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7章 天命余躬抚万方(2/2)
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部杀掉!”不仅如此,他颁布亲自编撰的《大诰》,接着又颁行《大诰续篇》、《三篇》。《大诰》三篇汇集大量惩治官民贪赃受贿、转嫁赋役、侵吞税粮、抗租误役、流亡隐匿等案例和凌迟、枭首等重刑。为此开展雷厉风行的肃贪运动,历时之久、措施之严、手段之狠、刑罚之酷、杀人之多,为几千年历史所罕见,可就是这样的杀戮,仍旧没有止住贪官的步伐,让杀人杀到手软的洪武爷也不得不发出天下的贪官杀不尽的感慨。许多官儿感叹洪武爷的严刑峻法非常不满意,实际上是人人自危。早在洪武九年,山西平遥县县学有一个训导,叫做叶伯巨给朱元璋上书,提出了几件朱元璋做的事情不妥的地方,就有一条叫”用刑太繁”,说你朱元璋用刑太繁了,太多了。他怎么样具体说呢?”窃见数年以来,诛杀亦可谓不少矣,而犯者相重,良由激劝不明,善恶无别,议贤、议能之法既废,人不自励,而善者怠也,朝信而暮猜者有之,昨日所进,今日被戮者有之,乃至令下面寻改,已赦而复收,天下臣民莫之适从”。什么意思呢?说你天天处罚人,早上刚任命他当官,下午就把他给废了,这下面人怎么办啊?无所适从,这官员队伍是人人自危,每天过不好踏实的日子,洪武二十一年,一个学士叫做谢缙的,给朱元璋上书,也提出了他用刑太繁的问题。他说从国初到现在,二十多年了,”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说没有哪一天这个法律不改变的,没有哪一天没有人犯错误的),尝闻陛下震怒,除根翦蔓,诛其奸逆矣,未闻褒一大善,赏延于世,复及其乡,始终如一者”。什么意思呢?说我经常听到你处罚这个处罚那个,没有听你表扬谁,很严厉。当时的官员们惴惴不安,经常是上班的时候,早上起来上班,要跟家里头妻子道别,说今天去了,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侥幸晚上回到家里,见到妻子的面儿说,今天又活了一天,明天还不知道怎么样?如此这般,虽然记贪官污吏们心惊胆战,另外一方面也使得明初,特别是洪武年间的吏治,得到了澄清,所以杀贪官并非没有效果,至少大明官儿最擅长好了伤疤忘记疼了,容易忘记这一茬罢了。
朱瞻基说了一阵,道:“清官固然好,可有些事儿单靠你不求名不求利几能办好的,江南是我大明最富裕的地区,一个地方富裕了,贪官,赃官,奸官也就多了,而且这些人根深蒂固,大多是背景复杂、人脉错综,许多甚至有些功勋作为背后的影儿,这样的地方,单靠一把倚天剑,未必能扫尽这一团浊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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