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夜壶还是炼丹鼎炉(1/2)
这日,白三千绕毓山跑了半圈正躺在灵树下打瞌睡,忽觉脸上一阵刺痛。
睁眼一看,发现一只小雀正蹲在他脸上,啄他脸上的白毛……
估计小雀没想到白三千会突然醒来,白三千也万万没想到自己这只鸿鹄会被燕雀欺负,一时间大眼瞪大眼。
小雀愣了愣,在白三千的手拍来之前,火速逃离了作案现场。
逃离之前,没忘记带走啄下的一撮白毛。
白三千摸着疼痛的脸,龇牙咧嘴,窝了一肚子火。
最近天天绕着毓山跑圈,山石都要被跑出坑了,也没发觉自己有任何变化。
也有变化,就是脚底起了泡,泡破后成了茧……
“泊凤师父,你天天让我跑圈,该不会是诓我吧?”
白三千看向正在啃西瓜的泊凤,质疑道。
“噗!”泊凤一嘴吐出几粒西瓜子,不满白三千打扰了他吃西瓜的雅兴。
“你才跑多久啊?半个月!
就你这没有恒心的样,三天撒网两天打鱼,别说上仙了,妖仙都别想修成。”他训斥道,一副为人师表的样子。
有钱了不起啊!白三千在心里驳斥道。
他若有钱,他直接把自己砸成上仙。
“你别用不服气的眼神看着我,虽然我这妖神是用名贵丹药砸出来的,但也没少吃苦。
像你这种连半颗丹药都买不起的,自然要吃更多的苦。
你不知道吧?现在的九大上仙全是出身名门,想想你们的差距吧。”
泊凤如此严肃认真实属少见,他侃然正色地说完,又继续啃他的西瓜,并用西瓜子在地上吐成了猪头模样。
白三千呆愣在那里,反反复复想了几遍泊凤的话,他确实无法反驳。
从悬壶谷那趟就可看出贫富差距对修仙的影响,别人不把一块灵石放在眼里,而半块劣石却是他的全部身家。
他要攒够十五块劣石才能换一块灵石,也就是要卖30袋七叶一枝花,还是在利用泊凤的贫穷换取同情的基础上。
白三千领悟到这个深刻的事实后,觉得自己怕苦怕累实在矫情。
修仙可不是嘴上放大话就可以的,虽然不知道自己具体要怎么做,但是不断变强总是没错的。
于是他又默默出了神府,继续绕着毓山跑圈。
此后他早出晚归,中午就吃找慢走要来的干馒头。
早晨的露水湿过裤脚,傍晚的彩霞染过眉梢。
先跑个半年再说!
白三千还特意给这段日子取了个名字,叫“从跑山开始的修仙之路”。
还暗自下定决定,日后他修成上仙,定要出一本货真价实的修仙书。
……
两个月后。
傍晚,他拧着被汗水浸湿的上衣,披着晚霞,回神府赶饭。
慢走疑惑地眯着眼睛凑上来,询问道:“你是?”
白三千被他问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便摸了摸慢走的头,没发烧。
他更加担忧了,既然没发烧,该不会是脑子里坏了吧。
正欲敲敲慢走的脑瓜子,手却被他抓住。
“我问你是谁?看着有些眼熟,但不管是谁,光着膀子就闯进神府,也太无理了。”
慢走唾沫横飞地呵斥道,相当有原则的样子,看上去确实不像脑袋坏了。
“慢走,我就刮了个毛你就不认得我?之前我也刮过啊。”
白三千指了指自己的脸,特意凑近了些让慢走仔细瞧瞧。
不是脑袋坏了的话,应该就是眼神坏了。
“你该不会是,是,是……”
慢走伸出右手食指,指着白三千,恍然大悟一脸惊喜地说道。
似乎因过于激动,是了半天也没是出个所以然。
“对,就是我!”白三千用力抓着他的手,表情夸张地说道。
书里男女主角久别重逢就是这种情景吗?
好像有点恶心,尤其对着慢走这张脸,白三千在心里琢磨着。
不过他万万没想到,慢走在演戏这方面很有造诣,可谓出神入化瞒天过海。
“不送?兄弟,是你啊!你可算回来了!”
慢走一把抱住白三千,涕零泪下地说道。
白三千愣了愣,不送?根据名字可以猜测,百分之二百是慢走的旧相识。
原来慢走不是在跟他即兴表演,是真的没认出来。
“我,是白三千。”
白三千使劲推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慢走,嫌弃地说道。
“哈?你怎么不是那丑样了?”
慢走眨巴眨巴眼睛,伸出擦过鼻涕的手,拧了拧白三千的脸,是真皮。
“我去!”
白三千骤然明白为何慢走会认错人了,他肯定是恢复样貌了!
他快步冲进泊凤房里,那里有全毓山唯一的一面镜子。
当怀着忐忑又激动的心情站在镜子前时,白三千慢慢张开遮住双眼的手指。
镜子里出现一个唇红齿白相貌堂堂的青年,在桃花眼上,剑眉暗敛锋芒,两处相得益彰。
之前的猪头彻底消失了,只是白毛在褐色皮肤上若隐若现。
“不错不错,就比本尊丑那么一点,算是毓山第二美男了。”
穿着中衣,睡眼惺忪的泊凤,一只腿随意地垂到地上,另一只腿拱起架在床榻上。
拱起的膝盖撑着手臂,手臂撑着头,头转向擅自闯进他卧房的白三千。
我明明算得上是毓山第一美男子了,白三千暗自沾沾自喜道。
不过泊凤是妖神,妖神要的面子更大些,让让他也无妨,毕竟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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