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收购(4/4)
草原的走私贸易有了一个明确的了解。原来,虽然大周朝廷有‘十进十不出’的明文规定,严令禁止各地世家势力和草原胡人部落进行边界贸易,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各地世家却视王命如儿戏,这条王令也犹如一纸空文,没有半点效力。在北方,整个幽州包括东平,和草原胡部的走私贸易完全属于一种明目张胆的、常态化的行为——这也是潘龙等人为何敢毫不忌讳的,对方兴解说走私一事的缘故——只要是炼气士都知道和草原胡部交易的好处,人人都热衷于去草原寻找、收购那些质量上乘且价格低廉的炼气原料。
东平郡和草原的走私贸易,大部分都被刘家所垄断,剩下的部分渠道则被方家联合杨家瓜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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