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九十章 卖主成富贵 显贵无耻贼(1/2)
魏行远家破人亡不假,自己有意的陷害他也不假,西平伯是自己的故主一样不假,西平伯和东郡王这两个看上去强大到足以任何敌人窒息,望而生畏国朝显爵,开国元老的子孙败在自己的手中,更是不假。
说起来,这原因还是起于一个女人,不怪说红颜祸水,红颜未足以倾国倾城,也不会真的败亡一国一朝,只是因为争夺一个女人,却足以引起改朝换代的仇恨,中土的热血男儿,一样有爱德华三世不爱江山爱美人的胸襟热烈。
想一想西施,王昭君,貂蝉,杨贵妃,陈圆圆这些女子易代兴亡时候的作用,就知道她们作为青史之上的绝代佳人的同时,亦同时干系着天下兴亡的气运,一国一朝的毁灭兴衰,也都与她们息息相关。
当年的薛大老板叫薛人凤,因为自己最心爱的女人被羞辱而自杀,一怒之下,生出来无穷的报复之心,以一个小小奴仆的身份,撬动了无穷大的力量,最终将一个郡王,一个世袭罔替的伯爵给送到了刑场地狱。
那时候他年轻气盛,根本不会在乎什么忠孝仁义的伪装与胡说八道。
当时一怒之下,阴谋颠覆恩主,最终在自己的设计之下,西平伯因叛乱治罪,连同东郡王被万剐凌迟。
当然,这件事的主谋者倒不是自己,而是朝廷中显贵的孟国公府。
如西平伯东郡王这样的天潢贵胄,如果不是朝廷内讧,宫廷政变,除非在改朝易代之际才能将他们致于死地,自己才有报仇的可能。
否则,自己绝无将他们致死报仇的机会,自己也正是抓住了这千载难逢的良机,在他们与孟国公府剑拔弩张,水火不容的时候,稍微撬动了其中的关节,施展纵横捭阖的诡秘,非但得报大仇,还从此平步青云,成为富甲天下的薛大老板,坐拥长风镖局年入百万的财势,富侔王侯。
那时候自己年轻,对于心爱女子之死的痛楚,早就忘记了什么江湖道义,也忘记了为人的本分,那时候自己只知道,谁杀了自己的女人,谁就是自己的敌人,自己必定要将他送到十八层地狱,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易。
自己已经算是江湖中的小有名气的人物,自然知道一旦背叛恩主,在江湖之上便要成为他人眼中的叛徒。
只不过就算是那样,自己也一样的义无反顾,与心爱的女子山盟海誓的时候也说过,不求同生,但愿同死。
自己堂堂男儿身,的确受过西平伯的恩惠,若是没有了西平伯,自己兴许连性命都没有了。
在三年旱灾三年涝,三年蝗虫遭灾殃的太平年代,西平伯用一条狗的口粮把薛大老板,当年的薛人凤给救活了。
乱世人,不及太平犬,殊不知,太平世道,人命依然抵不上一条狗命金贵。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豪门的酒肉粮食哪怕只要拿出来一点点,就足以让世间不再有冻馁病困,只可惜,他们既没有智慧,也没有道德良知。
你们眼见路有冻死骨而自己依然美酒佳肴,歌舞欢宴,哪里知道总有一天,这些已经饿疯了的暴民足以将你们的朱门豪宅踏破成瓦砾灰烬,也足以将你们的盛宴歌舞变成城狐社鼠出没的荒村藤萝。
从此薛人凤跟从了西平伯做了个小奴仆跟班,也是他机灵,也是他运气,也是他不甘人后,不甘一辈子平庸,所以他渐渐的就高升成为伯爷的贴身侍卫。
西平伯甚至偶尔还会对他言听计从,甚至还把他当成干儿子一样,如此这样的时候,薛人凤自然就有些飘飘然,晕乎乎。
如薛人凤这样出身贫贱,机灵懂事的少年,自然也是感情丰富。
他喜欢上了伯爷夫人身边的丫鬟霞儿,霞儿姿容无双,清丽绝俗,善良忠诚。
薛人凤以为以自己对伯爷的忠心和伯爷对自己的器重,自己如果向伯爷提出娶霞儿的要求,他一定会答应。
正当两个人情投意合,私定鸳盟的时候,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伯爷趁着酒足兴高的时候,强暴了十六岁的霞儿。
那一夜,薛人凤还不知道这件事,还在那晚上去跪拜伯爷,求告他这件事,伯爷正坐在椅子上光着膀子饮酒,他脸上有一种不耐烦,狠狠的啐了他一口,平时对他的喜爱,还有言听计从,一扫而光,踪迹不见,道:
“你是狗,记住,你只是我门前的一只狗,我当年也是用一条狗的粮食来救活的你,你难道忘记了么?你这种穷鬼出身的人家,祖宗十八代都只配做贱婢奴役,想要翻身,休想!你也配想女人么,你也配想伯爷府的女人么?“
“记住,这天下是我祖宗和太祖太宗皇帝一起打下来了,在我们的江山上,你心中不平,只能怨你命苦,就算是你喊破天来,那也没用,除非你们造反再打一个天下。老子们的江山铁通一般的坚固,铜墙铁壁,就算是你想造反,老子们一样斩了你的狗头,你也不用琢磨着打什么天下了,还是好好做我们家门前一条狗,哈哈哈,哈哈哈!“
他的笑声狂妄而残暴,冷酷而傲慢。
“记住伯爷家的财势乃是与天俱来,凡应一切人才货物,你觊觎不了,也甭妄想痴心,若是胡思乱想,那是找死!太祖太宗曾与俺的祖宗歃血为盟过,河如带,山如砺,也终究不可变更俺们的泼天富贵,你们无论如何的能耐本事,依旧还是奴才,你们翻不出天来的!“
“我家的女人千千万,我也睡过千千万万的女人,伯爷府的母蚂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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