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六章 麻烦来了(3/3)
只能弄成现在这种规模。这样一来客栈的东西两侧还各剩余有四米的地方,南北长度还有二十四米的富余。
这些富余的地方就当成了客栈的停车场,尤其是门前的停车场基本上把长度富余的那二十四米全都给占据了。
也就是说,现在客栈就是想再向外扩,也只能向东西两边各扩四米。
这点面积别说弄星空屋了,就算是再加盖个平房都不够用的……
再说了,星空屋是用来观星的,如果要是建在客栈旁边,光是109国道来往车辆的灯光造成的光污染,就很影响观星。
所以,要想上星空屋,就必须要设立在客栈北边远离客栈的草场上,这样才能把光污染降低到最低。
可这样一来就牵扯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草场用途的变更问题了。
土地使用权还好说,毕竟自从改开以来,高原就一直贯彻执行国家“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和“土地归户、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政策以及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
而且对于牧民来讲,草场是可以继承的。
当初刘墨昂的二大娘央金因为难产过世后,国家之所以收回央金的草场,那是因为央金两口子没有继承人,央金去世之后,他们家就剩下刘大江一个人了。
而这边的草场承包是按照人头数来承包的,一个人能承包多少草场都是有数得。多余的草场国家是有权收回去的。
可刘大江去世之前立下了遗嘱,而且还经过公证,他死后所有的东西都由亲侄子刘墨昂来继承,包括草场和债务,所以国家一直就没有收回草场。
可刘墨昂虽然继承了二大爷留下的这四千多亩草场,可这草场只能用来畜牧的,不能做商业用地!
这就是问题的麻烦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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