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美国企业的滑铁卢(2/3)
集团与共和**队的关系。先是三坚集团是共和国最大的资源开商。军事工业绝对离不开资源。共和**队的大部分对川,战争也与资源有关;其次是三坚集团曾经多次为共和**队提供资金援助,当年蔺彦博回国的时候,就“赠送。了数百亿美元,蔺彦博也因此与共和**队高层保持了良好关系;三是由蔺彦博的女儿蔺慕华执掌的“中重集团”是共和国规模最大的军火企业,而蔺彦博是该企业的大股东。毫无疑问,以三坚集团与共和**队的关系,美乎公司在印资产更加得不到保证。
别的不说,如果谈甭了,共和**队肯定会非常乐意炸掉美乎公司的设施。为印度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仅此一项,就让美享公司在印资产缩水溉。
当然,到了这一步,双方开出的价码仍然有很大的差距。
重新与三坚集团谈判后,美乎公司答应不计算无形资产与已经被破坏的资产,只计算现有资产。蔺慕勋当然不会接受这样的谈判条件,原因很简单,美乎公司在印度的大部分资产实际上已经没有商业价值了。
以经座核电站为例。共和国对印度核武器进行战略轰炸,肯定会在战后拆除印度的所有裂变核电站。为了满足印度经济展与民众生活对电力的需求,共和国肯定会在印度修建可控聚变核电站。也就是说,美乎公司的那强座核电站根本不能算成资产。用蔺慕勋的话来手,三坚集团接手之后,还要花费巨额资金将其拆除,所以不应该由三坚集团从美乎公司手里购买,反而应该由美乎公司向三坚集团支付拆除费用。当然,考虑到实际情况,三坚集团并不打算收这笔钱。
仅此一项,又让羔乎公司在印资产减少了大约王四亿美元。
除了核电站,美乐公司一直坚持价格的电网也被蔺慕勋驳得一文不值。
按照蔺慕勋在谈判中提出的理由,美乎公司在印修建的电网没有任何前瞻性,当初以非常低的价格拿下电网建设合同,本身就是为了在今后的营运、维护与拓展中赚钱。也就是说,美乎公司在印度的电网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输送能力仅能满足年的展需要,日常维护费用高昂等等。在最重要的营运方面,因为印度政权变更,所以美乎公司的垄断经营地位已经不复存在。更重要的是,印度很有可能在战后建立统,一的国家电网管理公司,各电力供应商只负责为客户提供电力,而不承担电网的建设与维护工作。也就是说,美乎公司在印度电网领域的营运权也没有了。虽然蔺慕勋也承认,三坚集团买下美乎公司在印度的电网设施之后,能够转手卖给印度政府、或者印度政府的国家电网公司,从中牟利。但是能够获得的利润非常有限。蔺慕勋对此的看法很简单,如果美享公司认为三坚集团的开价太低。完全可以把电网拆出来,单独卖给印度政府。
毫无疑问,美乎公司并不打算与印度政府接触,因为印度政府根本不会与美乎谈判。
如此一来,美乎公司为印度电网开出的价格由万凶乙美元减少到了打手 刃亿美元。
在三坚集团提出的劝亿美元总采购额中,另外劲亿美元就是美享公司在印度开办的旧家电力设备与电子设备制造企业的购买款项。
不得不承认。美乎公司是众多美国企业中比较幸运的一个。
因为印度的电子产业中心在海得巴拉与班加罗尔,也就是印度南部地区,所以战争爆的时候,美乎在印企业并不存在南迁的问题,即便被印度政府征收,也没有因为工业大转移而受到严重破坏。更重要的是,谈判开始的时候,印度南部地区基本上还在海得巴拉政权的控制之中,大部分工业没有遭到重点轰炸。
正是如此,三坚集团才开出了劲亿美元的“天价
当然,这今天价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旧家企业的基础设施与生产设备不能受到严重破坏。根据这一点。蔺慕勋才提出,三坚集团只能以海外矿业资产支付溉,也就是弱亿美元的款项。只要前提条件不成立,三坚集团随时可以撕毁合同。
对这一要求,美乎公司完全无法接受。
在美乎看来,主要问题不在他们身上,毕竟战争是“不可抵抗因素。”既然三坚集团愿意购买美乎在印产业,就应该承担相关风险。
当然,美享的这一说法并不成立,因为这不是纯正的商业谈判。
谈到最后,双方达成了一份基本协议,即因战争造成的破坏,根据※
出训…点决定由谁承担责单的说。如果是共和**抑肝了美乎在婴工,三坚集团仍然得按照谈判价格支付购买款项。如果是印度军队破坏了美乎在婴厂,则由美享公司承担。
可以说,这个款项非常公平。
确定了关键问题后,双方对“一揽子收购价格。进行了最后的较量。
最终,三坚集团以打手 乃亿美元的现金、以及劲亿美元的矿业资产收购美乎公司所有在印资产。
让利”万亿美元,完全在三坚集团的预料范围之内。
事实上。谈判开始之前。蔺彦博只要求在美元之内收购美享在印资产。而按照蔺彦博的承诺,每少付打手 万亿美元的高额“奖金”参与谈判的旧名三坚集团高层每人能够分到劲万美元。母庸置疑,为了这么多的奖金。蔺慕勋与谈判人员肯定会拼命。
当然,美乎与三坚的谈判很有代表性。
作为最先签署的“双边合同”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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