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4章 倭国任务探索(2/3)
必须是以对方为准。也就是说,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即将跟自己敌对,否则本条款无用。条款直接在系统公证,由系统直接裁决,不存在人为因素。第二个议题是双方直接交易互惠条款,不仅免关税,也免交易税。也就是除了系统税,双方不需要再付出任何代价。这一点双方都有利,也不需要谈,直接敲定。
第三个议题是双方普通直接交易有求必应条款,也就是只要有货,必须按市价出售。当然,前提是自己的货够用。如果不够用,必须给出解释,由系统进行判定。这个条款同样对双方都有利,也不需要谈判,直接敲定。
第四个议题是双方普通军工产品直接交易有求必应条款,跟上一个议题一样,直接敲定。
第五个议题开始,就进入到本次谈判的核心部分,也就是跟魔晶炮和魔晶枪有关的条款了。不过第五个议题还只是有关普通核心技术产品的条款。为了保持自己的优势,任何一方可以保留自己不在市场流通的核心产品,但已在市场流通的核心产品,则按照有求必应条款进行贸易。对此,其实目前来说,主要是对我有益的事情,但对于罗马帝国来说,也有钱赚,甚至还是罗马帝国主动提出这个条款,所以也很容易就敲定了。
第六个议题是对于普通核心技术本身的条款。对于没有在市面上流通产品的核心技术,双方可以不交流。而对于在市面上流通产品的核心技术,则可以进行有限制的转让。被转让方的产量不得超过转让方,否则将由系统判定收回核心技术和相关人才、设备等。
第七个议题是对于魔晶炮和魔晶枪贸易的条款。双方对于2级以下魔晶炮和魔晶枪的贸易没有限制,但3级魔晶炮和魔晶枪,每天各自只能购买一个军的装备。随着交易等级的提升,这个限额可以扩大。限额扩大原则为,当购买方总体拥有的装备超过某个编制的时候,每天的限额扩大到下一级编制。在拥有装备的编制超过健帅部编制之前不适用。当双方的制造技术提升之后,不受限等级武器的等级也相应提升,对方可以买到更高等级的受限装备。
第八个议题是对于魔晶炮和魔晶枪核心技术转让的条款。双方除了最高等级的魔晶炮和魔晶枪核心技术不转让之外,其他技术都按照有求必应条款进行转让。但能够转让的最高等级武器,产量不得超过转让方的10%。其他等级的武器没有限制。
第九个议题是军工核心技术及其产品的条款,跟魔晶炮和魔晶枪相同,但有特殊约定除外。
一共九条条款,不仅让我眉飞色舞,就连特使也是大喜过望。如此全面而详细的贸易协定,已经达到了他全部的目的,相信这一次回去之后,升官发财都是突飞猛进。
当然,最为满意的还是我,因为就算我自己不生产,到时候我也有源源不断的魔晶武器。最初25个游戏日,我可以装备25个军。但40个游戏日之后,就有100个军。此后每隔20个或者15个游戏日,就能扩大一级编制。按照这个速度,每55个游戏日,就可以扩大100倍的魔晶装备。275个游戏日之后,我就可以给全军装备魔晶武器了。到了那个时候,我就可以天下无敌了。但还有一个问题,魔晶炮船的改装必须要有7级以上的造船厂。而以我目前4级的造船厂,依旧任重道远。在这个过程中,只有魔晶炮而不能装上船,那还不是相当于摆设么?所以我提议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有偿为我军改造魔晶炮船。特使听完,比我还开心,这又是一单大生意,人家凭什么不做?很快就签订好了。不过看特使的眼神,似乎觉得我目前兵力太少。毕竟我在这里只有一个县城和附属乡镇、村庄。我则在心里暗笑,到时候你就不会觉得少了。
而所谓到时候,也不过就是一秒钟以后。当我向特使提出一个军的3级魔晶炮和魔晶枪的大订单的时候,特使就张大了嘴巴。他实在想不到,我立刻就要订这么多货。但既然有生意上门,不做就是白痴,订单很快签好。由于附近就有存货,当天魔晶炮就运到了。也就是说,我立刻拥有了一个军的魔晶炮船。不过以我目前560万个军的兵力,魔晶枪就只能装备560个军了。而在岸上,更是只能装备28个彪的兵力。但这28个彪的魔晶枪,拥有弓箭十倍的射程,并且不像弓箭一样近战攻击力大打折扣,在陆上作战无论近战远攻都非常强力。不过魔晶枪要5级以上才能对设施进行攻击,10级才能群攻,目前3级的魔晶枪在这方面是没有多大作为了。今后如果不依靠自己把核心技术提升到可以制造10级魔晶武器的水平,单单依靠贸易合作也是不行的。但无论如何也好,眼前这些魔晶枪已经够用了。而且根据今后军力增长的速度,每天都可以新增一个所的陆军和100个军的水军可以使用魔晶枪,也就是我的魔晶枪兵力还会进一步扩大。除此之外,我目前还拥有560个军的敢死队和56个军的细作兵,此后也同样会以每天100个军和10个军的速度递增,对于战力的提升同样有帮助。
有了罗马帝国的贸易协定,我对倭国的贸易协定也就有些期待了。不过按照罗马帝国的进度,应该要下一个游戏日,倭国特使才会来,所以目前我还是先在倭国寻找任务做。之所以要优先做倭国任务,就是因为要尽量快把倭国的五行武器生产力发展起来。但在倭国做了若干任务之后,除了见到一些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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