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有萝莉出没(1/3)
因为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胡月也是无奈。
这位所谓的赌王的耐心和胆气也颇为不足了,这才刚一开始呢,自己就颠颠的跑路了,报纸上专门的爆出了,有知情人士询问过何鸿申本人,他的回答是他不是移民,是去加拿大看自己的岳母,顺便查看自家在海外的服装生意。
好吧,这回答也算的上是中规中矩的,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但是激战的拍摄计划已经开始了,剧组也已经成立了,索性就这么拼一把吧!
至于胡月为什么会想到激战这部戏呢,一来是这部戏的确算的上是励志,武戏精彩文戏感人,而且其主要的气氛就是围绕着所谓的梦想,坚持,希望在不断的展开故事。
至于其二呢,胡月是想不到自己还能拍什么片子了,这种时候估计拍什么都是扑街的,只能看着赚点吆喝声了,看能不能再刷下一尊影帝,说起来82年金像奖可就开始了呢。
……
无论如何,在这个节骨眼上,人心惶惶,整个飞腾里多少也弥漫着一股子这样的气息,所以大家都可以怂,但是胡月不能,胡月也完全不需要怂,因为他知道这场风暴最终是会过去的。
所以虽然赌王移民加拿大的消息虽然再次掀起了轩然大波,但是胡月完全置之不理,自顾自的指挥着陈得森开始带着人开拍,小女孩的演员暂时没找到,就先放着,先拍别的戏份。
陈得森属于那种暂时还没有自己的风格的导演,可塑性强,执行能力强,但是个人的思想和风格不足,所以胡月在一开始就对陈得森完全的诠释了激战这部戏的中心思想。
动作戏是需要找武指来的,陈得森肯定玩不转,所以胡月需要的就是陈得森搞定文戏的部分就行了。
现在陈得森已经带着剧组正在拍刘德華的戏份,他和曾江的戏份,关于原版里王-宝强的戏份,胡月想了想没改,但是没找王宝强那种个人风格特别明显的演员,这个角色由王京上阵客串了,王胖子对这个角色也是很满意的,适合他的胃口。
但是胡月已经可以想到王京能把王-宝强这个原版里的那种暴发户的气质给完成猥琐了,不过也无所谓了,一来时代不同,二来呢,毕竟是个配角,完全不需要去顾忌这个,而且原版王-宝强的戏份其实很不合适,就胡月自己在前世看这部戏的看到王-宝强的那一瞬间就出戏了。
傻强现在已经成了飞腾御用的制片人了,面子足,性格好,剧组的人也都愿意和傻强共事,所以这部戏胡月依然请了傻强来,不过不是白干的,要给钱的,差不多和生意不错的饭馆一个月的保护费差不多的样子,起初傻强还推脱,被胡月给压了回去,胡月也知道傻强的难处,兄弟们跟着傻强出来做事都是要给钱的,胡月现在不是合胜合的人,一次两次可以当成是帮忙,但是多了的话就必须把这个界限给划清楚了。
胡月自己今天则是留在了飞腾,因为早上的时候顾佳辉打电话过来说,他和陈美玲已经把胡月需要的歌曲小样《寂静之声》录制完成了,今天给胡月送过来,而且陈美玲也要过来。
胡月本来是打算让陈勋琦接待他们两人的,但是最后想了想还是自己来了,反正剧组那边有陈得森和关金鹏在照看着,也出不了什么大乱子不是,再说了,现在飞腾还有在明报登报招募小演员,这个角色一天不到位,胡月的心里就觉得不太踏实。
因为在原版的激战剧情里这个小女孩的戏份太重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个小女孩就是激战的女主角了,她的戏份甚至压过了饰演她妈妈的梅亭。
戏份不少,演技出色,灵气逼人,这是胡月对这个角色的定位,也是他对饰演这个角色的小女孩的要求,即使最后达不到所有的要求,但是灵气这一点一定不能少了。
因为苛刻,所以纠结,所以为难。
……
飞腾因为胡月很少过来并没有给胡月准备办公室,陈勋琦还需要办公,所以胡月就在会议室等着顾佳辉和陈美玲过来,就在胡月百般无聊的先闲翻自己手里的杂志的时候,忽然听到门外传来了一个声音。
这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很清脆,额……也很有气势。
“喂,你们干嘛,胡月可是我叔叔,小心我让我叔叔把你们赶出公司哦!”
叔叔?
胡月愕然,自己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一个小萝莉侄女了?难道是前身的亲戚?卧槽,完全没印象啊!
怎么搞?胡月站起身来偷偷的走到门前透过旁边的窗户悄悄的往外瞄了一眼。
咦?好像是有点眼熟啊,难道真的是前身的亲戚?不管了,先认下再说,万一出去胡咧咧不是坏名声么!
一念及此,胡月打开门,对着正在驱赶小女孩的职员说道,“好了,这个小姑娘的确是我的亲戚,你去工作吧。”
那职员看看胡月,再看看小姑娘,有些愕然,你们亲戚?不过还是点头,“是,老板。”
反正老板一个大男人,还能怕个小女孩不成,那职员在脑海里这么一想顿时就释然了,兴许是老板的哪位红颜知己的亲戚吧,那职员边走变想,为自己的聪明机智洋洋自得。
“好了,人都走了,进来吧。”胡月对小女孩说道。
小女孩也不怕生,黑黝黝的研制自咕噜噜的转了一圈就跟着胡月进来了,还顺手关上了门,然后一下子就扑了过来。
“哇,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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