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投名状(1/2)
老金很快便在大火中化作一堆焦炭,可怜一代枭雄。东胡真正的掌控者,就因为晚年的贪念与迷惑不得善终。
圣人曾经说过,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老金死就死在一个得字上,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不再年青,智慧与力量都在逐渐的离你而去。这个时候人往往会拼命的抓住周围的一切,一切都想得到最终却什么都失去。
云玥没时间研究这些人生至理,因为如山的尸体堆积在眼前。老金死了,可东胡的勇士们仍旧在战斗。尽管处于全面不利的环境下,但他们还是尽皆所能给对手带来伤害。或许他们不够聪明,但他们绝对够得上悍勇两个字。
东胡人的拼死搏杀给云家,王翦,还有义渠君都带来了巨大的伤亡。激战到了下午,失去统一指挥的东胡人已经开始全面溃退。仗打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单单是玩命的问题了。在这个血肉磨坊里,成千上万的人都被碾成了碎沫渣渣。
除了云家的人,两方的军队都没有吃过早饭。昨夜还都经过了一番折腾,而云家的士卒则是在四轮马车里一觉一觉的睡到了战场。此时的云家士卒,体力上有明显的优势。当东胡人与秦军都开始出现脱力,甚至拿不动刀剑的时候。云家的士卒仍旧生龙活虎,那些在战场边上当了半天观众的云家步兵和骑兵,开始替换伤亡巨大且疲惫不堪的羌兵。
整场战役中,羌兵始终顶在第一线。第一排死光了,第二排接着上。一个又一个连队被投进了战场,然后一个又一个的被打残。最短的,仅仅顶上去半个时辰就伤亡殆尽。撤下来的,只有一个三十许人的中年壮汉和一个牛犊子一样强壮的十六七岁少年。他们的缨枪折断了三次,每一次都是拾起了袍泽的武器继续战斗。两万名羌兵,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四千多人。
以这年月的医疗条件,重伤员是没可能活下来的。轻伤员……羌兵没有轻伤员。即便胳膊被砍断了,依然与敌军酣战不休。这场战斗中,最耀眼的部队就要数羌兵。他们用鲜血,为子孙挣来了一个合法的身份。如果想要一世富贵,恐怕还得再拼两次。
云玥看了看即将落山的太阳,估计最多还有三个时辰。黑幕就将再次降临到这片土地上,这一次云玥押上了一直没有参加战斗。作为预备队保留在一旁的六个步兵师,和敖沧海率领的旗卫队。
这些都是标准的生力军,敖沧海抽出马刀狞笑着对身后的胡刀骑士和大秦锐士吼道:“看得手痒了吧!砍他们去!”说完便纵马冲进了战团。
疲惫不堪的东胡人终于再也经受不住这种打击,旗卫队好像出栏的猛虎一样。锋利的马刀四下劈砍,每一次劈砍都能带起一捧亮晶晶的血花。而敌军绵软的青铜剑刺在他们身上的时候,往往会被坚固的铠甲划开。
穷奇骑着他的顿河马跑到了云玥的马车前,大声的吼道:“侯爷,难道我们边防军就是后娘养的。为何不让俺出去杀那些东胡人。”老狗在穷奇的身后,巨大的斩马刀横在胸前。北风呼啸的天气里,他居然脱得光着膀子。满是伤疤的皮肤,被寒风抽得通红。
“你这老狗,滚回去给老子把铠甲穿上。然后跟着穷奇,去杀那些东胡人。”对于这两个杀才,云玥也有些无奈。这两个家伙就是暴力狂,杀人对他们来说就是个人价值的体现。他们真的热爱杀人,这一很有前途的事业。并且一直试图发扬光大!
脑子不够使的穷奇还在发愣,老狗已经扣上帽子往自家队伍里面钻。三两下穿上棉袄,然后套上铠甲。二话不说,抡起斩马刀怪吼一声。便冲进了敌阵,一名精疲力竭的东胡士卒刚刚躲过一枚弩箭。巨大的斩马刀便来到了身前,然后他的半个身子就毫无悬念的被斩成两段。
穷奇这才醒悟过来,这是云玥同意了他去参战。吼了一声:“兔崽子们跟老子冲。”便驾着顿河马,冲进混乱的东胡军阵之中。一柄巨大的狼牙棒左抡右砸,打得东胡人鬼哭狼嚎。真正的挨着死,碰着亡。身后的边防军平日里很少有立军功的机会,现在有几乎是现成的斩获。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发疯一般冲向东胡人。手中马刀虽然没有旗卫队使用的纯熟,但在老狗和穷奇两个箭头的带领下。还是楔子一样,钉进了东胡人的军阵。
一具具尸体倒在脚下,让两个杀才更加的兴奋。穷奇和老狗都杀红了眼睛,只要看到穿着皮袍子大的。立刻就追上去兜头便是一刀(狼牙棒),在他们的绝对力量面前。东胡人基本上没有一合之将,偶尔遇见了几名东胡力士。也因为这些家伙打了一天,水米未进体力消耗巨大。两个家伙仗着身体优势,迅速击杀取得胜利。
步兵们看到他们杀的痛快,也跟着旗卫队和边防军打开的缺口灌了进去。他们的装备可比羌兵不是强了一星半点儿,而且接受的训练也更加专业。齐国远善于练兵的名头,可不是浪得虚名。
两队骑兵,各带着三个骑兵师好像凿子一样的凿进了东胡人的军阵里。这些家伙体力充沛,装备精良。这些家伙甚至在战场边上吃了中午饭,尽管是干粮也比东胡人和秦军义渠人要强很多。那些家伙,根本就已经打不动了。能够拿着刀剑兵刃乱舞一气的,都算是英雄好汉。
云玥并没有说不要俘虏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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