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又免所因之罪(2/3)
实,是否能够构成诈骗罪,也是有待商榷的,关于这一点徐元可以引用大量的实例,来证明这无法构成诈骗罪。因为大家做媒都这么说,这几乎可以列为一句口头禅,哪怕是后世的律法,也难以以此来做出判决。
张斐从容淡定道:“徐主簿此言差矣,诈骗之事,皆是人之常事,否则的话,也难以成功。为什么人人都这么说,却没有出现这种事?这一切都因为方大田太过贪婪,太渴望得到韦家的田地,不顾阿云本人的感受,也未将阿云的心思如实告知韦阿大,从而导致出现此等惨案,他虽无害人之心,但他确有取财之意,其心也并非是要成人之美,乃利欲所至,用谎言去获取利益,这足以构成诈骗之罪。
除此之外,据我所知,阿云当时正在为母守孝,依照我朝律法,此时是不许婚嫁,而且此律法,事关乎人伦道德,故人人皆知,但方大田知法犯法,仍执意将阿云许配给韦阿大,就律法而言,这门婚事是不能算数的,以一门律法都无法承认的婚事,去索要对方十亩田地,这足以断定此乃诈骗行为。”
徐元听得眉头一皱,不免看向许遵。
许遵似乎料到他会看来,悄悄给予他一个无辜的眼神。
此与我无瓜。
我还真是小觑此人了。徐元顿时显得很是沮丧。
如果仅凭那几句夸赞之语,便想让方大田受到惩罚,那他是绝不允许的。
但如果以守孝不能婚娶作为判罚基础,那他就有些犯难了。
倒还真不是说律法规定如此,因为民间自有民情在,在普通百姓家,只是说守孝期间,不得举办婚礼,而不是说不能纳征。
方大田所为,不能说是违背礼法。
可关键就在于,许遵已经用此法驳回大理寺的判决,大理寺那边也已经撤回恶逆之罪,不承认他们的夫妻关系,他若要较真得话,大理寺那边能放过他们吗?
这甚至会影响到许遵的仕途。
这真是太双标了。
徐元虽然不服,但他也只能点头道:“律法确实是这么规定的。”
他不敢再争辩下去了。
方大田顿时慌了,明眼人都知道徐元是偏向他的,这其实也是许遵有意为之,确保公平。
但是对于张斐而言,拿捏住徐元还不够,因为这是民情所在,他还得说服门口那些观看市民们接受这个说法。
张斐突然环目四顾,铿锵有力地说道:“毋庸置疑,韦阿大绝对是此案的最大受害者。”
最大受害者?
不是唯一么?
徐元一听这话就觉得怪怪的。
许遵眼中闪过一抹笑意,但也没有做声,任由张斐发挥。
又听张斐言道:“而且此案对韦阿大精神上造成的伤害,是远胜过其身体上受到的伤害。”
说到这里,他仰天叹了口气,道:“韦阿大因样貌丑陋,自小被玩伴排挤,长大之后,又遭人嫌弃,如今已过而立之年,却仍未婚娶。
但是这身体发肤,皆受之父母,此非他之罪,但他却遭受此中之苦,上天可真是不公啊。
原本韦阿大已经认定,自己将孤苦一生,是方大田给予了他希望,但也是方大田将其打入深渊。
一个女子宁可铤而走险,犯下杀人之罪,也不愿意下嫁给他,这对于他而言,又是多么大的打击啊。”
话说至此,忽听悲鸣之声,只见那韦阿大坐在椅子上,双手抱头,浑身抽搐着。
此番景象,令在场所有人无不动容啊!
许多妇人甚至掩面抽泣。
饶是徐元不免垂目而叹。
这话说得可真是太伤人了。
张斐眼角闪烁着泪光,长叹一声,又道:“我并不知道当时方家是什么情况,目前可以肯定的是,阿云事先曾反对过,而结果也告诉了我们答案,她当时的反对,并没有得到认同,相反,她必须得下嫁于韦阿大,这才造成此番人伦惨案。那么是谁逼迫阿云嫁于韦阿大,就是他方大田。”
张斐手指向方大田,又道:“而他仅仅是为了韦阿大家中的十亩田地,便在兄嫂丧事之时,强迫兄嫂之女不守孝德。此枉为人弟,枉为人叔,更枉为人,他绝对要为此负责,但鉴于他确实也并无伤人之心,故此小民在此恳请知州,判方大田以五十亩田地来补偿韦阿大所受到的伤害。”
方大田虽比韦阿大更擅言词,但在这公堂之上,他也犯怵,一直不太敢吭声,如今听得竟要赔偿五十亩田地,他急得当场大哭起来,“知州明鉴,小民冤枉啊!冤枉啊!小民只是一番好意,绝无害人之心。”
可面对他的哭喊,在场的大部分人都是冷眼相待。
太可恶了!
许遵问道:“是吗?那本官问你,为何你要在阿云守孝之时,将阿云许配给韦阿大?”
方大田狡辩道:“很多人都在守孝期间,许婚、纳征,只是未举办礼仪罢了,此非小民一人所为啊!”
许遵道:“但他们多半出自善意,或者说对晚辈的关爱和照顾,而非歹意,而非为一己私利。张三所言,没有错啊,你身为长辈,在兄嫂尸骨未寒之际,就逼迫亲侄女来为自己谋取利益,其动机十分可耻。”
言罢,许遵又向张斐问道:“你代韦阿大索要五十亩田地的补偿,可有说法?”
五十亩田地,这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饶是他也没有想到,张斐会索要这么多的赔偿。
“有!”
张斐道:“对于韦阿大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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