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陕西(1/9)
明史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地理三
○河南陕西
河南《禹贡》豫、冀、扬、兗四州之域。元以河北地直隶中书省,河南地置河南江北行中书省。治汴梁路。洪武元年五月置中书分省。治开封府。二年四月改分省为河南等处行中书省。三年十二月置河南都卫。八年十月改都卫为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府八,直隶州一,属州十一,县九十六。为里三千八百八十有奇。北至武安,与北直、山西界。南至信阳,与江南、湖广界。东至永城,与山东、江南界。西至陕州,与山西、陕西界。距南京一千一百七十五里,京师一千五百八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三十一万五千六百一十七,口一百九十一万二千五百四十二。弘治四年,户五十七万五千二百四十九,口四百三十六万四百七十六。万历六年,户六十三万三千六十七,口五百一十九万三千六百二。
开封府元汴梁路,属河南江北行省。洪武元年五月曰开封府。八月建北京。十一年,京罢。领州四,县三十:
祥符倚。洪武十一年正月建周王府。大河旧在城北。正统十三年,河决荥阳,东过城西南,而城遂在河北。东为开封县,元时同治郭内,洪武中省。南有硃仙镇。东北有陈桥镇。
陈留府东少南。北有大河。东北有睢水,下流至南直宿迁县合泗水。
巳府东南。北有睢水,又有旧黄河,洪武二十五年河决之故道也。嘉靖三十六年,全河合淮入海,而县遂无河患。
通许府东南。西南有故黄河,弘治后北徙,不经县界。
太康府东南。北有涡水,自通许县流入,下流至南直怀远县入淮。东有马厂集,正统十三年河决,自巳县经此。
尉氏府南少西。西南有大沟,东北合康沟,入於黄河。
洧川府西南。南有故城,洪武二年以河患迁今治。又南有洧水,下流至西华县合颍水。东南有南席店,弘治九年,河入栗家口,南行经此。
鄢陵府南少西。北有洧水。
扶沟府南少东。东有沙河,一名惠民河,又名小黄河,即宋蔡河故道也。成化中浚,下流达南直太和县界。又北有洧水,自西流入焉。又东北有黄河故道,弘治二年淤。
中牟府西。东有故城,天顺中,徙今治。大河在县北。又有汴河,旧自荥阳而东,下流经祥符县南,又东南至南直泗州入於淮。正统六年改从此入河,后淤。西北有圃田泽。
阳武府西北。北滨大河,自此至南直徐州,大河所行,皆唐、宋汴河故道。
原武府西北。北有黑阳山,下临大河。洪武二十四年,河决於此。正统十二年复决焉。东南有安城县,洪武初置,正统中废。
封丘府北。南有大河。西南有荆隆口,一名金龙口。弘治二年、五年,万历十五年,崇祯四年、五年,河屡决於此。又西北有沁河,弘治六年淤。西南有中栾镇巡检司。
延津府西北。大河旧经县北。成化十四年,河决,徙流县南,而县北之流遂绝。西北有沙门镇,弘治十一年移项城县西之香台巡检司於此。
兰阳府东少北。北滨大河,有李景高口。万历十七年,河决於此。
仪封府东少北。元属睢州。洪武十年五月改属南阳府,后来属。故城在县北,洪武二十二年二月圮於河,徙日楼村,即今治也。东北有黄陵冈,大河旧经其下,入曹县界。弘治五年,河决于此,寻塞之,改徙冈南入睢州界。又贾鲁故河亦在县北,正德四年,河决入焉。
新郑府西南。元属均州。隆庆五年七月改属。西南有大隗山,一名具茨山,氵异水出焉,一名鲁固河,下流入颍。又南有陉山。北有大河。又有溱水,一曰浍水,流合县南之洧水。
陈州洪武初,以州治宛丘县省入。南有颍水。又西有沙水,亦曰小黄河,至颍岐口,与颍水合,下流分为二。崇祯间,屡决於西南之苑家埠口。又南有故黄河,喜靖时,黄河南出之道也。西北距府二百六十五里。领县四:
商水州西南。洪武初废。四年七月复置。北有颍水,又有氵隐水,亦曰大氵隐水。
西华州西少北。北有颍水,又有沙水,即小黄河也。西南有氵隐水,又有常社镇巡检司。
项城州南。东北有故城。今治本南顿县之殄寇镇也,宣德三年迁。东有颍水,西有溵水流入焉。洪武二十四年,大河自陈州经县界合颍,下入於淮。永乐九年,河始复故道。又东北有沙水。
沈丘州东南。元属颍州。洪武初废。弘治十年改乳香台巡检司置,来属。东北有颍水,东入南直颍州界。又北有沙河,东入南直太和县界。又东有界首巡检司。又北有南顿县,洪武初废。景泰初,置南顿巡检司於此。
许州洪武初,以州治长社县省入。西有颍水。北有氵异水。又东有东湖,一名秋湖。又西北有石固镇,与长葛县界。东北距府二百二十里。领县四:
临颍州东南。西有颍水,氵异水自县北流入焉。又西南有小氵隐水。
襄城州西南。南有首山。东北有颍水。南有汝河。
郾城州东南。南有沙水,亦曰大溵水,上流即故汝水也,又东南有澧水来入焉。
长葛州西北。北有洧水。西有氵异水。
禹州元曰钧州。洪武初,以州治阳翟县省入。万历三年四月避讳改曰禹州。成化二年七月建徽王府。嘉靖三十五年除。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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