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七章 多尔衮的决策(2/2)
同时也专程告诫多铎,这一次要努力作战,将功补过。满汉八旗扩军的事情不得再论,但现在各旗的缺额,立刻都补充齐整,而且补全的工作,必须在十月之前完成,保证南征的足够兵力,同时多尔衮还下令,正式成立前锋营、骁骑营、护军营这三大营,并从各旗抽调精锐士兵出任,付责担任宫廷禁卫,护从,并驻防在京畿和各省地区。同时又决定,将前期战场中收编的明军、降军抽取精壮士兵,并从汉兵八旗中也抽取一部士兵﹐参照原来明军的旧制﹐以营为基本单位,进行重新组建整编﹐而各营均以绿旗为标志﹐称为绿营。
三大营和绿营成立之后,将不再归属满汉八旗管理,而是由朝廷统一调度指挥。不过在南征以前三大营及绿营的编组肯定难以完成,因此这次南征,还是将以满汉八旗的编制为主。
另外,为了能够更好的指挥南征,及时处理紧急军务之用,多尔衮又下令,在皇宫的隆宗门内设置军机房,专门处理与南征相关军务,可以专事专报,直接对多尔衮付责。
军事方面的事情大体就是这些,而在政务方面,多尓衮宣令,中枢机构的官员,必须由满人出任,汉官不得入阁理,而六部九寺之中,也必须一职设二官,分授满汉,官吏选拔,也应是以满人优先,辽人(即关外的汉人)次之,关内汉人最次。同时大力提倡满人保持民族风俗习惯,禁止满汉通婚等等。
而在经济方面,多尔衮下令,继续推行圈地令,并将圈地范围扩大到河间、滦州、遵化等地,圈田所到之后,原有田主即被逐出,室中所有,皆归圈田之主其有也。而八旗官兵所受之田,不许越旗卖价及私售于民,违者按律治罪。
为了禁止旗内包衣逃亡,多尔衮又颁布《督捕则例》,设立专门的督捕衙门,督捕逃亡的包衣,规定查获的逃人鞭打一百,归还原主。而藏匿逃人者从重治罪,本犯处死,家产没收,邻里、甲长、乡约,各鞭打一百,流徙边远地区。这也就是俗称“逃人法”。
不过多尔衮也知道,北方地区的农业生产也必须恢复,毕竟现在大清己经是一个大国,不可能像过去一样,只靠掠夺为生,打仗打得就是综合国力,没有农业生产,经济恢复,也就无力支持南方的战事,因此又下令在圈地以外的地区內,地方官员都必须尽力招集流亡人口、鼓励垦荒,尽快恢复生产,凡垦荒耕种,可为私产,并以垦荒数量作为地方官员的政绩依据。而这个任务,交给洪承畴去付责。
最后对南征中战死的清军将士也都给予厚葬追封,并重恤家属。豪格虽然是多尔衮的政敌,但现在己战死沙场,因此多尔衮下令,恢复其王爵,以亲王之礼下葬,追谥“肃武亲王”。豪格共有七子,第四子富绶为嫡福晋博尔济吉特氏所生,袭爵,授显懿亲王。
另一位战死的王爵孔有徳也追授定南王,谥号“武壮”,并赐白金四千,官府为其营葬,并立碑纪绩。而孔有徳唯一的儿子孔训庭也死于战场,现在只剩下一个女儿孔四贞,年仅十一岁,被庄太后收养在宫中,封为和硕公主,以示体恤忠臣。
本来这一切安排都很好,但偏偏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意外,原来豪格的嫡福晋博尔济吉特氏,也是出蒙古科尔沁部,名叫杜勒玛。算起来还是庄太后的堂妺。不知怎么,被多尔衮看上,在豪格出宾后不久,被多尔衮所纳。另外还有两个侧福晋,也分别被济尔哈朗、阿济格所娶。
其实这种事情在关外满人风俗,并不箅什么,不过颇为汉人所不耻,因此也生出不少对多尔衮的诽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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