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富贵险中求(1/2)
这日,金州城兰怜楚馆掀起一阵比往日更热闹的浪潮。
一个长得比女子还媚的贵家子弟在兰怜楚馆光打赏男妓,就豪掷千金,更别说其他高额消费。
有人结合这男子的长相和阔绰作风,推断出他就是铁趾国国主的幺儿铁燕青。
于是,兰怜楚馆的人更像疯了一般,热情讨好。
秦玄生站在四楼,望着大堂的纸醉金迷,淡淡笑了。传言铁燕青好男风,今日一看,果然名副其实。
不过生在皇家,取向与世俗主流不同,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情。有多少人最终收敛住所有不甘不愿,变成了家族希望变成的庸人俗人。
他走进书房,取出纸笔,写了一份短笺,绑在圈养的信鸽的腿上,推开窗户,信鸽扑棱展翅,一下子飞翔远空。
夜露未晞,天刚蒙蒙亮。
朱雀城门也无人进出,值守的护卫一个个站着打盹,香甜的模样好像在进行一场好眠,突然,有人拍了拍他们的肩膀,低声问道:“嗨,长官,行个方便,我现在得出城。”
此人正是林鸢。
昨晚她问清楚大致的路程,今早便带着包子,一人一狗出城。
林鸢本就是朱雀街上的商户,和这些人也是混了一个脸熟,他们没有阻拦,便开了城门。
一个话多的士兵笑道:“林老板第一次出远门吧,外头可没咱们金州城好混,你注意安全咯。”
林鸢客气地致谢。
要是好混的话,她怎么会把包子给带出来呢!
想到这里,她侧头对包子笑了笑,又拍了拍自己饱满的背包,调皮地说:“我带了好多好多肉包子,够你这个傻包子吃,记得好好保护我啊,遇到坏蛋不要临阵脱逃。”
为什么林鸢将自身安危牵系在一只狗的身上?
其实包子至少从外型上来说,不似普通的狗,或者说不能用现代的宠物犬,在外形上,它体型彪悍健壮,在迅捷度与咬合力上,它可能比狼更凶悍,虽然大多数时候,它都是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
林鸢穿越后,第一个遇到的就是包子,当时她跌倒在地,睁眼后,一个硕大的狗头趴在她脸上方,鲜红的舌头耷拉着,随后鼻孔贴在她脑袋上,似乎在闻气息,好在最后“认证通过”,一人一狗建立起忠诚的友谊。
林鸢和包子约走了个把时辰,小腿已经有微微的倦意,这时后面突然传来一阵达达的马蹄声。
此刻天差不多已经大亮,林鸢趁着光芒大胆回头看,没想到竟然是莫如幻,莫如幻骑一匹马,牵一匹马。
莫如幻很快拉近距离,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林鸢,“走路去南疆得三天三夜,看你平时脑袋挺灵光,怎么此刻这般糊涂。”
林鸢贪婪地看着马鞍,也不欲顶嘴,只嘿嘿地笑,骑马肯定很舒服。
莫如幻轻轻一夹马肚子,带着马匹就这么悠悠走了,走了……
林鸢风中凌乱。
这人是故意来气她的吗?她不满地大叫:“喂,姓莫的,明明有空置的马,为何不让我骑?”
莫如幻没有回头,抬手举了一个“二”的手势。
这时说她很2?不对,这种单纯的古代人哪会想得出这么逗趣的释义,那是ok的意思?但也没见他停下等人。
她不想猜测,便问:“你能不能直接说。”
前头的那人闲淡地道:“2两银锭。”
这么贵,抢钱啊?
“再便宜点,一两。”她发挥自己讨价还价的本领。
莫如幻摇头,不接受这个方案。
“以前可没见你这么计较啊。”林鸢嘟囔,双标地忘记了自己林扒皮的外号了。
两人以不远不近的距离又走了一段距离,包子依然精神抖擞,从未出过远门的林鸢则略有疲乏感。她望着前头的那匹骏马,心中又恼又恨,自己之前高估了自己的步行能力。
罢了,不斤斤计较了,效率重要。
她叫道:“真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被你钻空子了。”
莫如幻回头,俊朗脸上勾出一抹微微的揶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那我不管,那你得免掉我刚才走的这段路,算1.5个银锭吧。”她抹了抹额头的汗,喘气道。
“挺会计算。”莫如幻道,随即微抬下巴:“上来吧。”
林子依然体力充沛,便放心地上马。骑马果然比走路轻松很多,林鸢调整好坐姿,开口问:“你怎么跟来了?”
“总之不是为了保护你。”
“莫如幻,我发现你怼人挺厉害。”
“何为怼人?”
罢了,不是费尽口舌跟一个思想僵化的古代人解释了。林鸢气嘟嘟,没有再接话了。
那莫如幻道:“南疆虽是乱地,但对于某些人来说,也是宝地。我前去南疆,自然也有要事在身。”
哦,说了等于白说,待中午两人在路边吃了中餐,随即又赶路。约到黄昏,两人差不多可望见南疆的入城口。
此时,几乎不子筋疲力及,林鸢很是心疼,要求停下微歇。
莫如幻瞧着破落的南疆城门,正色道:“不可,我们需得趁天黑之前入城,找好落脚点。”
林鸢咬牙道:“包子再坚持下。我们马上就到了。”
包子彷佛听懂了她的话,又加快了脚步,甚至冲到了最前面。
城门虽无正规的士兵值守,但有一些衣衫褴褛,面容凶狠的彪形大汉挡在门口,他们看着莫如幻一副文弱公子的打扮,林鸢又是身材娇小的女子,便嚷嚷道:“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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