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异魔留在西方的从兽﹙三﹚(2/2)
醒;同时。另有回报在刘易舍姆(leih)有人见到这名骗子一再现身,但警方因过于害怕他而不敢行动。市长本人对于这事件则有两个想法:他以为该事件“过于夸大”。而且“该鬼怪彻底表现出恶魔的丰功伟业”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但另一方面。他相信他听到关于富瑞斯特山一名年轻女仆所遭遇之事的人已经披著熊皮的身影吓到昏厥的传闻;并有信心将涉及这起“哑剧”的个人或群体将捉到并接受制裁。此后,警方被下令寻找个别的攻击理由,并提供破案奖金。包含受人尊敬的艾德华.科德林顿(edadcodington)在内,许多人决定加入寻找行列,却徒劳无功:他从未被捉到,甚至可以说,他似乎更加大胆,攻击次数呈倍数增加。
七、弗莱得伍兹怪物
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二日,凯瑟林.梅和其他七人在西弗吉尼亚的弗莱得伍兹看到了令人恐惧的怪物。一群男孩在操场玩耍时。看到梅的房子后面的山顶上有飞碟降落。在儿子的催促下,梅女士和他们一同前往调查。在树林中,莱姆的手电筒突然照亮一个恐怖的怪物——血红色皮肤,绿眼睛,长着尖利的爪子。它身后是房子那么大的火球。“飞碟探险队”惊叫着逃回家,马上报了警。李.斯图尔特警官三小时后抵达了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怪物或痕迹,但那里的一股恶臭让他印象深刻。…
八、多佛恶魔
在美国的一个小镇上,曾经有人声称目睹过一个怪物。它有两只橙黄色的眼睛,身体呈全红色,皮肤异常光滑,似乎还隔了一层透明的膜。它还有四只巨大的“手”。手指尖异常肿大,据说还有超乎常人的抓握力。每次有人目睹它,它都是“吸在”墙上或树上。它的头比它的身体还大。四肢极为修长。当地的一个目击者——joe,把他所看到的怪物画成素描寄给了杂志社。并给怪物取了个绰号——多佛恶魔(ton)。不久之后,多佛恶魔的传说就这样传开了。并且还成为了“美国十大人们心目中的怪物”之一。
发现
一九七七年四月二十一日,美国马萨诸塞州(s)的多佛镇。三个十七岁的青年驾驶在一条偏僻的路上。他们中的一个,比尔?巴特利特(billbatlett),在石墙附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生物。“它转过身来用它那双大的,闪亮得像橙色的宝石一样的双眼看向车灯,一个和他身体一样大的头架在他细长的脖子上,它的身体像我的一样,很修长,而且它有一双大手和大脚。另外相似的是,这个怪物是秃顶的,似乎很粗犷,它苍白的皮肤粗糙得像砂纸一样,他只在我们的视线里出现了几秒钟。”车上的人没有一个人看到这个小怪物,人们都相信,比尔“真的疯了”。
那天夜里他回到家,把他所看到的画了下来,将由地方报刊发表后取绰号为“多佛恶魔”(ton)。那时他父亲发现他非常沮丧。在事情重返神秘之前,晚上又发生了两起目击事件。一个叫约翰?巴克斯特的十五岁男孩从他女朋友屋子里回家的路上看到了多佛恶魔,一开始他误以为是他一个很矮的朋友(应该少于四英尺高)。巴克斯特仔细地看了那个东西几分钟,它有很长的脚趾和手趾,手抓在树干上,脚踩在石头上。同时它也在注视着巴克斯特。尽管看了较长的时间,但是是在晚上,看的最清的是那个生物瞬间出现的轮廓。
第二天晚上,一个叫o的年轻人载着她的朋友回家,这时她看到了那个生物。这个叫abbybab的女孩这样描述这个生物:所有的毛都脱落了,没有头发,有一双发绿光的眼睛。这位目击者依旧坚持自己的观点在她得知batlett将那双眼睛描述成橘黄色之后。
所有该生物的目击证人据称都是可信的,他们都未歪曲事实。然而,比尔?巴特利特的一名老师警告调查人员:“如果让我选个人来揭露真相,那人就是巴特利特。”据称,调查人员到达现场相当快,因而记忆不太可能在事实和调查之间有所降级或改变。
一般来说,对这样的情况深感兴趣的人们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多佛恶魔只是一个暂时存在于世的异类——出于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这些人甚至信誓旦旦地声称自己在世界上的其他角落目击过“多佛恶魔”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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