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3章 最大限度保护(1/2)
许多人反复琢磨强盗法律的叫法,而方运继续讲话。
“所以,判断一条法律是正义法律还是强盗法律很简单,如果一条法律倾向于保护受害者和可能受害的国民,那必然是正义法律,如果一条法律倾向于保护凶手,那么一定是强盗法律。”
“我用一个例子说明,为什么有些法律是强盗法律而不是正义法律。”
“如果有人进行诈骗,比如,他说自己要做一笔大生意,让亲戚朋友借给他钱,事后加倍还给亲友。但实际上,他把那些钱据为己有,大手大脚花掉了,然后骗亲友说做生意赔了。”
“我们都知道,对于诈骗犯,之前各国的判罚是上不封顶,有死罪的。但是,现在有一些国家,认为所有的诈骗罪行都不应该判死刑,因为没有直接杀人。可是,诈骗犯的事情并没有结束,被骗的人没钱了,甚至还有人是向别人借了钱给诈骗犯,这些人难以像往常一样活下去。于是,其中一些人自杀,甚至一家人都服砒霜自杀,死了数十人。”
“用一些国家现如今的法律判,这个诈骗犯最多流放二十年,但实际上,这个罪犯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远远大于普通的死刑犯,他们间接杀了太多人。任何一个有正义的族群,都会认为这种人该死。但是,如果一个国家认为这种罪犯无论间接害死多少人都罪不至死,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的法律没有最大限度保护受害者,也放弃了最大限度保护以后可能被害的国民,是在保护凶手,是强盗法律。”
“那么,什么是最大限度保护国民?很简单,消除危害国民的直接因素,即凶手的存在。所以,死刑的存在,就是最大限度保护善良的国民。”
“一些法家人最喜欢说,一个人罪犯一旦意识到自己犯了死罪,便会自暴自弃、变本加厉,反正都是一死。这个逻辑如果成立,那么,必然会出现另一种罪犯,本来会因为死刑而不去犯罪,但既然发现没了死刑,无论犯多重的罪都死不了,所以干脆肆意妄为、变本加厉。”
“实际上,真正凶残的罪犯,他们不惧怕任何威胁,无论有没有死刑,都会去犯滔天大罪。而不是那么凶残的罪犯,往往因为怕死,所以放弃犯罪。那么,是凶残罪犯自暴自弃加大破坏杀的人多,还是畏惧死刑而减少破坏没有杀的人多?我们没有确切的数据,我不知道结果,我不能像某些法家人张口胡来,说死刑不仅不能震慑罪犯反而会让他们变本加厉。”
“有大量的证据证明,一个地区废除死刑后,恶性犯罪行为会急剧增加,以致于有些地区废除死刑后不得不恢复死刑。而且,在富裕程度相近的不同地区,有死刑的地区,其恶性犯罪率往往低于没有死刑的地区。当然,也有少数地区的统计有不同的结果,但只能沦为个例,没有任何意义。”
“还有人认为每个人的人命都是平等的,凶手杀了人是不对,我们没有权力去剥夺凶手的人命,我们如果做了,也等于是凶手。这个观点乍一听很有道理。”
“我们要明白,一个人,不只有一条命,他还有很多的存在,他的感情,他的牵挂,他的经历,他的能力,他的贡献等等,在他身上,还有别人对他的寄托,他承载了父母的爱,承载了亲戚的感情,承载了丈夫或妻子或儿女的感情,承载了朋友的友情,更承载了国家和族群的使命。一个人,是无限的集合体。”
“那么,凶手杀了被害者,不仅抹杀了被害者个人的存在,还抹杀了他的亲朋好友寄托在他身上的感情,亲朋好友有没有权力惩罚他?我认为有。凶手抹杀了国家和族群的一分子,代表国家的力量有没有权力惩罚他?我也认为有。”
“还有人说,因为会产生冤案,死刑会出现枉杀好人。那么,如果没有死刑,就没有冤案了吗?按照这个逻辑,既然可能存在冤案,干脆放弃司法,不抓所有罪犯就能保证不会出现冤案。这是典型的因噎废食,连孩童都会懂的道理。我们知道自己吃饭可能会被噎死,所以我们要做的是避免噎死,而不是避免吃饭!”
“各种说法都有,但都无法规避一个问题,法律的执行者能尽最大努力保证死刑犯的确该死,但是,那些反对死刑的人,拿什么来保证不会有更多的无辜者被杀死?他们做不到,他们只会在那里夸夸其谈,因为死的不是他们自己。”
“少数法家人想废除死刑,还有另一个目的。和之前我说过的强盗族群所用的手段一样,那就是,法家人为了掌握更大的权力,必须要制定一个新的法家标准,而且只有法家人才能理解、解释和运用这种标准,只有这样,法家人才能独掌法律。试想,若人人都能影响法律,都能运用法律,法家人的地位会怎么样?所以,法家人要垄断与法律有关的一切,否定原有的道德标准,重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标准,是他们必须要做的。”
“这也就说明了为什么法家人放着人族普遍适用的道德标准不去使用,反而创造或借用各种新理论和新标准,然后根据新标准制定法律。在景国,不允许有这种事发生!”
方运用冰冷的目光扫视会场。
许多法家人心虚,因为方运说的没错,法家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不断影响法律,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强盗族群。
方运道:“那么,善良族群会不会出现强盗法律?我的回答是会出现。有些人会奇怪,不是说善良族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