《永久和平与友好条约》。规定不丹对外关系受印度“指导”。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