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五章 开门红(1/2)
"我这个厂是做装饰材料的,昨天晚上被偷了五千多斤铝材,那可是六七万块钱啊."王维湘一说到这个数字,心里就无比疼痛.六七万块钱,足够把他这个厂搞破产的了.
而且最让王维湘不满的是,派出所不但来的这么晚,而且还派了于立飞这么个年轻的警官过来,这哪里是来破案,简直就是走过场嘛.但他心里虽然有气,但做生意的时间长了,自然不会在脸上表露出来.
"老冯,你做一下笔录,我到周围看看."于立飞说道.盛宇装饰材料厂,位置较偏,旁边有一处林子,不远处就是几座丘陵.偷了东西,如果往林子里钻,很难找到.
但是五千多的铝,如果没有车子运输的话,是很难马上运走的.于立飞虽然是半路出家,可是他现在的理论水平,比科班出身的警察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他几乎每天都坚持出警,破案这种事,除了要有理论知识外,最重要的是丰富的经验.
而且,于立飞经常接触治安案件,同样也需要用到刑侦手段.理论联系实际,他的刑侦水平,早就达到了一定的级别.至少,胜任派出所的所长,还是绰绰有余的.
材料厂的仓库里,还有一吨多的铝锭.显然,这些铝锭是来不及搬走,或者已经搬不动了.于立飞试了试,一个铝锭,差不多有五十斤左右.五千斤铝锭就是一百个,如果只搬一二个,马上就能搬走.但一下子要搬走一百多个铝锭,恐怕不是那么容易.
所有的小偷都是贪婪的,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肯定不会留下一个铝锭.要知道,这些东西拿出去,马上就能变钱.一斤铝.哪怕就是送到废品回收站,也能卖个**块钱一斤.像王维湘进货,至少是十二三块钱一斤.
于立飞很快就在外面,验证了自己的想法.他注意到,厂外除了自己开来的面包车,和王维湘的一辆工具车的车轮印之外,并没有其他车辆来过的痕迹.脚印倒是发现了不少,而且还很清晰.一个人扛着五十斤,甚至是一百斤的铝锭,想要在泥土地面上不留下痕迹是很难的.于立飞一路跟着脚印.追到了厂子后面的树林里.
走进树林,于立飞仔细观察着地上的痕迹,顺着被压倒的草根,他走到了一处洼地旁.上面盖着一堆树枝,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的很难发现.他移开树枝,里面果真是一堆铝锭,他粗略估计了一下,有一百多锭.看来这就是王维湘丢的那些铝锭.
这些人也真是胆大妄为,竟敢把铝锭就藏在离案发地不过三四百米的地方.这是不把警方放在眼里,还是不把他们自己的安全放在心上?于立飞压抑着心中的怒火,不动声色的把树枝又盖了上去.看了看,没有留下自己的痕迹之后,小心翼翼的退了出来.
"于所,怎么样了?"冯永辉做完笔录后.到外面找于立飞,见他正望着树林发呆,还以为他没有发现线索.于立飞是半路出家干的警察.虽然基层派出所只需要面对一些治安案件,但是如果没有经过系统学习,也是很难侦破案件的.
"老冯,你等会安排个人,穿便衣盯着这片林子."于立飞轻声说道.虽然他断定,这帮人晚上才会来搬铝锭,可是这伙人胆大包天,说不定白天也敢来.如果自己发现了铝锭,却又被对方从眼皮底下偷走,那会被人笑掉大牙的.
而且,这也是第上任之后碰到的第一桩案件,他能自己找到线索,心里还是暗暗得意的.他从到仓库看到铝锭,再到洼地发现被盗的铝锭,中间几乎没有任何隔阂.好像冥冥之中,有一股气息在指导着他似的.只是于立飞注重的是证据,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东西藏在这里面?"冯永辉看了看那片树林,诧异的问.
"刚才我进去看了一下,这些人胆子也真大.白天应该不会来取,咱们今天晚上来个开门红."于立飞笑着说道,六七万的盗窃案,算是大案子的.如果他刚才没有找到线索,恐怕就得找分局刑警大队协助了.
经开区派出所今天正式成立,虽然条件也异常简陋,可是第一桩案件就能破获,而且案值六七万,这对经开区派出所来说,可以说是开门红.于立飞暗暗决定,昨天晚上的盗窃犯,一个也不能放走.他从刚才的勘查中可以看出来,偷铝锭的人,至少有两人.
"于所,以后我得多向你学习才行了."冯永辉一脸佩服的说.他是省警官学校毕业,但现在,于立飞在查案方面,已经比他有过之而无不及.刚才他也勘查了一下现场,但并没有判断出铝锭在附近,还以为被连夜运走了.
"相互学习吧,我之所以让你来经开区,就是看中了你在刑侦方面的能力.现在派出所的条件实在太差,老冯,你可别在心里怪我啊."于立飞笑吟吟的说.
"于所,你千万别说这样的话.你能选我当搭档,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冯永辉诚恳的说.能解决正科待遇,就已经让他很高兴了.警察的升迁非常艰难,从副科到正科,说句不好听的,比登天还难.
但他现在却做到了,而且还不费吹灰之力,他自然万分感激于立飞.虽然经开区派出所的条件很差,但这都.[,!]是暂时的.而且他相信,自己如果再调动工作,肯定就是担任一把手.
"于所长,我丢的东西能找回来吗?"王维湘看到于立飞和冯永辉要走,赶紧拿出两包好烟,给他们递了过去.
"王老板,烟就不要了.保一方平安,是我们的职责,以后只要王老板能多支持我们的工作就可以了."于立飞微笑着摆了摆手,婉拒了王维湘的好意.
他出警,从来不接收任何物品,这是他的原则.而且以他的身家,也无需拿这样的东西.受害人已经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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