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红楼梦里的性观念(2/3)
,这才是王夫人对袭人另眼相看的原因。/p(这里另外补充一句,因为姨娘并无定数,从贾府各个男『性』的情况来看,姨娘两个起步是标配,像宝玉这样受宠的,绝不可能只得到一个姨娘,而以宝玉的多情,在贾府不败的情况下,婚后恐怕还能接着娶更多姨娘,宝二『奶』『奶』作为一个主人,也根本犯不上和飞机杯们计较。因此袭人没有阻止他人当姨娘的必要,也其实根本没这个能力阻止,她自己争取一个名额就能达成目标,所谓“袭人为了防止xx当姨娘所以xx”的因果关系也靠不住。)/p
而基于第5条的原因,如果宝玉没素质,当了姨娘的袭人也有和秋桐一样被转手的可能『性』,所以花家在确认宝玉确实有情有义,不至于把袭人玩了就扔,甚至还挺听她劝后,才放心的决定不赎袭人回家,让她继续留在贾府当奴婢。(《红楼梦》贾府衰败后,袭人也的确在有姨娘offer的情况下还是被配婚了。)/p
作为一个忠奴,袭人致力于确保主人贾宝玉不会犯“人”才会犯的错误,也就是说,确保宝玉不在婚前和其他“人”发生『性』关系或者私情(袭人作为“东西”的存在意义之一就是避免宝玉的『性』需求发散到其他主人阶层身上),所以当袭人发现宝玉竟然暗中痴情于林黛玉,而且已经情深到会认错人的地步时,会觉得大事不好,必须尽快隔离宝玉和黛玉,避免他们两个“人”犯错误。/p
所以,袭人在《红楼梦》中的表现就是这样的:她服从于宝玉的需求和他上床,但是她想办法阻拦宝玉和黛玉的自由恋爱。/p
而很多人对袭人的批评之“明明自己和宝玉上床还好意思阻碍宝玉黛玉”是错误的。袭人的所作所为符合一个奴婢该干的事情,她和宝玉上床,是因为她有这个义务,她阻止宝黛恋,是因为黛玉是有社会地位的“世家小姐”,要遵守给“人”制定的礼教。在袭人的角度,劝宝玉搬出大观园,完全是为了避免宝玉黛玉触犯礼教,损毁作为“人”的名誉,不管贾宝玉喜欢的是林黛玉、薛宝钗还是史湘云,只要是“世家小姐”,对袭人来说都不行。而身为一个“东西”的袭人竟然有如此高度的护主觉悟,这绝对是万年难遇的好奴才,袭人必然在曹雪芹心里担得起奴才界的一个“贤”字,无任何贬义。/p
与此同时,正是因为袭人会严格遵守自己是“东西”这个定位,所以袭人实际上,并不会阻拦怡红院的任何丫鬟和宝玉上床,因为上床就是所有怡红院丫鬟的义务,主人提出要求,你都该服从,如果谁拒绝履行奴婢的义务而惹『毛』了贾宝玉(假如贾宝玉是贾赦那样的好『色』之徒),袭人身为怡红院丫鬟之首,甚至反而可能去劝说、强迫不听话的丫鬟□□的。作为一个工作,怡红院的丫鬟和宝玉上床,虽然不至于大庭广众,但是就算被自己人知道了,也不必当做是“把柄”,履行工作义务,哪里算得上把柄?/p
而很多人对袭人的猜测之“因为晴雯握有她和宝玉上床的把柄所以袭人有扳倒晴雯的动机”也是错误的。袭人并没有做违反工作条例的行为,不存在有任何把柄,顶多是由于大环境而不太会公开谈『性』而已。/p
和袭人专心致志做奴婢不一样,晴雯则是“心比天高”,她是不太把自己当奴婢的,所以晴雯敢拒绝和宝玉上床,因为她不认为自己是奴婢,所以可以小范围内拒绝一些本来没资格拒绝的要求。而贾宝玉非常怜香惜玉,喜欢年轻貌美的姑娘,对晴雯非常好,所以晴雯表示拒绝,宝玉就不强求。但这完全是因为主子贾宝玉的温柔,而不代表“所有人都有权利拒绝”,事实上,换一个主子的话,晴雯很可能是怡红院第一个被□□的丫鬟都说不定。/p
当然,为奴为婢的,主人□□也只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恐怕都算不得今天的“□□”。/p
所以晴雯是脆弱的,她的自由完全是贾宝玉提供的,在怡红院的保护之下她也有一些“做人”的幻象,但当宝玉提供的保护被更有力量的王夫人击碎,晴雯就立刻成了“劣质品”,被处理掉了。/p
再说晴雯的罪名“狐媚”,“狐媚”这个罪名本身,就是触犯了上面说的第3条,也就是“奴婢不得自己主动勾引主子”,王夫人并不担心宝玉和怡红院任何丫鬟上床,她担心的仅仅是丫鬟利用宝玉获得私利。晴雯虽然从没有这么做过,但是王夫人把晴雯那种“不自视为奴”解读为了“主动诱『惑』”,造成了晴雯的悲剧。/p
怡红院的丫鬟里,除了眼光比较实际的小红懂得怎么一步步脱籍,以及闪烁着人『性』『色』彩的晴雯,其他的都是老老实实当自己是奴婢(因为待遇的确不错,比在外面当穷苦的良民好多了),所以她们都听袭人的教导,这也就是宝玉说“麝月、秋纹都是袭人陶冶的”的原因。而晴雯和袭人等人自我定位不一样,所以晴雯在大观园非常出挑,最终被更大的boss进行了“渎职审判”。/p
这也是为什么贾宝玉作为一个被人伺候的公子哥儿,在有24小时贴身细致服务的好奴才袭人让他物质上没有任何烦恼的前提下,他精神上更偏疼有人『性』的、有趣的晴雯,而又为什么晴雯离开后,他断断不敢再失去袭人。/p
晴雯的离开,虽然对怡红院众多丫鬟来说是物伤其类的事情,但是袭人一流作为一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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