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二)(1/1)
嫡女。
之前在一个群里看到大家讨论这个话题,我也查了一下,总结出一点,嫡庶之分没有小说中描写的那么可怕,以及主子踩到主人头上的事都是不大可能的,额,等看的书多了一些再做研究吧,以下是摘录。
嫡,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儿子女儿谓嫡生、嫡女,即正宗之意。庶,旁支也,妾所生的儿子女儿谓庶子、庶女。
周人上法帝喾正妃,又九九为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一娶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天人九嫔。诸侯一娶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
众多嫔妃、妻妾所生的一大堆子女如果不划分个先后次序,不立定个章法规矩,那就会乱套。这个章法就是以母亲的身份和儿子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儿子(女儿不在其中)划分为“嫡”和“庶”两类。
扩展资料:
宗法制的目的:
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
中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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