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章 :挑衅(2/2)
逮捕、判决、关押拘禁(诏狱)以及反间谍事项,明成祖时增置,宪宗成化(1465-1487)元年始置北镇抚司印,专理诏狱,可以不经三法司授权,直接听命于皇帝取旨行事,用刑极其残酷。狱成后专达皇帝,不须通过锦衣卫指挥使,锦衣卫官不掌诏狱者亦不得干预其事。此外,也曾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如在朝鲜万历之战中收集了大量的日军军情。
一般一个卫只有一个镇抚司,只有锦衣卫有两个镇抚司,其中“南镇抚司”负责本卫的法纪、军纪。“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司法机构。卫指挥使在明朝应该是正三品,但一些锦衣卫指挥使如纪纲却是从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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