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你把你闺女嫁给他不就得了 四更(1/1)
“行,既然你小子不想留在军营,那你刘叔也不留你,但是,你要记住,要经常来陪你刘叔喝酒,知道么?”
见到高世天要走,刘国忠眼中露出遗憾之色,想高世天这么好的苗子不能留在军中,确实是一大憾事。
而且,在此之前,刘国忠一直以为高世天一个纨绔子弟,花花公子罢了,可是,经过这十几天的相处,刘国忠对高世天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高世天并不像他想象中那样,是一个整天只知道花天酒地的花花公子。
虽然,他没有什么文化,脑子不怎么好使,但是,他并不傻,经过几番相处,他知道高世天是一个非常有野心,非常的有抱负的人。
“刘叔,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下次来,一定把你喝趴下。”听到刘国忠的话,高世天不禁一阵哈哈大笑,打趣的道。
闻言,刘国忠脸色不禁微微一红,每次和高世天喝酒,每一次第一个趴下来的人都是他,这个结果让他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他以为高世天细皮嫩肉的,想来酒量并不怎么样,可是,一喝起来,他才知道错了,高世天简直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开玩笑,在前世的部队里,高世天可是出了名的酒缸子,刘国忠那半桶水的酒量,高世天还不放在眼里。
“只要你敢来,我就敢喝。”刘国忠很是大气的挥了挥手,虽然每次都被高世天喝趴下,但是,到现在为止,他依然不怎么服气。
见此,高世天不再言语,向着高雄等人挥了挥手,身子钻进了车里。
呜呜~~~~
在他脚下的黑月呜呜得交唤了一声,屁颠屁颠的跟着高世天钻进车子里,而且,这小家伙毛茸茸的爪子上还抓着一块牛肉,对于黑月这吃货,高世天也是无可奈何。
经过高世天这十几天调养下,黑月几乎肥胖了一圈,由原本拳头般大小的小娇躯变成小狗一般大小,若不是不注意别人都以为它是只小狗。
这次来接他依旧是管林,虽然这个司机看起是个十足的普通人,但是,高世天知道,管林他并不是一个普通人。
管林是一个修炼者,而且是一个力量修炼者,所以,只是不知道实力为什么一直停留在筑基中期,而且还当起司机,按理说,以管林的实力,随便找一份工作都会比作司机强,而他为什么会来当这个司机呢?
这就不得不令人深思了。
望着车子缓缓的开走,刘国忠不禁感叹的道:“以前一直以为天儿只是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混小子,没想到我们都看走眼了。”
闻言,一旁的叶振国也是微微的点了点,感叹的道:“是啊!要是天儿能来军营,我们一二四师有多了一名虎将,可惜天儿志不在军营,可惜了!”
叶振国一连说两个可惜,可见他对高世天有多重视。
“确实可惜,天儿的能力那是毋庸置疑的,不管是训练士兵,还是战争谋略,他都远超与我们。”叶振华也微微点了点头,眼中露出可惜之色。
“还真是,这小子不管是他捣鼓那什么军体拳,还是他说的那个战术,都是很有道理,让人感觉耳目一新,真不知道那小子是从哪里知道那么多东西的。”刘国忠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叶振国微微的点了点头,旋即望向高雄,道:“师座,我们就这样将天儿放回去,是不是有点失策了。”
“是啊!师座,大哥说的有道理,我们这样是不是有点失策了。”叶振华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语气有些遗憾的道。
“他志不在这里,我也没有办法。”高雄微微叹了一口气,他也知道像高世天是个难得的将才,可是,他身为父亲又不好强迫于高世天。
再说了,高世天此行回去还有着一件大事,这件事关乎川军的未来,所以高雄并不勉强高世天。
在昨天晚上,高世天和高雄畅谈到了大半夜,在此期间,说得最多的话题是钱,如果战争一旦爆发,在战场上打的不是仗,打的是人和钱。
所以,这次回去高世天的主要目的是赚钱,大量的钱。
见到叶家兄弟不断夸奖高世天,一旁的刘国忠不禁乐了,旋即对着叶振国道:“我说老叶,你要是觉得那小子这么好,不如把你闺女嫁给他得了。”
ps:汗!!!!今天看了书评一下,有一位好友提醒了我一下,原来捷克式机枪不是歪把子,大正十一式才是歪把子,是我搞错了,谢谢书友的提醒!!!!!!我一会改正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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