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不怕烫的女孩(1/2)
盛夏的景安犹如一座火炉,太阳底下的人,脑浆都在沸腾,鼻孔也能冒烟,恨不得一头扎进碧绿的嫣蓝河里。
程三板开着新买的珍珠白宝马,行驶在沿江大道上,听着王菲的“又见炊烟”,情不自禁地哼了起来,头也随着节奏晃动不止。
他希望天气永远都这样狂热下去,似乎天气的热度能加持店里的生意。
“爱丽丝的洞穴餐厅”在持续火爆了近两个月后,渐渐开始降温,但用餐时段,仍然座无虚席,周末必得预订。
程三板志得意满,飘飘然了,认为这一切只是自己的英明神武,和手底下这帮特殊员工没有太大关系,除了给了10股份的蜜姐和柳明外,其他的人都是可以被随便取代的,所以不再像最初那么尊重他们了。
细妹收了一张百元假钞,被程三板骂得哭花了妆。
“不是对数字,对钱很敏感的吗,不是捏捏就知道真假的吗,不是村里的谢大脚吗?咋了,崴脚喽?”程三板越说越收不住嘴,“就那么点个头,还崴脚?!”
细妹本来就忌讳说她个矮,这下被戳中泪点,哇一下哭开了。
呆子刚好路过,心生怜悯,插了句嘴:“适可而止……”
程三板扭头瞪着他,“奶奶个熊,这有你说话的份?”
自从老板东山再起,呆子就以功臣自居,常在人前吹嘘,就在昨天他才刚和细妹吹牛说自己和老板关系怎么怎么铁,虽然老板对他的恶劣态度从未变过。
“不是,那会有三桌客人同时买单,捉襟见肘啊……”呆子解释。
“啊个屁,用不来成语就别用,呆头呆脑还冒充文化人。”程三板重新看向细妹,咂了下嘴,决定道,“扣你五十块工资,假钱压桌子上,以儆效尤!”
呆子乐了,纠正,“老板,应该是引以为鉴!”
话一出口,程三板也觉得不太妥,听呆子这么一说,恼怒得很,飞起一脚踹过去,“妈了个巴子,还杵着干鸟!”
呆子敏捷地避开,一溜烟,跑了。
晚上,用餐高峰期过后,来了两个年轻人,一个瘦高个,一个豁牙子,后者抱着一个三四岁睡着了的小女孩。
蜜姐领他们上了二楼包厢,下来时对前台的细妹惊道,“我滴个天呐,你知道吗,那小女孩里面穿的百褶裙是‘叽叽哇哇’的限量版,得这个数!”
她伸出3根兰花指,晃来晃去。
“三百?妈呀,比我穿的都贵!”细妹不可置信。
蜜姐摇头,“想什么呢,得再加一个零!”
“不是吧,你不会看错了吧,怎么可能?”细妹惊得嘴巴都合不拢。
“绝对不会错,我昨晚在网上研究半天,想给我外甥女买一条,没舍得,小孩长多快,不是有钱人谁会买呀!不过那料子,那做工真没得说……”
蜜姐感叹完,去厨房下单,她们的谈话被
从大厅出来的柳明听见了,他刚喂好那些神奇动物。照料那些动物,在店里晃荡巡视,在繁忙时候点菜,上菜,是他的日常工作。程三板给这个餐厅的创意总监,相当的自由,以弥补对他的亏欠,让他有更多的时间创作。
那俩个年轻人进来时他是看见的,因为其中一个怀里抱着小孩,所以有点好奇----大人带孩子来的多,孩子都是兴奋得不行,可那小孩明显睡着了!
这太不可思议了,不符合常理,而且是两个男的带一个小孩,如果是一家三口倒还正常,孩子嘛,说睡就睡了。
可听说小女孩身上的裙子得3千块,柳明更觉得古怪,看那两年轻人的穿戴也不像有钱的主呀!柳明绝不怀疑,蜜姐这种贪慕虚荣的物质女孩,对奢侈品的鉴赏能力。
作为一个准作家,他喜欢研究人,尤其开始写“墨镜神算”后,更是对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习惯性地琢磨起那三人之间的关系。
好!”站在大厅入口的双胞胎兄弟胖大胖二齐声道。
柳明冲他们点头致意,扶正了头上的礼帽,朝化妆间那边溜达过去。
化妆间里,胡丽正和小六子说笑,见柳明过来,眼睛一亮:“烟男,你门牙的黑纸没了!”
柳明舔舔门牙,发现能让人误以为缺了牙的纸确实没了,却又不高兴对方当着小六子的面叫自己外号,遂板脸,“六子,你怎么又从后厨溜出来了,上班不许闲聊,不知道啊?”
小六子冷哼一声,也不辩驳,径直走开,他知道对方深受老板器重且看自己不顺眼。
大厅里此时就还有蘑菇桌一桌客,他们来得也晚,现在正喝在兴头上。
一个小男孩在荡秋千,那秋千本来设计是渡人的,不是荡的,但总有小孩来玩耍,却也不好阻止。
“叔叔,我能坐你的帽子旅行吗?”
小男孩显然看过“爱丽丝梦游仙境”,知道有这个情节。
“那你得喝缩身水才行!”柳明笑道。
男孩若有所悟地点点头,突然跳下来,朝那桌客跑去。
大厅有那俩兄弟看着就够了,柳明打算回三楼房间,刚走到隧道楼梯口,呆子送完菜下来。
,刚才吓死我了!”
“咋了?”
“我刚送了盆水煮鱼,汤有点满,不小心溢了点出来,洒到那个小女孩腿上,真是惊心动魄。”呆子拉了下眼罩,让眼睛透透气,“还好人家大方,没计较。”
“那小女孩没哭?”
“没哭,睡觉呢,我自己手都烫得生疼,睡得可真沉……还好没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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