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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独角麒麟(1/2)

越往外面走,水位线越低。

当我们俩拖着满腿的淤泥从水里露出鞋子的时候,怪人所说的滩涂地就到了。

这儿是一大片潮湿的土地,四面八方都被一层浅水包围着,地面上有很多圆形的小气孔,偶尔还向外面冒出一枚小气泡,我知道那里面肯定是住着小螃蟹的吧!

怪人放下我们的行囊和可怜的小鳄鱼,标志性的摸了摸肚子,示意又该吃东西了。

他灵敏的爬到了不远处的一颗杉树上,开始收集下方的一些枝叶,我闲着无聊,便用手指捅开了地上的一个小气孔。

果然有一只特别玲珑可爱的小东西爬了出来,我必须趴在地上才能看清楚它的样貌:说它是螃蟹,还不如说它是昆虫来的贴切,它虽然只有一个拇指大小,但几条腿的比例要较螃蟹长一些,而且它不是横行而是很搞笑的直行前进的。它两只前螯合抱在一起,一步一叩首,摇摇摆摆,彬彬有礼,就像一个古人在向我行礼作揖似的!

我让它逗弄的哈哈大笑起来,也想起了这种小螃蟹的名字:礼云。

礼云其实是蟛蜞这种小螃蟹的雅称,因为它两只螯很像一个古人在作揖,所以有人巧取当时流行的《四书》里面的一段话:“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给小螃蟹取了这个雅名。

小礼云应该很矛盾,它明明是在举着小螯以示抗议,却把我给逗笑了!

但是这么一想,我心里又突然激动了下,连这个小螃蟹都有古书的记载,那么这蓬莱仙岛上的一切动植物是不是都属于古代生物的范畴呢?

我坐起身来环顾四周:小螃蟹至少是在《四书》成书之前就存在于世的;鳄鱼是活化石不用多说,它和恐龙是一个时代的;而杉树的历史似乎比银杏也晚不了几百年吧!

如果这样看来,这儿的一切都是老古董!花草树木、飞禽走兽,全是千百年前的物种啊!

这里的生物连我都能认出个大概,和现世的品种相比,差别并不是特别大。比如现世的红豆杉,树叶除了不会反射宝蓝色的光芒以外,还真是和这里没有区别。但这也应该属于正常现象,像鳄鱼这种古老的生物,它从恐龙时代就是这副模样,一代一代不停繁衍着,到了21世纪还是没有什么变化。

也许达尔文的进化论只能涵括一部分的生物吧!

但是,这里是什么时候起脱离了现世的?想想记载过蓬莱岛的古籍:《十洲记》是汉代的,《山海经》早于先秦,《列子》成书在战国,那么在那些个时期,这里的地貌就已经成形了。

而九州鼎上有这儿的地图,则向前推到夏朝,当时的人们还可以往来于此。到了秦末的徐福这里,此处就已经成为闲人免进的仙境了。但到了现代,人们只有通过海难或者鲨鱼号这样绝世式的尝试才能九死一生的摸到地方。

也就是说在四千多年前到两千多年前的这段时间,蓬莱岛从一座华夏大地上的海中山变得越来越神秘,两千多年前到现代,这里的路线就不为人知了!

如果外面再过去两千年岁月,到了4008年,还有人能够找到这儿吗?

我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人被撕裂的伤口,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深及骨肉的伤口逐渐愈合、结痂,越来越小。再过些时日,就只剩下一个疤痕了,等到疤痕褪去,别人只能在病历上知道有这么一个伤口存在过,却再也找不到那个位置了。

这种想法还挺奇异的,这里是时空的伤口吗?我不禁有点颤栗。

怪人收集好了树枝,用银色长条状的镁棒打了火,点燃起一片耀眼的篝火。他拧开运动水壶,把鳄鱼尸体拎起来,拔掉匕首任由血液喷溅了一会儿,然后将剩下的一点鳄鱼血灌满了一大水壶。

接着,他开始用很暴力的把小鳄鱼肢解成小肉块,然后将它们包在鳄鱼皮里,直接丢进了火堆烤炙。

我想这是一种最自然最原始的吃法,有火有肉就可以维持生存。如果把我自己扔在这里,我是肯定活不下去的,而一个未进化完全的猿人就可以。

如果这儿真的居住着一个古代的人,那么无论外面是工业革命还是机器人大战,就算世界被毁灭了,他依然能在蓬莱这个原始环境中活下去。

不管外面的世界怎么变化,这里遵循的是独立的时间系统,

肉香味夹杂着果香钻进了我的鼻孔,怪人取出两包焦黑的鳄鱼皮,一边被烫的倒吹气,一边双眼放光的把其中一包切成了便于食用的小肉丁。

他把切好的这一包推到我面前,就直接托着另一包中的一整块鳄鱼肉狼吞虎咽起来了。

我捏了一片丢进嘴里,心情真是很复杂,本来我还以为自己要被它吃掉呢,结果人家没招惹我,倒被我给吃了!

鳄鱼肉的确比猪肉鸡肉什么的粗糙多了,但那股肉质的香气却是普通肉类无法比拟的。

“你还蛮有两下子的嘛,以前经常去野外?”我好奇的问怪人道。

“什么叫经常啊,我从小就是在野外长大的!”

“在哪里?非洲大草原?还是亚马逊丛林?”

“屁啊,我哪有本事出国,在湖南的深山老林里长大的。”

我一听兴趣更浓了:“怎么长大的?你家人都是猎户?”

“不不不,我自己生活在林子里,我师父经常来看我或者带我出去!”

我心想原来朝闻道不应该叫怪人,应该叫野人啊!

“那你怎么从林子里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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