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英雄的汗水(1/2)
明月初升,星辰点缀。
昏暗夜幕下,凉风吹面入心,令人神清气爽。
剑殇、姜曜等九人七骑沐浴夜色,驰骋平原,毫不停歇走了三四个时辰,已经走了三四百里路程,行进速度不慢,比正规军的行军速度还快。
“喝!喝!喝!喝……”
“哧、哧、哧……”
姜曜、高龔、养凝等八人六骑,每骑间隔三到五米。剑殇则独自走在最前方,不停呼喝着,在寂静夜间颇为清晰,再加上那凌厉破风声,偶尔的破空声,可想而知,剑殇是每一枪都全力出手,而非刷着玩而已。
“他疯啦?舞了这么久还不累?就算他不累,难道口不干吗?异人都这么神经兮兮?”
姜曜等八人六骑保持着相同速度行进,阵势倒是不乱。看着前方寒芒划掠,轻喝不绝,胖子史锦颇为不解且不屑嘀咕道。
因为离开九龙山没多久,剑殇就独自走在最前方,然后开始呼喝舞枪,基本没停过,而且动作来来去去就那几个,以拦、拿、扎为主,崩、点、刺、劈、圈、挑、拨等次之。
听到史锦所说,其他人却齐齐沉默,并未出声,而是静静看着前方夜色下的身影。
“你以为他是你啊,四体不勤,专注五谷(没写错)。如果你再不运动,再不努力,我都替你的将来担心,到时你被敌人追杀,可别指望我帮你!”
终于还是瘦子史冀开口应道。
“有你这么说你堂哥的吗?你不帮我,对得起九泉之下的婶婶吗?”
胖子史锦摆出长辈“威严”训斥道。
没错,史锦和史冀确实是堂兄弟,亲的那种。而且史冀出生没多久便父母双亡,是史锦的母亲史氏接他过去,抚养到七八岁,史氏最终疲劳过度而死。
所以,史冀最感激,最敬重的便是史氏,毕竟寡妇史氏独自带着史锦一个孩子就已经很吃力,在其他亲戚罔顾史冀的情况下,毅然接他过去,抚养他,史冀一直认为是因为自己,害死了史氏,也连累了史锦。
因此,每次史锦一提史氏,史冀立即收声,没有脾气。
戏剧性的是,史氏的儿子史锦长得肥头大耳,身如圆桶。史冀却骨瘦如柴,身似精猴。
表面看来,史冀勤劳踏实,史锦好吃懒做,加上强烈的身材对比,不知情肯定会以为史氏偏向亲生儿子,虐待史冀。
事实上却是相反,史氏对史冀比对待亲生儿子还好,看史冀如此一直很担忧,很多好吃的,营养的也都给史冀,重一点的活都舍不得让史冀做。
只是,人生如戏,很多事是天生的,后天不一定有用。
虽然史锦经常抢史冀的东西吃,很多事瞒着史氏让史冀做。却没比史冀吃的多,做得少。可偏偏史锦喝水都会胖,史冀吃肉也不长肉。
果然,一听史锦提起婶婶,史冀顿时脸色一变,暗叹了口气解释道:
“剑殇不是疯了!也不是神经兮兮!而且比我们任何人都清醒、勤奋,之前你们也看到了,他不会骑马,拿着长枪也只会捅、砸,现在呢?不管是骑术,还是手上武艺,我们都比不上他吧?也不知道是他悟性奇高,还是异人受天庇佑,得天独厚!”
“乱世!最重要的是什么?”
其他人若有所思,孙计眼神复杂看着前方的身影接道,顿了下,又自问自答说道:
“实力!乱世出英雄,实力决定一切!而实力,不是天上掉馅饼,也不是光靠天赋、悟性。后天的努力也极为重要!我承认,之前确实小看异人了。传说中,异人是三圣三皇八散仙联手施法,从天外天召唤而来,带着拯救苍生,匡扶社稷的使命。原本我一直以为是朝廷蛊惑平民的谎言,如今看来,却也有点道理,并非虚言!”
话落,孙计脸色一暗,颇为失落接道:“或许,将来会是异人的天下,甚至连朝廷都可能引狼入室,无法掌控。毕竟异人的叛逆,大家清楚。周围千里范围内的村庄、城镇,大半是被蛮夷摧毁,小半就毁在异人手中,只是大部分异人会善待平民,不会如蛮夷那般毫无人性,肆意屠戮,疯狂劫掠而已!”
听到孙计如此分析,原本若有所思看着前方身影的众人,再次神情微动。
“你想多了!异人终究不属于这个世界,既然是带着使命而来,使命结束,自然会离去!以秦始皇的雄才大略和霸道**,自然不可能自毁基业,这天下,终究还是我们的天下!”
姜青颇为歉意、复杂、迷茫看了眼孙计,又看了眼前方身影,再次迅速转移视线,难得地柔声安慰道。
众人印象中,孙计非常自恋臭美,但他确实有那个资本,而且众人也知道他是故意这么表现,其实孙计确实是个非常自信的人。
如今忽然露出黯然、失落的神情,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姜青,因为剑殇的出现,让孙计感觉到了感情危机,如今剑殇的表现,让孙计有点没信心了。
兰质蕙心的姜青看似天真淳朴,其实心里跟明镜似的。
“那是!异人什么德行大家也看到了,自私自利,重名利而轻情义。相信像剑殇这样的异人也是极少数,我士谋是什么人?天生军师,将来封侯拜相也不是难事,绝对不会比异人差!”
孙计心中苦涩,却是精神一振,再次恢复自恋臭美的神态,特意提高语气连声嚷道。
“嗯!我相信,你一定行!”
此次没人出声打击孙计,姜青极为肯定地重重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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