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零七十九章 来自于网友们的激烈争论(1/2)
其实也没有啥可保密的,浩宇航天本身就是一家民营上市企业,企业经营消息科研进度理应向社会披露。就算是这张照片不暴光,后续也会有相关消息公布的。
对,毕竟是一家民营企业,有啥可保密的,又不是国家项目。
这可不一定,浩宇航天包括浩宇科技比较特殊。虽然他们是民营企业,但却是深度参与到许多重大项目之中,所以进行保密这也无可厚非。
现在浩宇科技的行者号飞船可是经常去给空间站进行物资补给呢。
我看不一定是要发射载人火星飞船登陆火星,也可能是要向月球是运输更多的物资和设备吧。吴浩可是在采访中说过了,未来想要深度开发月球,在月球上建造永久性移民城市呢。
不是说要最大程度利用月球资源嘛,用这种重型运载火箭往那边还能运输什么?
采矿设备,重型机械,这些都是开发月球所需要的。不管是挖掘机还是装载机,还是大型运输车辆,每个都在十几吨几十吨上下,甚至上百吨呢。依靠目前建木七号和九号的运力肯定是无法满足需要的,所以必须研制出运力更强大的运载火箭才行。
这么说也是,这的确是开发月球所需要的。
可以这样一来,运这么多东西到月球上,成本恐怕会大幅度上升啊,真的能赚钱吗?
把吗去掉,必须的,其它的不说光是氦三资源,运个几吨回来就够本了。
想要开发月球,必须要有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这个是绕不开的。
成本肯定会很高,但是长期收益,而且收益非常丰厚,所以并不算亏本。如果真的亏本了,你们认为浩宇航天,吴浩会干这样的傻事吗。股东们愿意吗?
成本也不一定会很高。刚看了一下,这个新披露的建木十二和建木二十二都是沿用建木二号和七号火箭这种成熟的可回收重复利用技术,这意味着它们的运输成本可以大幅度下降,可能会比现在的建木二号和七号火箭更便宜。
再低能低到哪去,重量在这呢,需要的燃料也在这儿呢。重要的还是有利可图吧,其它的不说,就说要运回来的这颗黄金陨石星核吧,专家们初步估计,总价值在好几十亿呢。
没有那么高,但二三十亿应该是有的。
不知道多贵,想定一颗求婚。
物以稀为贵,肯定很贵。
其实也没啥特别的,估计和狗头金差不多,并不是纯金,意义大于价值。
重要的可就是意义啊,你想啊这东西应该说是独有吧,不必钻石好多了。
那肯定是比钻石好啊,钻石是可以复制的,这东西真的是千载难逢。
对,这样的黄金陨石星核能够保存的这么完整,还能够被在月球上找到,真的是非常难得。就这么切割销售了实在是太可惜了,应该保存下来进行展示和研究。
切,说什么风凉话呢,这东西在月球上,就不是地球的东西,谁找到就是谁的,谁就有决定使用权。管天管地难道你还能管到月球上吗?
月球属于全人类共有,这颗黄金陨石星核应该归全人类共有。
海洋还全世界共有呢,不照样有人往里面倾倒肥料,屠宰鲸鱼吗?
就是,南极大陆还归全世界共有呢,别的国家在上面找到的陨石你还能够说让他们贡献出来吗?【南极大陆上陨石资源非常丰富,能够找到很多陨石。】
话是这么说,但就这么切割售卖了真的太可惜了。
那也没办法啊,这是人家浩宇航天找到的,而且也是人家弄回来的,人家怎么弄是人家的自由。
国家不能干预吗?
你觉得能干预吗?
为什么不能?
因为没有这方面的道理,另外如果真的这么干了,那么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无疑是巨大的。
就不能让浩宇科技捐出来?
说的狗屁话,强盗逻辑,你咋不把自己的存款房子工资都捐出来呢。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集资或者是有大佬出面出资购买然后捐献出来,否则很难。
就算是有大佬出面想要购买捐献,人家也不一定会愿意。要知道,这颗黄金陨石星核所代表的意义不同,影响力大于收益。
对,如果这么干了,那么以后运回来的东西该怎么办,谁又来买单。
但是按照相关法律,领土内掉落的陨石,如果具有主要科研价值,那么应该属于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
你要清楚这条法律的适应范围,它是指天然掉落的,而这颗黄金陨石星核是人家利用技术运回来的。不说运到你的地盘上就是你的,这是什么逻辑。
但它的确具有非常高的科研价值啊。
那又怎么了,有科研价值还不允许人家售卖了吗?
法无禁止即可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说这种东西就要上交,甚至包括前面所提到掉落的陨石,都没有任何法律明文规定应该归国家还是归个人所有。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但是集体利益自然高于个人利益。
但是如果伤害了个人利益,那么最终受损害的必然是集体利益。个人利益都得不到保障,如何才保障集体利益。
就是,打着保护集体利益的幌子来损害个人利益就是强盗逻辑。
如果说真的这么干了,把这颗陨石没收了,那么浩宇航天也就没了,它的存在就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了,股价大幅度下跌,国内民营航天领域发展将会严重受挫,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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