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唱一首歌(3/4)
大陆的没有,就能为了吃肉而直接哭着罢演,可见现在国内物资短缺的程度到了何种程度。所以,在杰斯特的小姑代表他的爷爷简单的说了几句希望运动员在奥运赛场上为国争光,我们身在海外的华人肯定会义无反顾的为祖国加油,然后宣布宴会正式开始之后,在美国恨不得把每一分外汇省出来购买有用的书籍的留学生,还有那些在国内,嘴里早就淡出鸟来的运动员面对着丰盛的美味佳肴,立刻狼吞虎咽起来。
说是这次晚会是这些留学生在领事馆的协助下组织的,这不过是一个名义罢了,真正组织这次欢迎宴会的,还是杰斯特的爷爷。
而杰斯特的小姑也看得出自己的侄子对那个叫秦舒窈的小姑娘有意思,所以她也故意的将两人安排到了一起。
酒过三巡,菜尝五味,所有人的情绪也被调动了起来,也不知道是谁提议唱一首歌,然后就迅速的被所有人所赞同,不过这整整四百人都唱也不可能,一开始是自愿,结果可能是国人还是内向占多数,所以自愿的人数不多,最后就抽签,抽中的来唱。
除了自愿唱的,大约还要再抽出二十个,近四百人里抽二十人,被抽中的概率还是很小的。
但杰斯特没想到的是,前世买了不少刮刮乐都没有中过奖他这一次竟然中了头奖。
虽然杰斯特不怎么擅长唱歌,但有时候跟朋友去ktv嚎一嗓子的本事还是有的,所以抽中就抽中,无非是唱一首歌罢了,而且他唱歌虽然一般,但怎么也不算难听。
糊弄一下还是不难的。
为了不跟别人要唱的歌撞车,所以在拿过了酒店里有伴奏带的歌曲条目之后,所有准备唱歌的也对照着歌曲条目选择起准备要唱的歌。
杰斯特看了看,他对这个时期的歌并不熟悉,像,他这个华人唱就不合适,虽然他也会,而唱台湾那边传来的歌对他也不怎么合适,毕竟他在不久前还喷过台湾是病猫,选来选去,他选中了一首很出名,也很适合他这个身份唱的。
黄霑的传世名作,《我的中国心》。
问题是这首歌太出名,太好听,太深入人心,而且太容易唱,所以要选这首的人很多,虽然不禁止唱同一首歌,但跟别人唱一样的总归是不怎么好的。
不过杰斯特的名声在那里,而且他的爷爷在华人里的威望甚高,所以别人一看杰斯特要选这一首,也都表示放弃。
没必要为了一首歌而得罪杰斯特。
杰斯特也一一道谢。
喻云龙也打算选这一首,他确实很喜欢这一首歌,自从他在美国听到这首歌之后就不可自拔的爱上了这一首完全写到他心坎里去的歌,而且他的声音很不错,对唱歌也很拿手,以前在国内读大学的时候,他就是学校开晚会的台柱选手,不过他看到杰斯特在想要唱这一首歌,其他人立即纷纷放弃之后,加上之前秦舒窈对杰斯特的那种亲近的态度,他的心里立刻就生出一股不平之气来。
凭什么他可以有这么多的特权?凭什么所有人都对他礼让三分,毕恭毕敬?他不就是有一个好爷爷,不就是出生在美国吗?我哪里比他差?
他自负自己是天之骄子,自从恢复高考,他从一个贫穷的大山深处考上北大之后,就在拼命的汲取一切可以获得知识,在国内,每一次考试,他都没考过第二,出国留学的名额,他也是毫不费力的拿到,在来美国之前,他是无比骄傲而且自信的。
来美国之后,他在这些美国人鄙薄的眼神里奋发图强,每一次考试他都是a,南加大商学院的所有学生,无论是美国的,欧洲的还是日本的都没有任何一个人的成绩比他强。
他对自己的能力是无比自负的。
他只有在面对秦舒窈的时候才会有一种自卑的心情,因为他知道秦舒窈的身份。
他知道自己离着秦舒窈到底有多远。
但是,这个叫做杰斯特·李的香蕉人……这个时候,喻云龙的脑海里闪过无数的念头,他看向杰斯特的眼神已经不是一开始的那种敌视,而是变成了厌恶。
这个时候,杰斯特也发现了在不远处的喻云龙,他看到对方看着自己的眼神有些怪异,而且好像对方也抽中了准备唱歌,所以他也想问问,对方是不是也要选《我的中国心》,于是杰斯特便向着他走了过去。
而喻云龙看着杰斯特像他走来,他的那种厌恶的眼神立刻消失不见,他微微垂下了眼睛,想要隐藏起自己的情绪。
“同学选了什么歌啊。”杰斯特主动询问。
喻云龙装出一副为难的神情,说道:“我拿手的歌不多,还没选好呢,你选的什么。”
“我的中国心,不会跟你撞了。”杰斯特继续笑着说道。
“这首歌啊。”喻云龙的脸上露出了思考的神色,但片刻之后,他的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不会,虽然我也喜欢这首歌,但你选了,我就选别的。”
“那谢谢了,等有时间了我请你吃饭。”杰斯特也笑着表示了自己的感谢。
看到杰斯特向着秦舒窈走去的背影,喻云龙的眼神里,再次流露出了那种敌视跟厌恶融汇在一起的怪异神色,一闪即逝。
“你选的什么?”见到杰斯特选好歌之后,向自己走来,秦舒窈也有些好奇的问道。
“我的中国心。”杰斯特笑着说道。
“是吗!这歌我也很喜欢,喻云龙就很拿手唱这一首,他是我们留学生里的台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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