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军人的家事(十五)(2/2)
罪并罚,判了二十年,很快就要送回亚洲服刑。这个处罚大家都觉得稍微有些重,那团长还有什么不满意的?等营政委报告完毕,团长冷笑一声,“说起来,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你们这反倒跟有功一样了。听听你说的,什么深化教育,在部队里面强化法制观念。这还是大功一件啊!”
听了这话,政委脸色变得非常难看。团长先把这些撂出来,摆明了是要处置人的前奏。是的,此次杀人案对军队的影响是有的,不过远没有严重到这个地步。
而团长接着对营政委说道:“看着你不服气的样子,你觉得我说的不对么?”
营政委当然觉得团长说的不对,他压抑住不满,用公事公办的语气说道:“李光祖并不是以军人的身份去杀人的,李光祖动手的时候是觉得他是哥哥,他有权力教训不听话的弟弟。他此时行使的是代理的父母的权威。这部分其实是一个民事案子。我们部队没必要连这个都揽到身上吧?要怪部队没教育好,这个我认为真不是部队的事情。”
团长听了营政委的反驳,他眉毛一竖,“这些我们且不说,那你们就教育出一堆逃兵来?出了事情不说认了,逃跑!这也是你们在部队进行的教育么?!”
营政委听了这话也暂时没办法立刻反驳,的确,李光祖最严重的罪行是逃跑。意外杀人只判了十年,畏罪潜逃判了十五年。这森严的制度倒是真的让部队的同志们感到了悚然。大家嘴上不敢说的太明白,其实心里面是很觉得有些过了。
当然,部队用的是军法。若是战场上,李光祖敢逃跑立刻就是死刑。营政委也觉得此次处置的这么重,目的就是要通过此事来震慑一下,强调一下纪律的严肃。被团长抓住了这个问题,营政委也不想做什么反驳。他也只能自认倒霉。
团长看压制住了营政委,他环视了与会者一圈,然后才继续说道:“此次的事情是个大事,军队里面是不允许逃跑的。身为军人,出了事情之后就要有军人的骨气。头可杀,骨气不能丢。好汉做事好汉当,这才是合格的军人。这次的事情证明了部队里面的风气需要强化。我是这么觉得,那个连的连长先撤职。看看他带出来都是什么兵!以后,凡是出了这样的事情,部队负责人立刻停职!”
这个说法让真的让与会的营级党委成员都“精神一振”,这可是立起了一个了不起的规矩呢!出了逃跑的事情,连长直接撸掉。那营级干部们是不是也要遭受严厉的处置?一众营级干部都在想着自己的事情,大家甚至完全忽略了团长所说的只是把连长撤职,而排长什么的好像提都没提。
团政委的脸色更难看了,但是团政委却也没说什么。营级干部们没一个敢在此时说话的,连长说撸掉就撸掉,营级干部此时说话,团长一句“营级的停职”,那就是立刻停职的下场。在这个时候,谁敢出来触这个霉头。
于是,此次事件大概也算是有了个结果。犯事的李光祖无期徒刑,连长祁睿上尉被免去了连长职务。某种意义上,这也算是对此事做了个足以说得过去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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