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侵权与否(1/2)
一时间网文界风声鹤唳。
特别是写武侠同人的读者,简直吓尿了,生怕自己成为下一个被告,一夜之间,起航同人作品全部被勒令下架,可谓是元气大伤。
就算到时修改完毕放出来,恐怕也不复巅峰时期的成绩。
无数武侠同人作者顿足捶胸,而其他类型的作者也心有戚戚之余,也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到底有没有构成侵权,赵谦不是专业人士,这个就不清楚了。不过当事人杨志,第一时间站出来微博文道歉,表示当年自己的孟浪,给查先生带来了诸多不便,愿意和查先生友好协商。
一方是驰名已久的武侠小说大家,另一位则是登顶今年作家富豪榜榜的畅销书作者,瞬间引起所有媒体乃至大批网民的关注。
这应该算是国内例同人作品侵权案吧。
和前段时间酱七的抄袭案不同,杨志本人确实使用了相同的人名和人物关系,并且他也承认了、道歉了。酱七则是抵死不承认。
网上针对这件事,意见分成了两派。
一派认为并没有构成侵权。
理由是除了人名相同以外,杨志的作品,并没有与原作剧情有任何的相似,除非人物姓名被查某注册商标,否则著作权不保护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姓名。
而杨志的作品也没有对原作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对查某原作造成名誉损害,所以不算侵权。
另一派则始终认为侵权了。
理由是在某一作品中,过三个原著相同人名、地名、场景还有人物关系的,便可以算作同人作品,同人作品本身就是侵权的。
如果是娱乐性质的同人作品还好,问题是《此间》属于商业性盈利作品,当年还出版了,现在更是要改编成电影,这么大一块挡箭牌,别人看不到才怪。
如果查某死了还好,问题是他现在还活着,著作权还属于他本人,所以起诉侵权很正常。
就连龙空论坛上面,也闹得不可开交,诸多作者群里也在讨论这件事。
有人问,为什么其他人都不告,就告杨志?
大部分答案都是说:猪养肥了,该杀了!
赵谦并没有参与讨论,其实说到底还是谁钱多,谁请的律师比较厉害,就谁的赢面比较大。
不过他猜测杨志肯定会跟查某人和解的,至于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就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京城,某高档咖啡厅里。
杨志和当初帮忙出版小说的出版公司周总编对面而坐,这次除了杨志本人以外,出版公司也在查某诉讼的被告行列。
周总编眉头紧皱:“真打算答应对方的赔偿条件?这可是五百万啊,还要销毁所有出版书籍!我看查老头是得了失心疯,以为这里是香江那弹丸之地,可以任由他肆意妄为?”
杨志叹了口气,扶了扶鼻梁上的无框眼镜,淡然道:“先和对方协商下吧,这个口子起诉,肯定有所需求。”
《此间》刚放出风声,要改编电影,然后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换做谁都会不高兴。不过这事确实是他理亏在先,现在要想的是怎么把损失降到最低。
查老头今年都九十多了,还这么蹦跶,也是没谁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已经派人去跟对方联系了,等结果吧。”望着窗外人来人往的大街,杨志内心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平静。
关于同人侵权案,网上的讨论热度一直有增无减。
论坛上甚至有人觉得这是好事,可以吸引民众重新把目光投向武侠。
赵谦觉得纯粹瞎扯,武侠早他么死了,还重新崛起?
别说武侠,就连仙侠都快完蛋了,也就靠着赵谦的《佛本是道》,开创了新的洪荒流,才强行续了一波。
查老头也就靠卖版权翻拍,刷刷存在感而已,近年来翻拍的系列武侠剧,观众也不买单了,反正怎么拍都是辣鸡。
因为龙骑士尹志平,赵谦对查某是一生黑!
这家伙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还要写出来恶心人,纵观他的系列作品,简直就是绿帽流的集大成者!
网上怎么讨论,都跟赵谦无关,反正自己赚自己的钱就好。
编辑终于跟他谈起败家仔的游戏版权了,还是主编老叨亲自跟他谈的。
老叨说:“完美游戏打算购买《神级败家仔》的游戏全版权,包括端游手游页游,开价8oo万,你意下如何?”
赵谦并没有马上答应,哪怕他对这个价格很动心:“以主编你的经验,这个价格合适不?”
老叨回复说:“还算可以吧,都市小说游戏版权这个价格,不低了。虽然败家仔百度指数很高,但终究因为题材局限了展,所以8oo万这个价格,游戏版权打包,可以接受。”
赵谦思考几分钟,觉得卖了也好,省得砸在自己手里,毕竟书已经完结了,热度迟早会消退,所以选择答应:“行,我可以接受。”
老叨也松了口气:“既然这样,那明天完美南都分公司会派人过去跟你签合同,起航也会派人过去,到时你留意下电话。”
“明白了。”赵谦回复。
大部分事情网站会帮忙处理,作者不用考虑太多,有时候就算价格低点也没关系,只要版权能卖出去就行了。
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就是这个意思。
8oo万的版权费,按照分成比例,赵谦能够拿到48o万,哪怕扣了税,也还有426万多,总算体验了一把暴富的感觉,跟中了五百万大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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