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五章 答中夺权(1/4)
苏辙一边装模作样的整理文案,一边小声问道:“方才那个书生是你安排的吧?”
因为上回那场禁令官司,并没有解决宗法问题,但是苏辙也感觉到,宗法与公检法确实有矛盾存在,故此他对此有些怀疑。
张斐摇摇头道:“当然不是,苏小先生未免太小看了当今读书人对于律法的理解,毕竟我都上了这么多天课了。”
苏辙只是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当下他无暇顾忌这事。
要知道苏辙最开始并不知道如何应对这种问答会,也不敢去临场回答,因为你在这里说出去的话,可是具有法律效力,这不是辩论大赛,这些问题都是法援署一早就收上来的,他们也进行过研究。
但是公开场合,面对这么多人,阐述自己的理论,还真不同于打官司,这也是为什么苏辙要求与张斐一块开,他得先学习学习。
不过有张斐打样,苏辙这种天才,自然学得也快,他就直接说道:“大家对于检察院的关心,还是在于检察院的权力和检察制度。”
说到这里,他稍稍一顿,“其实检察院与皇庭一样,都是基于张庭长提出来的法制之法,故此检察院的主要目的也是要捍卫国家、君主、百姓的权益。”
对外讲述,这旗帜是一定要鲜明,不能说什么基于公平、正义,因为皇帝坐在上面那就是不公平的。
由此可见,法制之法是为公检法提供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基础,没有这个理论在,很多解释是难以说出口的,很多事务也是无法展开的。
但是有了这个理由,谁也不敢反驳。
苏辙又接着说道:“所以检察院的权力,就是能够调查一切涉及到这三者利益的事务,倘若有人因此认为,检察院是可以针对一切事务进行检察,苏某认为,这也是有道理的,因为所有的事务都会涉及到这三者的权益。
但是我们检察院只有侦查、取证、查证、起诉的权力,而无判决权,我们检察院针对任何事情进行调查,都不代表对方有罪,甚至于我们检察院认定对方有罪,都不代表对方就有罪,具体是否有罪,这都是需要皇庭判决。
所以我在希望大家能够清楚知道我们检察院的职权是什么,我们不是针对有罪调查,只是针对国家、君主、百姓的利益进行调查,避免会伤及这三者的利益。调查一件事或者一个人,都只是例行公事,不代表违法与否。”
不少人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这还真是他们没有想到的,他们认为检察院肯定针对有罪调查,人家无罪,你也去调查,你是多闲啊!
此时,他们才知道,原来检察院并非是有罪调查,同样也是基于法制之法的理念,只要涉及到国家、君主、百姓三者的利益,他们就能进行调查。
这不是好事!
这无疑进一步扩大了检察院的权力。
太恐怖了!
苏辙天赋异禀,自然不用时不时就看眼稿子,都已经烂熟于心,稍稍停顿一会儿,他便又继续言道:“这里我用上回我们检察院针对提举常平司与马家解库铺合作一事进行调查为例来进行说明。
因为大家的许多问题,也是针对此事。我必须解释清楚,提举常平司有权与任何人进行合作,我们检察院不能进行干预。”
“你都上门调查,还叫不能进行干预。”一个官员当即质问道。
“我正准备解释。”
苏辙微微颔首,然后解释道:“我们检察院只是负责检察,在这个合作里面是否存有贪污受贿,是否会伤及到国家、君主、百姓的利益,我们会针对参与此事的官员、商人进行询问,以及针对所签订契约的内容,进行询问,然后根据他们的回答,我们会派账房进行计算,看看是否如他们所言,但正如苏某方才所言,这都只是例行公事,确保这其中不会有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而不是因为我们掌握任何证据,才去调查。即便官府是跟徐家、刘家、李家合作,我们检察院也都会进行调查。”
什么鬼?
没有证据,你们也能调查?
那官员当即质问道:“那谁来监督你们检察院?”
苏辙回答道:“皇庭、警署,包括府衙,以及任何人。”
“是吗?我们怎么监督你们检察院?”
又有一个官员问道。
方才张斐回答问题时,都是百姓在问,但轮到检察院,则是官员在问,可见官员还是更关注检察院,到底皇庭是相对被动的,而检察院是主动出击,对他们的威胁更大。
“若是有检察员,包括我这位检察长,有任何违法之举,你们可以向皇庭诉讼,也可以向警署进行告发,只要有证据,警署是可以逮捕检察院里面的任何人。”
坐在另一边的曹栋栋顿时是一脸嘚瑟,现在你们知道,我警署有多大的权力了吧。
“可是谁能保证,你们公检法就不会狼狈为奸。”
问题一个比一个腥辣,百姓都傻眼了,还能这么问吗?哎呦!方才真是轻易放过了张庭长。
大意了!
张斐似乎察觉到人去中有不太友善的目光,赶紧喝口茶,压压惊。
苏辙古却是井不波地回答道:“目前据我所知,如果有人要同时告发公检法,只能上京城皇庭、大理寺、开封府进行诉讼。但是,我们公检法的制度是非常透明的,做任何事都是光明正大的,无不可对人言。就公检法目前的调查、审理和判决制度,想要狼狈为奸,应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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