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阴差阳错(1/3)
傅之晓这次被抓,有点冤枉。
事情得追溯到三天前。
傅之晓“从楚京出发,在冢州前的官道上被骁族士兵劫杀”这一条消息是简顷和阿史那苍一开始就掌握的。
不同的是,简顷多知道一条消息,那便是阿史那苍会亲自率兵去把这场戏给做全了。
而阿史那苍——
关于简顷方面的消息,他什么都不知道。
袁离认为,傅之晓一离开楚京便可以派兵立刻将她保护其他,将那群楚皇帝的什么什么兵全部乱刀砍死。
可简顷认为,若是傅之晓堂而皇之到了冢州,消息一旦被揭露,傅之晓肯定会被大楚那群小老百姓戳脊梁骨。
既然这样——
不如请阿史那苍“代劳”好了。
紫旭容易出戏,这种消息还是不要让他知道了。
另一方面,英雄救美,古往今来,都是增加感情的一个奇招。
这个消息妥妥的不会告诉傅之晓和紫旭了。
冢州大营,白日里皆是面色冷肃,士兵们一脸凛然不可侵犯地操练着。
柳馨烟站在自己的帐前,透过帐间的缝隙,一眼就能看见站在旌旗下懒洋洋坐着,却从头到脚气势逼人的男人。
一阵寒风吹过,身后的浅蓝打了个哆嗦,她抬眸看向柳馨烟,她原本娇嫩仿佛掐得出水的面颊,由于干冷保养跟不上起了一层病态的绯红,浅蓝道:“小姐,还是进帐内休息休息罢。”
柳馨烟不语,却难得听了她的劝告,转身想往回走。
天上苍鹰飞过,她不经意抬眸瞥了一眼,却见有人一箭正正射中那只鹰,竟啪的一声直直掉在离她几步之遥之处。
她不由蹙眉——
这群家伙,想吃肉想疯了么。
巧的是浅蓝的想法也不谋而合,她有些激动地上前瞧了瞧雪地上抽搐的鹰:“小姐!有肉吃了!”
“……”军营里的生活对这些大户人家出来的丫鬟也确实难以忍受了些,饶是柳馨烟也确实有些嘴馋,略一沉思,她抿了抿唇,“别让人看见。”
“是的小姐!”浅蓝迅速蹲下身要去将那鹰拾起来。
柳馨烟看似漫不经心站着,却观察着方才射鹰那箭矢出发的方向,而那方射箭的人也似乎在四下找着鹰,偶尔能听见隐蔽的窃窃私语。
“浅蓝,快点。”她不经意扫过那鹰一眼,触及鹰腿上的东西,蓦然神色一凝,“浅蓝,那是什么?”
鹰腿上一小截灰暗的竹管在雪天映照下分外显眼。
浅蓝还没回过神,柳馨烟上前两步弯腰将鹰腿上的竹筒抽了下来,果真从里面看到一张纸卷,她神色一凝,拂袖往营帐里走。
两个交错的营帐间有人走来,浅蓝一慌,匆忙将那鹰藏在怀里折身跟着柳馨烟进帐。
浅蓝慌慌张张进了屋,在门口小心翼翼注意着外面的动静,两个士兵手持弓箭寻觅至帐前,仍然没有寻到那鹰的身影,皆是眉头齐齐一皱,面露懊恼之色,随即其中一人似乎朝另外个方向扬手一指,说了几句,两人遂又朝另个方向而去。
浅蓝松了口气,扭过头看向柳馨烟,不由微微一愣:“小姐……?”
柳馨烟的面色极为难看,手里捏着一张细小的纸条,眼里似乎有风雷闪过。
“小姐,怎么了?”浅蓝不解。
柳馨烟神情阴郁地看了她一眼:“无事。”目光落到浅蓝怀里的那只鹰,又神色一厉,“赶紧把这只鹰处理掉,切莫让人发现端倪。”
浅蓝不能理解,有些心疼:“可是这只鹰可是……”
“别贪嘴。”柳馨烟声音凉薄下来,“省得把命给贪没了。”
这话说得重,浅蓝当即也重视起来,赶忙道:“是,小姐。”
她想了想,折身往外走。
“找个不起眼的地儿埋了便是。”柳馨烟在身后道,她神情晦暗的看着手中的纸条,皱着眉,厌恶的将字条就近扔进火盆中。
*……*……*
昶州
傅之晓看着面前小桌上不算精美的食物,面无表情:“敢问王子到底是何意图?若只是当做俘虏,与王子同席用餐……是否不太妥当?”
利维焦微微拧眉,有些不满她对阿史那苍说话的态度。
可阿史那苍似是毫不在意,悠闲的握着酒瓶:“本王子允许你坐在那里,是你的荣幸,接受便是,你们中原人,就是麻烦。”
傅之晓瞥了他一眼,不置可否。
她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除了威胁简顷以外,她在他手上还有什么用途。
可目前来看——
似乎不止这样。
她拿起桌上的筷子,慢条斯理开始用餐。
阿史那苍远远挑眉斜了她一眼。
他就喜欢识趣的人、
这是傅之晓到昶州的第九天。
一如阿史那苍所料,对面的冢州大营自那日行动失败,便陷入了诡异的安静——
虽然简顷这小子,一直以来行径就难以理解,可如今这一次,只怕也多多少少也有些慌乱。
当然,如果他不在乎傅之晓,也就另当别论了。
饭后,餐碟撤下,阿史那苍擦了擦嘴,又抿了一口酒,侧目问利维焦:“人到了么?”
伺候在旁的利维焦闻言点了点头:“属下也看过了,那人是真真像,估计就是那位……也认不出。”
他意味深长往背后看了一眼。
阿史那苍看着他的表情,也忽然笑了:“有意思,老子也去瞧瞧。”
两人说罢就站起身来要往外走,旁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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