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高贵的方小姐(3/5)
/p>于是明雅踩着一双恨天高上了那辆银灰色的宾利。
年轻就是一种本钱,再加上明雅从小富养,本身就拥有着一种浑然天成的尊贵,从小到大也出席过不少富豪的宴席,真正要装起来,还真有那么点名媛的优雅范儿。
原本她也以为今晚只是陪着卓然到处卖卖笑,过过场,然后等他拍个一两件东西,两人拍拍屁股回家,可谁知道这人的龟毛脾气,连出个门也犯毛病。
随着车子缓缓的停在红地毯面前,明雅顺手就拉开车门出去,岂料卓然比她更快一步的按下了中控锁。
她愣了下回头不解的看他,顿时被他的举动惊得小嘴微张。
她气急败坏的说道:
“我不穿,谁出席晚宴穿球鞋呀,你不嫌丢人我嫌!”
卓然挑挑眉,看着手上那双刚送来的耐克球鞋,头一次认识到自己这段日子的怠工已经惹恼了他的私人特助。
当下叹了口气,打电话再让人送来一双。
明雅眼瞅着他重新递过来的黑色小蝴蝶结平底鞋,脸色又是一沉:
“拿走。”他明知道她个子不高,穿的又是拽地长裙,没高跟鞋衬着,那气势顿时矮了不止一截。
“明雅……”他不好告诉她现在怀孕,不适宜这么穿,也是头一次后悔了自己做的决定,是他忽略了她现今的情况,一会进场人多混杂,穿着这么高的鞋出了事怎么办?
早知道随便找个女人过来也比方明雅好……
“……听话。”
“……鞋子真的很丑。”
“……乖,就一次。”
“……”
车门缓缓被打开,露出男人英俊不凡的脸,迈出一条长腿,纯意大利手工定制的黑色西装衬托得他身形更为高大。
微微翘唇,他姿态闲适,礼貌的与主办人打了声招呼,随即绕过车头,举止、神情都是不紧不慢的样子,不多时,周围已经发出了众人赞叹的轻呼。
极其绅士的将另一头的车门打开,他迎出他美丽的妻子,堪比模特的完美身材与五官轮廓令他轻易夺取在场女士的芳心。
周围响起几声暗叹,只可惜已经是名草有主的人了。
不过瞧了眼与他并肩行走的女人,她肤白如雪,烈焰红唇,浑身高贵逼人的气势令人无法忽视。
伴随着两人彷如天生一对的背影,身后又一次发出赞叹。
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配得上如此完美的男人。
其实在高雅的形象下,明雅笑得脸都快僵了,也头一次感激起卓然,在临下车之前给她换上了一双舒服的平底鞋。
这要风度不要舒适的事,傻子才干……
这次的慈善拍卖宴是由来自英国的何氏夫妇所捐赠的“美人之泪”做压轴,所得的善款将全部赠与x地的残疾人联合会。
明雅挽着卓然的手臂进场,金碧辉煌的宴客大厅里,吊顶上充满艺术气息的水晶灯首先映入她的眼帘,衣香鬓影、觥筹交错,没多时能容纳四百来号人的大厅中已经差不多坐满了人。
大致的扫了一眼,明雅虽然不是全都认识,但也能叫出几个人的名字。
比如说那个是做房地产的李总,那个是搞酒店的h……
明雅对这种场合不陌生,就像她十五岁之后也经常陪着父亲出席一样。
这种地方也是企业家经常聚集的场所,毕竟不管是何种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有可能损害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而每当这个时候,他们就需要借助慈善事业来降低其对自身的负面影响。
眼珠子滴溜溜的乱转了一圈,她跟着卓然去打招呼,在大方得体的笑容与仪态下,她方明雅也不是毫无可取之处,至少在外头,她会努力的给他争面子。
这时音乐响起,拍卖开始!
明雅跟着卓然落座,她姿态优雅,面带微笑,360度无死角,漂亮的就像是画中走出来的人物。
然而这份笑意,在她找到位置之前如数褪去,因为她看到了一个人。
——沈从榕。
真是冤家路窄。
同样是一身艳红色长裙,可两人无论是形象还是气势都存在着差异。
沈从榕虽然长相娇美,身材高挑婀娜,形象却偏向温婉,身上总有股褪不尽的小家子气,哪怕在待人处事极具亲和力,却总有种放不开的感觉。
不像方明雅,那一身颐指气使与盛气凌人的嘚瑟样可是从小养出来的,并非是旁人能轻易模仿,再加上其完美的腰线与丰满傲人的sū_xiōng,两人一旦站在一起,根本不需要对比也知道谁更夺人眼球。
明雅看着她挽着某个企业老板的手施施然的朝自己走来,本能的拿出迎敌的姿态,抬起尖尖的小下巴往卓然那靠了靠。
这叫什么?
宣誓主权!
“卓总,好久不见。”
卓然淡淡的与他握手,应酬的语气中带着点疏离。
“今晚的拍卖品,卓总有什么钟意的吗?”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普通话,沈从榕挽着的老板很明显在拍卓然的马屁。
明雅眼睛一亮,来了来了,卓少爷不耐烦的表情又出现了,难道他是因为沈从榕甩了他找到了新的金主所以不高兴?
悄悄打量了对方一眼,她心下更为不解,这个沈从榕什么意思,光是看眼前男人的衣着品味,还有那上了年纪满身的烟酒味就知道不是什么好果子,难道没了卓然这块肥肉,她本着没鱼虾也好,或者骑驴找马的念头随便搞了一头?
卓然淡淡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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