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柔情攻势(1/2)
真亏了曹团长能够想出这么阴损的点子,也真亏了劫掠团这帮家伙能够演得这么到位。对皮尔斯,曹团长就那一个态度,墨是可以磨浓的。
被勾引加刺激的皮尔斯当下便是撸着袖子下场,开始以教官的身份发号施令了。只不过早就接到了曹团长指示的劫掠团悍匪们一个个都表现得懒散得很,皮尔斯吼了三次集合,这些家伙才一个个气喘吁吁地凑到了一起,那队形也像是旺财的牙齿,参差不齐,看着就让皮尔斯不爽。
一开始操练,皮尔斯更是气不打一出来,这些家伙连向右转这么简单明了的口令都听不明白,起码有八成人是转到了左边。他们这种胡作非为,连皮尔斯差点都没分清左右,可想而知这个在王牌劲旅当中服役过的功勋将军有多么愤慨。
他们不是有意的,而是故意的。老板说了,就是要和皮尔斯对着干,免得这二愣子不上钩。越是让他不爽,他就越是放不下。军人都是偏执的,特别是有素质的军人,那就更加偏执了,皮尔斯就是这一类人的典型代表。
皮尔斯第一天和劫掠团的人相处,其效果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一直到天黑,皮尔斯的脸上就没平静过,阴沉得可以拧出水来。直到皮尔斯最后甩袖子走人,眼睛都是红的。曹团长和罗韩两人一唱一和指桑骂槐的,别提把皮尔斯嘲讽得有多厉害。
曹团长一副成竹在胸的表示。皮二愣子第二天绝对还要来自取其辱,因为皮二愣子的性格比他想象中还要固执,绝对会死磕到底的。
事实也正如同曹团长所说的那样。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皮尔斯就已经穿戴整齐的来到了劫掠团的营地。他确实很极端,每个劫掠团战士几乎是被他从被窝里面揪出来的,脸红脖子粗的吆五喝六,要多野蛮有多野蛮。
第一次吃了亏之后,曹团长几乎可以断定,皮二愣子绝对一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的在想如何收拾劫掠团这帮家伙。他最后想出来的办法。那就是靠暴力。皮尔斯当初遇上了不好训的新兵蛋子,就是这种先来一顿杀威棍的做派。
那些睡眼惺忪的家伙从温暖被窝里面被揪出来之后。显然是极为不爽的。但是他们也变相的被老板的盘算给坑了一次,因为皮尔斯没有对他们客气,不爽就是一脚踹屁股上。皮尔斯的脚也不轻,还不像是曹团长一样用的是巧劲。
上到六大散人。下到劫掠团一帮战士,没有谁不是被皮尔斯踹得连滚带爬的。皮尔斯叫嚣着,你们有权保持不满,但是你们所说出的一切,都会为自己引来第二顿脚头。劫掠团的家伙也都不傻,知道皮尔斯的实力,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中心思想,他们还是各就各位了。
劫掠团的人不是那种百斤重担能上肩,一两笔杆提不动的大老粗。他们也知道老板的意思。把皮尔斯拖上贼船,那就是想看看皮尔斯有多少斤两。毕竟别人是名将,怎么着都有两手。去其糟粕留其精华,就可以变成劫掠团的东西。
皮尔斯估计是真的在这个地方闲散得太久了,好不容易发现了这么一大帮可以让自己回忆峥嵘岁月的材料之后,那简直是欲罢不能。万事开头难,皮尔斯迈出了走向劫掠团的第一步,接下来的路就只剩这宽敞的一条道了。…
受了曹老板的指示。劫掠团的人都还是那么混账,一边学着皮尔斯的东西。一边还和皮尔斯纠缠不清。这种做法俨然就是一边当婊子,一边立牌坊。老板给他们布置的任务,就是让他们要把这个教官给锁死,该学的东西一样都不能落下。
所以说皮尔斯在劫掠团的执教生涯,可以说是痛并快乐着。痛的是这帮泥腿子总是能够想办法激怒他,总是能想方设法的跟他对着干。快乐的是,这些家伙确实如同皮尔斯之前所判断的,是属于可供雕琢的好苗子。虽然他们都很贱格,但是学习能力和悟性都不一般,比起那些兔人来说,无论是主观能动性还是根骨,都要高出一大截。
举个简单的例子,皮尔斯教授他们一些适合在战场上用的武技,这些家伙几乎就是看了两三遍,就个个都会用了。更让皮尔斯惊讶的是,自己那些大开大合的刚猛路数可以说是最适合比蒙战士的武技,完全可以说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些家伙不但学会了,甚至还加上了诸多城乡结合部味道的后招。
明明一招势大力沉的横扫千军,到了他们手上光是那声势就让皮尔斯满意。但是仔细一看的话,就会发现他们那威猛的声势之下愣是带着一股猥琐的味道。像是巴克利,这家伙是双刀,一刀扫出去了之后,另外一柄刀还跟着在刀幕下一阵乱捅。看那个高度,几乎可以肯定是冲着对方双腿之间的关键物件去的。若是女人碰上他还好,若是换成个大老爷们儿,被他一刀捅实了,就得和自己辉煌得男人生涯挥手作别。
练武,这是一门长久活,讲究的是一个日积月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一天不练手脚慢,两天不练丢一半,三天不练门外汉,四天不练就只能瞪眼看。皮尔斯也不是傻子,隐约能够感觉到这些家伙之前装出来的那些花架子都是骗人的,但是事已至此,皮尔斯也索性开始装傻充愣起来,只是操练他们的手段更狠了一些,搞得劫掠团一大帮人苦不堪言。
至于那些兔人青壮年,现在全是乐得清闲。兔人天性就不喜欢争斗,之前为了要捍卫村子的安全,他们没得选择。皮尔斯一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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