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操刀(2/2)
因。确定什么原因导致的死亡非常重要,因为有些死亡是多种原因导致的。需要确定清楚凶手的行为在导致死亡结果中占有多大的比例,最终来确定他应当承担多少责任。”这一番解说,让熊捕头一头雾水,他那里知道这些刑法因果关系以及多因一果刑事责任分担等刑法问题。他要的只是凶手,剩下的是判官老爷的事情。
但是,现代法医的职责之一就是要确定清楚死亡的原因,以及多种原因情况下行为人原因力大小,这都是法医的范围。所以陆锦屏说得深了一些,熊捕头当然听不懂这些现代法医的问题。
陆锦屏看出他茫然的样子,便不再解释,让那几个仵作过来,其中一个负责填写尸格,剩下的帮忙把尸体身上的衣服脱下来,将尸体仰面放在一张软榻上,然后开始从头到脚进行体表检验。
头面部和脖子再次进行检验之后,除了脖子右前侧那一道不明显的勒痕之外,没有别的新发现。
当检查到胸肋部的时候,他不由咦了一声。——尸体右侧胸肋部有一块青紫。陆锦屏对记录的仵作说:“右侧肋部有表皮挫伤,从外形看,估计是钝器伤。有可能导致肋骨骨折,需要做相应的解剖验证。”
熊捕头愣了一下,结结巴巴的说:“解剖?谁来解剖?”转头瞧着那几个仵作,“你们谁会解剖尸体?”
几个仵作一起摇头,表情很是惶恐。
唐朝跟明清不同,明清严禁进行尸体解剖,认为这是损毁尸体的重罪,是要处以重刑的。而在宋朝之前则可以进行尸体解剖。中国古代对人体结构的认知,绝大多数来源于唐宋时期的尸体解剖实践。明清被禁止之后,这方面的知识就发展十分缓慢了,这也是为什么明清时期中国法医知识和外科手术医学基本上停滞不前的原因。
当然,唐宋时期的尸体解剖也不是大规模进行的,也主要集中在衙门一些经验丰富而又有创新精神的仵作身上。只不过,眼前的这几个仵作不在其中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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