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廉价炮灰(加更)(1/2)
杨牧云收下了猪头人当眷属。
倒不是为了吃猪肉,而是猪头人的繁衍能力很强,几乎可以说是眼下各个眷属中最强的。
以哥布林为例,布林没有雌性,所以经常劫掠其他种族的雌性,然后与其羞羞,异族雌性生下的宝宝会无视血统,清一色哥布林,雌性就像机器一样不停的生育,等到生不动了就会被哥布林当成食物。
当然,传言只是传言。
现实中的哥布林雌雄都有,而且战斗力低下,别说抢人家了,整一个被抢劫对象,谁见了都想薅一把羊毛。
哥布林一年能生育四次,每一胎2至5个,小哥布林满月就能自由活动,不到一岁就能跟着大人干活,三岁就算成年,可以承担繁衍任务了。
猪头人一年生育两次,只是哥布林的一半,但是猪头人一窝能生六七个甚至十来个,小猪也是满月就能跑,两岁就算成年了,可以承担繁衍任务。
两个种族看起来差不多,半斤八两。
但是哥布林是出了名的战零渣,除了摇旗呐喊当个拉拉队,报报点当个人形眼,几乎没有任何战斗力。
猪头人皮糙肉厚,力气虽然不如牛头人,但强过狗头人,獠牙虽然比不上象头人,但绝对比牙签长,也比牙签粗,更比牙签硬。
综合来说,猪头人是一个各方面都很平庸,没有什么特长,但也没有什么明显短板的种族。
单独看这个特点倒还没什么,但是配上猪头人强大的繁殖能力,立刻就不一样了。
牛头人和象头人强是强,但他们繁殖速度太慢了,生长周期也很长,如果在战斗中死伤太多的话,很可能一蹶不振,十几年都翻不了身。
猪头人呢,别看他们今天死伤惨重,但是明年立刻又满员了。
还有一点,猪头人性情凶悍,当初为了抢地盘还跟野蛮人干过架,虽然现在混得惨了点,对不起老祖宗,但他们底子还在,调教好了依旧是一支强兵。
所以,杨牧云接纳了这个炮灰种族。
“既然你们诚心诚意的效忠了,我就大发慈悲的接纳你们,以后你们就是种花家的一员了,立刻收拾行装,随我返回。”
猪头人族长纳头便拜,“猪头人钢牙永远忠诚主人。”
听到“钢牙”这个名字,象头人立刻不满意了,发出一个弹球打在猪头人脑袋上,然后用鼻子指了指自己又长又粗又硬的象牙。
“我这才是钢牙,你那就是签牙。”
猪头人立刻羞耻的低下头,抿起嘴唇把自己的小牙牙包起来。
杨牧云说道:“你就叫钢鬣吧。”
猪头人族长立刻跪了下去,感谢主人赐名。
其他猪头人也纷纷拜倒向杨牧云效忠。
至于随处可见的同伴尸体,猪头人全都选择性的无视了。
大家都是讨生活的,打打杀杀很正常。
仇恨?
弱者没有仇恨的资格。
技不如人,没被灭族已经不错了,要什么自行车。
猪头人心中唯一怨念的是,为什么不早点投靠野蛮人呢,死了差不多两百个族人,这要是一个月献上4个血食,足够50个月了,差不多4年。
呸,渣渣族长,白白浪费族人的性命。
猪头人去搬家的时候,杨牧云拎着地上的尸体向沼泽中走去,其他人看到这一幕,立刻搬运尸体跟了上去。
杨牧云闻了闻手上气味,嫌弃的说道:“猪肉骚,太难吃了。”
没骟过的猪不是一般的难吃,现在又收了猪头人当眷属,杨牧云更下不去嘴了。
继续老办法,丢进沼泽可持续发展。
当猪头人回来的时候,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一个个痛哭流涕。
杨牧云向钢鬣说道:“我不需要你们上交血食,不过,你们每天都要为我上交1000个史莱姆,明白吗?”
1000条鱼或许比登天还难,但是1000个史莱姆简直不要太简单。
大沼泽里最不缺的就是这玩意。
而且,野蛮人灭掉巨魔、食人魔,收编猪头人,手上等于掌握了四块猎场,这么大范围,打捞1000只史莱姆再简单不过。
但是不知为什么,很多猪头人觉得,捕捉史莱姆实在太麻烦了,还是献上血食简单。
就这样,巡山的队伍继续向前,路过大湖的时候,杨牧云特意停下脚步。
湖面上的风很大,之前巨兽跃出水面时掀起的巨浪和堆积起的碎冰像一座座插向天空的峰峦,岸边也堆积着层层波涛凝固后留下的冰盖。
在冰上凿孔变得更加困难,而且,谁也不知道巨兽会不会再次出现,为了小命着想,生灵们全都远离大湖。
杨牧云摇了摇头,叮嘱身后成员:“以后离这里远点。”
巡山完毕,杨牧云给猪头人在河谷口划了一块地盘,让他们修筑巢穴,又安排大石在家中坐镇,杨牧云独自进入地下城中。
开启通道,左右观望了一下,发现通道对面没人,杨牧云立刻钻了过去。
打开密封袋,先借几十块猫粮再说。
然后一想,昨天忘了借猫粮,于是又搬了几十块。
听到动静的橘猫低沉的呜咽了一声,看似威胁,可是声音中莫名其妙的有种哀求。
杨牧云朝橘猫勾了勾手指,橘猫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一步一步的挪到架子下方。
杨牧云掏出一个史莱姆丢下去,圆球在地上弹了弹,橘猫张嘴接住,随即本能的咬开。
鱼儿鲜美的味道在口中泛开,橘猫顿时打起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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