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离开皇宫(1/2)
在过了卯时,大抵五更两点许,稀里糊涂成为了驸马的陈浩,向太子李治和晋阳公主李明达提出“废驸马、贬庶人和四年之约”的请求,在获得他们兄妹二人的首肯后,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唐太宗李世民便下了一道密旨。
当陈浩从李治手中接这道密旨后,不由地暗自在心里头感叹了一番:真是没有想到,李世民和李治父子二人的办事效率就是高,这跟后世记载唐朝颁布圣旨的繁琐流程一点儿都不相符,废掉我这个驸马就跟打发个要饭似的那般简单。
要知道,在唐朝颁布一道圣旨,整个流程是极为繁琐的,根据历史记载,唐朝的皇帝颁布圣旨的流程是这样的:
首先,唐朝皇帝要想颁布一道圣旨,就得叫来一众中书省的官员,把所为何事颁布圣旨的理由告知他们,这些中书省的官员们,要就此事写一个公文内容,也就是为圣旨拟一个草稿。
其次,.中书省草拟好圣旨内容写成文书,再送往门下省审查,因此,但凡是唐朝的圣旨内容的开头语,绝对不是什么“奉天承运,皇帝昭曰”,而是“门下”二字。
紧跟着“门下”二字后面,才是圣旨的具体内容一般要写得骈四俪六文辞华丽用典深奥,以显示中书和门下官员们的横溢才华。
当门下省的官员们把文书审核完毕,再在文书最下方署上日期,例如“x年x月x日,曰”,而“曰”字之前的年月日具体时间要空着,再把文书呈送给皇帝过目。
待皇帝看完了文书内容,感觉写得还可以,就提笔蘸朱砂把“日”之前空着的年月日具体数字填上,一次作为“朕已阅览批准”的凭证,这个步骤便叫做“画日”,随后,再把文书发回到中书省。
而最初起草圣旨的那些个中书省的官员们,拿到皇帝发回来的文书,需要再重新抄一份,把有你皇帝亲原件归档留存。
按照原件抄好了内容后的文书,中书省的官员们要在文件下方签上自己的尊姓大名。
一般是三个等级的中书省官吏按照他们各自官衔的大小,由大到小依次签署,例如中书令某某、中书侍郎某某、中书舍人某某,并分别对应“宣、奉、行”三字,以此此道圣旨负责。
中书省的大佬们签署完毕,再报送给门下省负责审查的大佬们看,如果门下省没有提出修改意见,也按他们官衔的大小,从大到小依次签名,再写上审查意见和审查日期,就是制书里“侍中臣xx\黄门侍郎臣xx\给事中臣xx等。
等到门下省的大佬们签完名,还要写上“制书如右,请奉制付外施行”这句话,意思就是说圣旨文书上的内容没有问题,请拿给尚书省各部门去执行吧。
门下省把审核和签名的文书,再次呈送给皇帝查看,若是皇帝批准,就再提后面写上一个“可”字,这个步骤叫做“画可”,再发回门下省审阅。
而门下省的大佬们拿到皇帝“画可”的文书,再按照文书上的内容抄写一份,并且,要把皇帝亲笔“画可”的原件归档留存。
另外,在抄件上,要由实际上执掌门下省的侍中书写两个字“制可”,意思就是说“皇帝已经在这道文书上签字同意,给尚书省的同仁们提个醒”,然后,就把抄件发给尚书省里具体负责实施圣旨上所写之事的部门。
尚书省里具体负责的部门接到份抄件公文后,要先在上头注明收到文书的时间和承办衙门,例如“x年x月x日左司郎中”,再从尚书省的尚书或者侍郎到具体办事员,按照各自官衔的大小,从大到小再排队来签一遍自己的大名。
尚书省的各位大佬们签名完毕,具体部门的办事员就拿着这份公文,跑去向拔擢或者贬谛的当事人宣读,并在公文上写明:“告(当事人某某)奉被制书如右,符到奉行”,意思是说:“我已经向当事人宣告了圣旨内容,现在圣旨已经生效,他已经被拔擢或者贬谛”。
这个还不算完,最后,尚书省内负责抄写这份制书并存档的几个低阶官吏,也要签名并注明抄写、存档时间,即“主事xx\令史x,x年x月x日下”。
如果在发圣旨的时候,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的大佬们有职位空缺,例如中书令、侍中、左仆射等宰相级别的大佬,那就由三省的官吏们在本该由这些大佬们签名的地方,规规矩矩地写上一个“阙”字。
如果这些三省的大佬们有人休假或者称病当日不在衙门之中办公,他们的下属们就得写上一个“假”字。
再如果这些三省的大佬们有人到外地出差不在官署办公,下属们就要写上“xx在某地”。
就陈浩从驸马贬为庶人的这道圣旨,照着上述的圣旨制作流程,恐怕没有个半日的功夫,这道圣旨是下不来的。
再加上,陈浩被贬为驸马一事,则是密不外传,只有陈浩、李明达、李治和李世民,还有宫女秋菊知晓,自然不会走正规的圣旨制作流程,而是直接由李世民亲自提笔写了一道密旨,由太子李治代为宣达,送到陈浩的手中。
更加奇特的是,我们后世人所说的“圣旨”,在唐朝根本就不叫“圣旨”,而叫做“敕旨”。
具体来说,唐朝的敕旨共分为三类,第一类叫“册书”,是写在竹简上的,很有范儿的仿古风竹简,主要用于立皇后和立太子,以及封亲王和三品以上大官。
第二类正经叫“制书”,用来行大赏罚、授大官爵、改革重大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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